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交了公糧後還要交社保,這樣合理嗎?

虛擬網絡真實人生


是合理的!每個時代賦於農民的身份是不同的,五六十年代的農民確實辛苦!捨得付出!在國內一窮二白的大環境下!相應國家號召!興修水利!開懇土地!在沒有溫飽的情況下!甘為儒之牛!為新中國復興打下了農業基礎!為子孫後代標榜了無畏,向前,愛國!忠於黨的精神!老一代的農民不攀比!不嫉妒工人的福利!腳踏實地為大家㝚!

如今國家走向復興之路!我是農民,感謝父輩的艱苦付出!繼承老一輩的傳統精神!不怨!不攀比!繼續黨賦於的時代要求!做好自己!發揚父輩傳下的高尚風節!

社保與國家福利是有區別的!社保是個保險團體!從一產生的基礎就有區別於國家福利!現國家老年農民大多享受到了國家的溫暖!農民青年期盼更好是幸事!努力吧!國家的強盛是老一輩的心願!他們心中精神是國強民富!在訴說付出之時!別忘了父輩的精神!願老一代農民幸福安好!


羅之陽


到了現在仍然有人認為,農民是無償的向國家交了幾十年糧食,也不知道你是真不明白,還是在裝糊塗,所謂的農民無償的向國家交了幾十年糧食,是完全不存在的事,現已反覆核實,農民是有償的向國家賣了幾十年糧食,當年生產隊送到糧庫的所有糧食,糧庫都是按等級,按當時的糧食價格,全額的支付了農民的賣糧款,沒有一斤糧食是不給錢的,當年糧食統購統銷,嚴禁任何人私自賣糧,所以沒有市場價,向國家賣糧,是農民收入的唯一來源,那麼拿了錢的糧食,還能叫做交糧嗎?交糧和賣糧雖然是一字之差,性質卻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有人再出題目,建議你更正一下提法,免的被人笑你無知,即農民有償的向國家,賣了了幾十年糧食,可以不可算做繳費年限?全額的拿到了賣糧款,糧食算不算是賣了?己經賣了的糧食,還可以不可以再次拿來當資本,向國家索要養老金?國家對農村的投入,和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夠不夠農民當年出的日工?建議有些人,再出來說交糧,請你瞭解情況後,再出來說話,如果有人就是說,沒有拿到賣糧的錢,那麼請你去問問,當年生產隊的有關人員,賣糧的錢都弄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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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你繳什麼公糧了?難道是一分錢不要白送國家了嗎?——扯蛋!

在建國初期,我國都是採用計劃經濟,農民都是統一的在人民公社領導下的集體所有制經濟,那時,農民採用的是按“工分”取酬,有的生產隊搞得好,生產出一等糧食才能賣出個好價錢,有的搞的不好的生產隊是非常貧窮的,一直是在依賴著國家吃反銷糧、救濟糧的。哪個年代,工人也是一樣,根據國家下達的經濟指標來完成各項生產任務。所以,農民種地,工人做工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如今農民提起繳公糧的事情來,就令人氣憤。問你,你不是為了養家餬口才來種地的嘛,或者,為了“工分”而在流汗的嘛?什麼繳公糧?當初你們不是用糧食和國家交換了貨幣了嘛!再說,即便那個時候,國家再窮,你說,國家欠你們農民一分錢了嗎?你們幹嘛?總拿著不是當理說啊,整天在頭條里老“整”些沒用的?

再說,國家就好比一部機器,你說,缺了哪一個零件機器能正常運轉?農民需要穿衣服,工人需要吃飯,戰士需要保衛國家,黨政幹部需要治理國家,你說,國家三百六十行,哪一行不重要,哪一行不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息息相關呢?

農民生產出的糧食是商品,我們管它叫商品糧,工人紡織的綿布也是商品,我們管它叫商品衣。那麼,工人需要吃糧食,就得去市場上與農民交換,而農民需要穿衣,你也得去市場上與工人交換,商品與商品的交易價格由國家當時的計劃經濟來決定,交易平臺又由國家專門制定的商品展銷會來展出。所以說:在中國社會主義的社會里根本不存在誰養的問題,農民不能只吃飯,不穿衣;工人也不能只穿衣,不吃飯!所以工農是什麼關係?不就是魚和水的關係嘛!

大家如果都聽清楚了,我就要說說下面的問題,那就是中國社保的問題。

關於繳納社保的問題,我在這裡向大家解釋一下:“社保”的大門隨時隨地都是向全國人民敞開的,每個中華民族的一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繳納社保,否則,休想得到一分錢的社保!如果你硬是不交“社保”就想破門而入,全國人民是絕不會答應的!“社保”是什麼東西?其實,社保,就是一口大鍋,要求每個人都掏錢“湊份子”買米下鍋,而你一粒米也不買,進門就想蹭飯吃,問你好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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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臉不?自古皇糧國稅,政策好,免了農業稅。不但不感恩,還伸手要這要那的,要臉不?你對國家盡了什麼義務?國家出臺各種惠民政策,群眾出小頭,國家出大頭。如農民養老保險,100-2000不等,最低每人每年100,60歲開始領取待遇,每人每月70 。即使這樣,也有人不交,有困難時又只曉得找政府。你都不盡義務,別人為什麼又要對你盡義務呢?於私這樣,於公也是這理。

唉,人還要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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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上公糧付給生產隊也就是種子和化肥還有農具錢。當年你們工人工資也就18元到60元為生活費。那個年代農民和工人都是為了新中國人人都有奮現精神。農民為了國家基建設把莊冢種好外,建水庫為城市吃水,修路建工廠,飛機場等等都有農民身影。

現在國家有錢了,工人叢十幾元到現在的幾幹元和上萬元還有幾萬十幾萬一月,老了還有幾乾的退休金,城市設式比農村好了多少徒倍。

想想吧!這國家和人民給於你們的。

而農民明朋友們種的糧食為什麼不掙錢,因為糧食價格高了,人人就為了吃,國家怎麼發展。該不該給農民退休金是國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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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轉業,還是幹部轉業,到工廠,廠子倒閉發不出工資,變下崗,當時多少家庭沒辦法生活,還有極端的一家自殺死的,沒辦法找工作,年齡大了點都不要你,還沒有土地可以回農村,種地也沒房子,房子是分配的可以住不能買賣,市場化後也是要自己拿錢買的,社保是工廠補交的,才有現在的退休工資,現在退休2800工資,人家母親沒有工作,也是一次補交十五年的社保費,才有現在的每月一千八,而和她父親一起轉業的兵還不是幹部轉業的,因為是公務員還可以沒有實際權利,級別提高就是年限長的提高待遇,現在人家退休一個月7千多,醫保報銷和每月個人賬戶都有很大區別,越高的越高,都交了一樣的社保,為什麼不一樣待遇,你說公平嗎?當初農民是賣糧不是沒收錢的,後來補貼完全是國家福利,是納稅人的錢,現在不交錢有錢拿不滿足,等國家養,對什麼都沒有的人公平嗎?土地和宅基地現在很值錢的,拆遷的費怎麼不去買社保,分給孩子的錢,他們怎麼不反哺父母,給父母以安度萬年的保障,平民大眾誰不困難,不也是苦苦支撐著,別說可憐了,沒有幾個不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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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們國家有10億人口,8億農民。農民始終是社會收入最低的一群人。

在舊社會,不僅要承擔相應的徭役、稅收,如果租種地主家的田還要交地租。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國家為所有的農民平均了田地,1958年出臺了《農業稅條例》,規定農民只需要繳納10%到20%的公糧就可以了,負擔大大降低。

2005年,國家廢止了農業稅條例,停止徵收農業稅,每年大約為農民減輕負擔400到500億元。

後來,國家為了國家糧食安全考慮,開始鼓勵農民種糧,發放各種補貼。從生豬補貼、種糧補貼,通過各種扶持政策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國家為了農民老有所養,從2009年開始試點實行新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並於2014年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形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以國家補貼為主,引導農民自己儲蓄建立起屬於自己的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有兩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包含了個人繳納的部分和政府補貼的部分。一般個人按100元檔次繳費,政府就要補貼30元。河南省按最高5000元檔次繳費,政府補貼340元。

基礎養老金是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的政府補貼。各級政府予以相應的補貼,目前河南省和黑龍江省是98元,吉林省是103元,山東省和福建省是118元,陝西省是136元,浙江省是155元,青海省是175元,天津市是295元,南京市是410元,北京市是710元,上海是930元。其實地方政府,還是有各自的提升標準,比如山東省是118元,而青島市最新消息是提高至168元。

而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非常靈活,從100元到2000元不等。當然各地有自己的繳費標準,河南省是200到5000元,山東省是100到5000元,上海市是500到3000元,北京市是1000到9000元。

而且繳納的保險充分考慮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收入並不穩定,採取一年一交的方式。

一年繳納100元的養老保險,實在不多,幾乎所有農民都能承擔得起。如果是低保戶或殘疾人等特困群體,國家還有相應的優惠政策,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而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要交費一年,退休時就可以選擇一次性補齊15年,如果按照100元檔次計算,我們一次性交15年,僅僅需要1500元,退休後的養老待遇,一般每月都能達到100到200元之間。相當於每年待遇1200元到2400元,足夠回收繳納費用了。


職工養老保險一般15年自己承擔費用的情況下需要交接近十萬元,這樣退休後每月待遇才800到1000元。而且萬一提前去世,還有虧本的可能。居民養老保險就沒有這種情況,所有繳納的錢數加上利息都會返還。

所以,我們目前針對農民的養老制度設計還是比較合理的。


暖心人社


反覆提問以及贊同把交公糧頂作交社保費的人是不是真的農民,如果是,請回復一下,我無意激化農民與工人的矛盾,但是,你(特指題主)就想弄個明白的話,我可以提供相關數據,由你自己去算。49年至2005年交的公糧,共56年累計上繳公斤數,佔全國農業總產量的百分比,摺合人民幣款額,平均每人年上繳公斤數及摺合人民幣款額,國家補助農業的人民幣款額,2006年至2017年的十一年間,國家免除農業稅,直補農民人民幣款額,助農資金人民幣款額等等。,

你真的認為土地免費利用,收益歸自己並享受國家各種補貼是天經地義的?全國都欠你的?

如果軍工企業及軍事科研人員也以其貢獻向國家索要利益呢,政府給得起嗎?如果袁隆平向稻農索要利益,那麼全國稻農付得起嗎?

國家是大家的,各行業各階層都在貢獻,農民的貢獻難道國家不知道?鄉村振興戰略目標明確,“產業興旺...農民富裕”還很遠嗎!

如果是農民,我真的很理解他們的苦和累!否則,希望不要繼續拿農民開玩笑!


鞠維坤1


八十年代以前、農民是交了錢的。每年交十個義務工、三上繳、農業稅、公積金公益金、公共積累。生豬、家禽、雞蛋。既便是有償的那也是賠錢的!這些不就是農民交的養老保險金嗎?政府對這些不能有視無睹!


相信自己124921297


小編可能太年輕了不瞭解當時實際情況,作為一位七十多歲出生農村,長在農村,現在仍生活在農村的告訴你,我經歷了初級社,高級合作社到1958年的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三級所有即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再到七十年代底八十年初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定,況且我做了十幾年的生產隊會計,回想起來歷歷在目,一句憑良心說話,交公糧是有償的,也可能國民黨時期是無償的。公糧的多少是按生產隊產量而定的,縣分配公社,公社分配大隊,大隊分配給生產隊,產量少的少交,產量高的多交。這筆公糧款加上秋季棉花款,去掉生產隊開銷,留夠下年春季生產用的,乘餘錢為年終分配,按工分箕分值,箕各家總收入減去糧食款就是每戶決分款。每年終生產隊都要召開決分大會,雖然分錢不多,但那是每家每年的希望所在,每年決分大會,男女老少好不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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