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縣:“三個一”“破網打傘”招招實

本報訊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平昌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挺紀在前,採取“三個一”措施,把“破網打傘”與“拍蠅治貪”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嚴肅查辦隱藏在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

建立一套制度機制。近期,平昌縣紀委監委研究審議通過《平昌縣監察委員會與平昌縣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建立縣紀委監委與縣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案件線索雙向移送、定期會商、同步介入、協同辦案等機制。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對在偵和新受理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務必立即告知縣紀委監委,由縣紀委監委分管副書記每週組織公檢法等部門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一次集體“會診”,排查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保護傘”和“關係網”,確保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起底一批問題線索。對2016年以來村(居)換屆中查辦和信訪反映的利用宗族勢力干預選舉、拉票賄選等104件信訪舉報線索,公安機關2016年以來取保候審、刑事案件轉治安處罰、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案件、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112件,法院免於刑事處罰案件12件,檢察院免訴、不予起訴、不批准逮捕案件和撤銷案件291件,組建專班逐一梳理排查,深挖涉黑涉惡問題背後的“保護傘”和“關係網”。

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從嚴查處涉黑涉惡典型案件和充當“保護傘”和“關係網”的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對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走過場、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目前,已立案4件4人,黨紀處分4人,開除黨籍3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組織處理4人,通報曝光4人。(向東 楊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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