為什麼古代中國政權不下鄉?

蔣顯禮


中國曆代王朝,如何在施行政治統治的過程中,對基層鄉村社會作出有效的社會控制,始終是一個歷史難題。

中國曆朝歷代,在基層社會中真正起作用的控制系統,不是皇權,也不是地方政府。而是根植於鄉土社會的民俗、宗教、血緣基礎之上的民間控制組織,例如宗族、鄉約、鄉社等。而扮演起這個最基層結構民眾領袖角色的,即所謂“土豪”,說的文雅一點,就是所謂“士紳”。

中國疆域遼闊,中央政權鞭長莫及,各級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公務人員配給稀缺等原因,使得士紳幾乎控制了地方、鄉村事務的方方面面,形成所謂的“官不過為紳監印”、“皇權不下鄉”的局面。

所以,在鄉土中國社會,在基層社會中擁有任何別的階層都無可取代的社會功能的,是士紳階層。

著名漢學家孔飛力在他那本《中華帝國晚期的叛亂及其敵人》一書中,曾經明確地說過,中國社會,自從11世紀開始,地方上的鄉村士紳很大程度上壟斷了中國的思想與政治生活。鄉村士紳他們獨特的社會地位和文化角色,基本上可以超越中央王權政府結構架設,既是官僚與民眾之間的調停者,也是鄉村控制系統中真正的主體力量。過去所有的歷史事實幾乎都可以證明,在基層鄉村社會控制和反控制的進退予取的較量中,皇權的力量最終只能讓位於士紳們。

我們讀《史記》、讀《後漢書》、讀魏晉歷史、讀明清文獻,乃至看民國與抗日戰爭時有關地方維持的記錄,都會發現,自漢至1949年新朝建立前,不管任何朝代,無論何種勢力佔據中央朝堂,皇權與政權都只能藉助於地方上的鄉村士紳有限地實施自己的統治,根本無法完全拋開紳權直接滲透到基層社會。

根據張仲禮的名著《中國紳士》的定量分析,過去中國社會,明以後,地方鄉村士紳基本維持在100萬左右,加上他們的直系家屬,佔據中國總人口的1.3%,是最強大、最穩固的等級組織,也是精英的流動站,具有壓倒性優勢與力量。

在古代中國,是鄉村士紳階層牢牢地控制著地方權力真空,而不是王權。

權力像愛情,有著最深切的自私性與唯一性要求。按理說,皇權與政權當然不會容忍任何有損其權威的地方力量壯大。

也因此,中國歷史,雖然可說是一部皇權與紳權的合作史,但是他們之間的鬥爭其實也伴隨中國封建社會始終。典型的例子,比如秦始皇打擊地方豪強,將把他們從潼關以東遷徙關中;漢王朝則一直沒有停止抑制地方強宗的政策;魏晉南北朝,地方門閥士族與王權共治天下;到了明代,士紳們利用“盟社”結黨營私,“入則為官,出則為紳”,讓朝廷都無可奈何;清代初期,為了確立異族統治的的權威,摧毀漢族地方士大夫的民族意識,清廷曾非常殘酷地打擊地方士紳,“催挫士氣,抑制紳權”。

但是歷朝歷代,搞了各種高壓手段,弄了各類“運動”下來,基本還是收效甚微,最後還是得仰仗鄉村中的士紳維持地方秩序,能做到的無非是重新洗牌。為什麼會如此詭異?原因說白了,也簡單:中國國情的特殊性與士紳階層對於文化的佔有。因為中國地方鄉村士紳,不只是多有“公務員”身份而已,也不單單地多錢多,最重要的是,鄉土中國時代的士紳,是集宗族、祭祀、倫理、教化等社會職能和權力於一身的,這些身份賦予了他們對地方社會的天然權威,和最直接、最深刻的影響力,這是各級政府都鞭長莫及,也是無法企及的。至今,我老家所在的廣東潮汕一地,一有群體騷動,民眾往往只聽從族中“長老”的命令,而不管政府的權威。地方人士爭端,需要大家請出“老人們”才能擺平。這是鄉土中國身影的最後孑遺了。

再有,就是國家制度設計上的不得然而然。比如,過去的時代,政府在任命地方官時,為了避免官員勾結、徇私、坐大,多采取“籍貫迴避制”,外來的長官對當地民情人事都不熟悉,要政通人和,只能“專意結交士紳”。是那些士紳,保障了村社一級那些例行事務的延續,離開了他們、脫離這些事務處理,中國的地方政府是不可能運轉的;還有,沒有他們維持地方秩序,連政府得以成立和實施管控的戶籍和稅收制度,都是無法建立起來的。因此,士紳與政權和平相處,泯然一體,中國社會就穩固;而一旦他們都組織起來時,往往就是政權危機、衝突甚至是現存秩序土崩瓦解的徵兆。

所以,漢學家孔飛力講過,中國中央政權在地方的運作效率,最大程度上取決於地方官與本地士紳的配合是否密切、是否有效。

中國政權第一次真正實現“下鄉”,將中樞旨意可以直接貫徹到地方鄉村,甚至是每家每戶,已經是1949年以後了。

那時以後,地方士紳階層被連根拔起,徹底剷除;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建立,每一個公民、村民的所有參與都被納入合法有序的渠道中加以管控; 堅強有力、富有權威的政治核心就此根深蒂固。天地君親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太陽冉冉升起中煙消雲散。

這樣一些舉措,中國社會結構得到了最大的顛覆:國家政權終於得以作為第一掌控者出現。政權常駐村社了,鄉土中國退場流浪了,士紳集體在放逐與碾壓中滅絕了。一種充溢著謊言與暴力的病菌,從此生根在長亭外,古道邊,人心裡。

2018,10,22,晚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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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愚愚


大家都知道一個詞——七品芝麻官。那是說一個人官職很小的意思。“七品芝麻官”有多大呢?知縣,縣太爺,也就是現在的縣長。說到縣委書記縣長,大家都知道,那可不是一個小官,在一個縣裡有巨大的權力。而古代卻認為這是“芝麻官”,所以我們常常百思不得其解。


(七品芝麻官)

根本原因,是對古代的基層政治不太瞭解。古代的官員,最基層的,最小的,還就是縣長。縣府裡面,當然還有其他公務人員,但他們只能叫吏,不能叫官。官和吏的區別在於,官是通過科舉考試,被朝廷分封的。吏沒有經過科舉考試,只是到官府裡面去尋飯吃的。而且在整個縣府裡,人數不會很多,也不像現在那樣,有龐大的部門機構。縣以下,就再也沒有正式的機構了。

那麼,為什麼在古代,縣就是最小的政府機構,縣長就是最小的官呢?

首先,古代用不了那麼多公務人員。古代社會是農業社會,從事的是農業生產。在農業生產上,可以說,政府公務人員基本上幫不了什麼忙。唯一能幫忙的,可能就是組織進行水利設施建設。但這也不是任何時候都需要搞的。政府對老百姓,更多的是勞役,是收稅。而這個,其實是不利於農業生產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少作為,反而對農民有好處。文景之治,為什麼能夠成為一個盛世?就是政府什麼也不做,少折騰,所以老百姓反而富足安定了。


(漢文帝開創了文景之治)

其次,古代養不起那麼多公務人員。古代農業生產水平比較低,出產不豐富,公務人員多了,就沒錢拿來養。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古代農民的負擔其實很重的。因為除了需要養官員外,還要養貴族。天下的土地,很多都是被賜封給了貴族的。還有,古代的打仗任務重。在冷兵器時代,拼的就是人數。而中國古代邊境形勢又非常複雜,打仗非常多。所以農民還需要承擔糧草的重任。除此外,農民還經常被派去給皇帝,給王公大臣修房子,修娛樂設施,供他們吃喝玩樂。

農民既然有這麼重的負擔,官員如果再多,農民就簡直沒辦法再活下去了。

既然古代的官員只到縣一級,而鄉下卻總會有很多扯皮糾紛,這些扯皮糾紛,怎麼解決呢?

其實靠的不是別的,而是鄉村士紳。

鄉村士紳就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長輩,有一定知識文化的知識分子,或者是退休在家的官員。是他們承擔著地方調解,和地方治理的作用。


(鄉村士紳們)

那麼,鄉村士紳是依靠什麼來調解呢?

一是威望。威望來源於他們是長輩,還來源於他們辦事公道,更來源於,他們掌握知識文化。古代的人,受教育很少,有知識文化的人,他們說的話總是被大家膜拜,所以由他們來調解,大家都會執行。

二是禮制。中國古代,從西周開始就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禮教。漢代禮教在獨尊儒術的情況下,更是完全成型。這是深入到老百姓心中的。所以這個禮制,也就相當於鄉村的法律。大家都會按照這個行事。

古代的這種鄉村禮制,包括人治方式,有禁錮人權的地方,但其實還是一種很好的辦法。我們現在弘揚傳統文化,重要的就應該把這樣的東西挖掘出來,形成一套更好的社會規範,實現社會和諧。


張生全精彩歷史


新中國成立之前的中國地方政權只截止到縣這一級就,包括民國時期。縣衙裡面的頭頭叫縣長,縣衙的辦事員就是科員,科員升一級就是副縣長也就是副處級了,沒有副主任科員和主任科員一說,更沒有股級幹部之說,一不小心就能升到處級幹部(呵呵)。

那麼有人要問縣以下的鄉鎮和村(大隊),甚至村以下生產隊國家怎麼管理呢?兩個字:自治。村子中由輩分高的有能力的族長被眾人推選當村長,村長說是管理者,其實不拿工資,自己還是以種地為生,村裡有了事情才去處理。村的上一級就到了縣了,那會兒商品經濟不發達,只是一些大的村子商鋪較多的就慢慢形成了集鎮,這些集鎮在建國後演變成了鄉鎮。民國後期才出現一些鎮長和鄉長。

那時的縣長很有本事,特別是民國的,那會兒軍閥混戰,有人是隻身一人兜裡揣著個委任狀就來到一個縣裡當縣長。縣長要負責召集各村的族長(村長)開會,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籌建縣保安團,不需要請示上級直接委任保安團長,有的縣長自己擔任保安團長,負責治安、剿匪。然後任命一些專員,比如教育專員,交通專員,農業水利專員等去負責各項“事業”。這些專員都是一個人,建國後隨著工作的開展才演變成各個科級局。這些縣長中不少人是孤身一人一邊剿匪一邊發展民生經濟。

說到這裡大家又會問,為什麼民國以及之前我國封建統治者不去加強對社會基層管理呢?還是兩個字:省錢。只有縣衙的工作人員才拿國家的薪水,鄉鎮以及村裡管理人員都沒有“編制”。國家養不起很多的公務員。

到了民國晚期,為了對付“村村都有黨支部”的共產黨,國民政府才開始加強對基層社會的控制,才開始慢慢地插手村、鎮一級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保甲制度”。保甲制度就是以十戶人家為一甲設甲長,相當於現在的生產隊隊長;十甲為一保設保長,相當於現在的村委會(改革開放前的生產大隊)。保長就有義務負責轄區內的軍事,教育,農業等事項管理,如果轄區內有人通共則實行殘酷的連坐制度。但是這些保長以及鄉鎮長們都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一切公務費用以及人員工資全部“自收自支”。保甲制度在分裂的中華民國推行得不是很好,一切以為時已晚。缺少對基層社會的控制是國名黨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丁朵78479072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因為古代的農村,都是以家族為單位的。

一般一個村子幾個家族,甚至一個家族,誰的家族比較大一般聽誰的。

家族會有個族長,負責協調處理全家族的關係。

如果一個家族佔一個村子或者大半個村子,族長也就是村長。

自然,還有一個家族幾百幾千甚至上萬人的大家族,族長權力威望不比鄉長要小。

在古代,農民一般不聽其他任何人的,只聽家族族長的。

這也是淳樸的血緣關係。當然族長也不是可以任意胡來,還是要講規矩,有名望的,也就是鄉紳。

在古代農村,絕非有錢就行的,還要講道理,不然一樣成不了鄉紳,沒人服你。

古代鄉紳其實是很重視名譽的,一般不敢在家鄉胡作非為。

一是鄉里相親,大多沾親帶故,鄉紳沒法下狠手;二是富不過三代,你不能永遠有錢有勢。如果此時囂張跋扈,等到兒孫窮了以後就的倒黴;三是當時農民還是比較看中道德,胡作非為、欺男霸女的人名聲不好,連自己兒子怕是也娶不到正經人家的女兒。


所以,無論官府怎麼換,農村大體是穩定的。

甚至很多家族還有自己武裝,可以以村莊為單位,基本就是自治了。

所以,古代爭權不下鄉,基本就在縣。

縣城的衙役,基本是需要收稅或者催款的時候,才跑到鄉下去。

農民有了矛盾,只要不是人命,基本都是在家族內處理,也不用去縣裡。


薩沙


歷史上劉邦曾經是泗水亭長,但是劉邦卻不是官,這就牽扯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封建的官吏制度。官是由上邊任命,而吏則是由官來決定任命。而官最小的就是縣官,也就是我們熟悉的所謂當地父母官,所以古代中國的政權不下鄉,這是不準確的說法。

而造成這種原因的就是周朝產生的宗族制,這種制度就奠定了中華民族同族的文化,一般一個族會有一個族長。這個族長的權利是非常大的,但是也只是限於本族之內,族內大事一般都由族長來定奪,還會有宗族大會,來討論一些重大問題。

在先秦以前,幾乎族內大事都是自己解決,官府根本就說不上話,只能說一種妥協的態度。但是商鞅變法之後,法制開始走進了宗族之間,官府開始有了直接介入宗族的手段,法制開始一點點取代族長的權利。商鞅曾經一天處死七百多人,原因就是族長帶領這些人私鬥。



到了三國時期,族長的權利就開始只限於祭祀等事情,族長的權利開始被所謂的鄉紳所取代。並且此時除了縣官之外,也出現了管理鄉、村的官吏,但是這時的這種官吏也不是任命的,而是自己去應徵的,這些也是可以花錢買到的,所以某個地主老財高興了,就花點錢買個這樣的官來長長臉。


小司馬遷論史


古代政權下不下鄉?古代政權什麼時候開始下鄉?基本是個偽命題。準確的應該是:古代政權什麼時候下鄉?什麼時候不下鄉?為什麼呢?下不下鄉有什麼區別?

1.什麼時候下鄉

在古代有儒法之爭,法家推崇的是高效、嚴密,推行到國家治理領域就是滲透到每個毛細血管。


(耕戰)

要耕戰一體,前提就是嚴密組織。對農民進行軍事化管理。商鞅變法後的秦朝,基本是個軍事化的社會,國家能力能到了荒野中的一個旅店。

依據出土的漢簡,漢朝在西域經略中葉執行的是社會軍事化的辦法,組織起來,動員起來。脫產人員可以達到百分之二。

(魚鱗圖冊)

明朝朱元璋的時候,衛所是軍事單位,裡甲是軍事化管理單位,百姓出行需要路引,各地倉庫軍方管理。並在地方設置大量的巡檢司、稅課司,你說到了基層沒有?

(軍衛所,民裡甲)

可以說行耕戰一體的時代政權基本都會深入到鄉里。這時候的鄉村治理會強調動員,而不是控制。

2.什麼時侯不下

馬上能打天下,馬上不能治天下。打天下的方法到了治天下的時候基本就不適用了。但人退出歷史舞臺需要時間,等軍功群體退出後,也就漸漸開始了"文治"。



武功結束,迎來文治。文官治理的話更有利於社會發展,社會流動更加有序。這是精英政治的好處。

弊端就在於社會組織動員力下降,國家養活不了那麼多人,就得維持一個小政府,公權力適當退出一些領域。諸如將基層交給賢達。

這時候的鄉村治理就開始強調控制。而不是動員。

(宗族)

如在明代到了武宗,世宗時期就出現了嚴重的鄉村問題,王陽明在探索治理模式,國家在意識高度也承認祭祖。晚明隨著商品經濟發展,鄉村也在衰落,尤其是稅收徵銀,地主也陸續去了縣城。

3.文治與武功政權的較量

目前來說,關於明清戰爭的解釋很多,其實從政權性質來看更好玩。

後金政權是高度軍事化管理的政權,在軍事上八旗制度,出則為兵,入則為莊主。治下的漢人基本是農奴狀態。(明檔資料有很多)

(八旗制度)

明朝政權是標準的文治政府,甚至重文輕武,武將都成了專業技術崗。整個國家動員力極低。

(關寧鐵騎)

按:關寧騎兵和八旗兵最大的區別就是背後依託的體制。戰爭本身就是不同制度的較量。

後金的動員效率高於明朝,軍隊組織性高於明朝,所以能以一隅對抗天下。

皇權下縣不下縣取決於當時的政權形態,並不是說到了清朝才下,在明朝就不下。

從對基層的"動員"到"控制"的轉變本身反應的是政權形態的變化。

我是一枚明粉


一枚明粉


“皇權不下縣”作為一個專門名詞出現實際上已經是非常晚近的事情,最早由研究“三農問題”的溫鐵軍在1993年提出,但是溫鐵軍提出這個概念的時候並沒有經過很細緻的論述。

自秦以後,中國進入郡縣時代,自此之後中國古代一直實行的都是一種“雙軌”的政治體制,即一方面是皇權體制和中央集權制下的官治,這一套體制觸達的層面是到縣一級,另一方面在縣以下則是實行的相對的自治,主要靠鄉紳依託自然法和社會道德對鄉村進行社會治理,同時鄉紳還與中央政權保持一定程度的合作,這就是所謂的“皇權不下縣”的說法由來。

至於為什麼要實行“皇權不下縣”這樣一種國家管理制度,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在《中國紳士》一書裡面曾經這樣講:“皇帝本人把持著權力,但是他不能憑一人之力管理這個國家。”所以皇帝必須依託兩類人,一類是官員,一類是官員的預備隊-鄉紳。因為在近兩千年的專制社會里面鄉村基本上是靠宗族和鄉紳的勢力來維持統治,所以費孝通先生認為皇權統治在人民實際生活上看,是鬆弛和微弱的,是掛名的,是無為的。

其次,在中國古代,縣以下雖然存在過諸如三老等鄉官,還有保甲等組織的頭頭,但他們並不是官員序列裡面的,而是皇權的衍生物,所以,這也是皇權不下縣的一個體現,劉邦在秦朝時期所出任的亭長職務就是這樣一個類似的職務。

在中國古代,即使一般知識分子的眼中,也是認為縣政是萬事的基礎,比如清代著名的幕僚汪輝祖曾經說過:“萬事胚胎,皆在州縣。”

不過,近年來也有一些學者認為“皇權不下縣”的觀點是不完全正確的,比如著名歷史學家秦暉曾經以漢朝為例,他發現已經出土的漢簡中可以表明早在西漢時期就有非常發達的鄉、裡、丘組織,而這些組織都是“執官府之職”的,其他學者也有人提出秦朝的什伍組織、北魏的三長制以及唐朝的鄰保制和宋朝直至明清的保甲制度都是皇權在基層社會的一種體現,因此單純的講中國古代皇權不下縣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青年史學家


“皇權不下縣,鄉紳管四方”是中國的一個傳統政治問題,貫穿了中國整個封建史。

在土地私有制以前,井田制尚有殘餘的時期,朝廷對縣以下的領域還是有一定的控制力的,秦漢時期還有裡魁、亭長甚至伍長、什長等等。但隨著井田制的全面瓦解,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力就只能停留在縣一級,縣以下則完全依仗地主豪紳。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因為以古代的生產力和社會結構,地主豪紳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社會階級,而是一個統治工具。



中國古代的農村社會,自動形成了以地主為核心,以宗族為組織,以家法道德為律法的自治單元,每個村宛若一個自治邦國。而朝廷也根本無力將統治力量延伸到每個村落,中國的統治力量下放到村一級,是從我黨設立村黨支部開始的。對於古代的縣令來說,他們只需要管好各村和鄉的地主,就可以完整的控制整個縣。

這就像牧羊人,牧羊人不需要把每隻羊都管好,只需要管好頭羊就可以。

古代縣衙裡,沒有正規軍隊,衙役書辦師爺等等都是沒有編制的,全靠縣令自己招。而一個縣裡有編制吃皇糧的也不過縣令縣丞等幾個人,縣長可以依託的力量,僅僅只有一個空頭的朝廷威信而已。如果不依靠地方的地頭蛇們,縣長說不定就被哪個刁民給KO掉。

當然,地方地主豪紳們投靠縣令也不是不求回報的,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人家也不能白白支持你。縣令掌管一個縣的司法財稅大權,他自然要對豪紳們予以照顧,更多的負擔就會壓在百姓身上,很多民變就是由此而激起了,這就是黑暗的封建社會……


小約翰


在史學界有一個著名的判斷,就是中國古代“皇權不下鄉”, 所謂“皇權不下縣,縣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倫理,倫理造鄉紳”,這說明在古代中國社會,農耕時代,鄉村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鄉紳及其自治體系,包括各種鄉規鄉約——插一句,近年不少地方有重新冒出所謂新鄉紳制度,則是另外一回事。

所謂皇權不下鄉,本質上是因為古代統治階級的政治治理無法深入到鄉村一級,這個微型政治單位。這裡面應該有很多客觀因素,比如交通、通訊等,不像現在,手機微信和電腦如此發達,別說政權不下鄉不可能,就連其治理方式都要藉助網絡。而且,現代政治的治理術核心已經深入到個體,甚至是個人的身體都成為政治治理的對象,所謂生命政治,這就是現代政治的無孔不入的地方。

在古代,一般所謂七品芝麻官,也就是說官階到此就是最小的了,這還是縣官,到縣以下,在以前就是鄉紳自己治理了。



例外狀態


簡單回答:因為養不起。農業時代的國家財政實力,沒法與工業時代相比。


先看一組數據:

據美國勞工統計局數據,2012年,政府僱員共有2105.05萬人,比重分別為聯邦政府為13.4%、州政府為21.5%、地方政府為65.1%。地方政府包括市、縣,及鎮、學區、特別區等。

這個數據約為美國全國人口數量的7%左右。


而著名的"大社會小政府“理念盛行的 英國。包括非經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常任文官及各類政府官員,有246萬人,約為全國人口的4%,


美國和英國的組織形式,應該可以看成當今現代社會的主流,因為現代社會國家管理教育,醫療,社會福利,治安等等,公務員佔比在4-7%間都算合理。


那中國古代公務員,公務員大約有多少呢?

據《廣陽雜紀》紀錄,康熙年間,不包括八旗武職,文武官員的定額是15600人。另外還有臨時工”吏胥“,據清朝人侯方域估算,全國1300個州縣,有吏胥130萬人左右,其中包括有編制的,沒編制的,以及掛名的。


所以我們大致能估算下,康熙年間的財政供養人員,即使加上八旗兵員(入關時拖家帶口也不過30萬),滿打滿算也很難超過200萬。而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人口約為1億5千萬人,這個財政供養比例,僅僅是1.3%。


所以,哪怕是封建專制制度最高峰的王朝,在財政汲取能力上,也遠遠不如現代奉行”小政府“理念的英國。 全國財政就能養那麼點官吏,從中央到州縣辦公的人都已經是奇缺,還需要用大量不發工資的臨時工(明清年代吏員大部分收入都來自自己撈),還能有多餘的人來建立鄉以下的管理?別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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