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管好被問責幹部 讓幹部吃“定心丸”

“感謝組織實施的容錯糾錯機制。一次犯錯,沒有被一票否決,還給了我重新站起來的機會,繼續為村民服務。”回顧自己的經歷,遂寧市安居區安居鎮某村村主任賀某感慨萬千。2015年至2017年,賀某利用4戶已死亡五保戶套取糧食直補款1667.95元,並將這筆資金集中存放在村集體賬戶,擬用於日常工作開支。2018年6月25日,賀某來到鎮紀委主動說清問題,將違紀款退還鎮財政所。隨後,鎮紀委對賀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目前,在鎮紀委的回訪教育下,賀某正確認識自己的違紀問題,放下思想包袱,積極主動作為,重燃為村民服務的工作熱情,忙碌在扶貧工作一線。

一方面激發幹部幹事創業活力,另一方面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處分已過影響期,按相關紀律規定,不影響同職級重用或提拔任用。”2018年2月11日,遂寧市大英縣紀委在關於蔣某黨風廉政建設意見覆函中如是寫到。

原來,2012年至2014年,蔣某在擔任大英縣某鎮黨委委員、組織員期間,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2016年2月,蔣某在組織未掌握其問題線索前,主動向組織交代了自己的違紀問題,並積極認錯,態度較好。隨後,蔣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在縣紀委的教育幫助下,蔣某汲取教訓,及時改正,實績明顯,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2018年2月12日,縣委常委會通過蔣某任某鎮黨委副書記、提名任鎮長的決定。

為犯錯知錯改錯幹部二次上崗提供平臺,蔣某案例僅是一個縮影。近三年來,市紀委監委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處理4483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2423人,第二種形態1610人次,第三種形態254人次,第四種形態196人次,分別佔比為54%、35.9%、5.7%、4.4%。同時,堅持同等對待、通過回訪客觀測評、規範任用程序,對積極幹事創業的犯錯幹部給政策、給出路、給舞臺。去年以來,遂寧已有10名被問責處理的幹部,在吸取教訓後銳意進取,表現優秀,再次得到提拔重用。

為受到錯告誣告幹部澄清是非,也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另一著力點。“感謝組織主持公道,為我撐腰鼓勁,消除影響。”遂寧市中心醫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陳亮感觸頗深。他於2017年以來多次被人舉報受賄,經市紀委調查後發現,眾多舉報均是同一舉報人為洩私憤而進行的誣告。今年7月,市紀委對舉報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並向醫院黨委及陳亮本人予以當面澄清。

“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做到紀法約束有硬度,批評教育有力度,組織關懷有溫度。”遂寧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熊隆東表示,2016年以來,遂寧市相繼出臺《關於充分調動幹部積極性激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實施意見》《遂寧市黨政幹部容錯糾錯實施細則》《遂寧市受問責處理的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服務暫行辦法》,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為黨員幹部澄清是非,激發幹部幹事創業新活力,並對被問責處理幹部“回爐鍛造”,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切實做到“為敢於擔當者擔當”。

為敢想者“開綠燈”, 為敢幹者“兜底線”。市委七屆六次全會又提出,要制定“充分激勵全市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十條措施”,繼續激勵幹部踴躍幹事創業。 (全媒體記者 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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