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公開宣判“掃黑除惡”涉惡勢力犯罪案 12名“惡人”領刑

香城都市報報訊(記者原子 通訊員範丹 李佳璇)11月14日上午,赤壁法院公開宣判李某等12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該案是今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赤壁法院審結的首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赤壁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6月以來,被告人李某、魏某、王某、武某、向某、吳某、盧某、龍某、範某、張某、徐某、謝某等12人,以李某為首,糾集在一起,先後在赤壁市實施尋釁滋事罪4起、非法拘禁罪2起,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為惡勢力集團犯罪,認定被告人李某、向某、王某、魏某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決定數罪併罰;認定被告人武某、盧某、龍某、範某、張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吳某、徐某、謝某犯尋釁滋事罪。

赤壁法院綜合考量上述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性質以及自首、坦白、悔罪表現、賠償等情節,分別判處李某等12名被告人6年6個月至7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赤壁法院邀請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群眾以及新聞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共約60餘人參加旁聽。

更多咸寧本地新聞,敬請關注微信公眾號:香城都市報(或公眾號搜索:xcdsbgfwx)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