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有效治理“狗患”?

碧海藍天3672


最近一段時間,狗患問題是網絡、報紙等媒體討論的熱門話題,因為這個人類的親密朋友已經干擾到他人的正常生活,一些人不惜採取極端方法解決這類矛盾如下毒火腿腸、下魚鉤等。怎樣才能徹底治理狗患呢?我認為應採取以下辦法。

1、城管、公安部門嚴格按照《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進行執法,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要敢於採取處罰手段,對一些禁止飼養的大型犬要沒收並對飼養人進行罰款。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2、限定遛狗時限,把犬對居民和行人的騷擾程度降到最低。如一些城市已經開始實行晚上7時至早上7時為遛狗時間就是這個目的。

3、提高養犬成本。現在養犬成本太低,成本低養的人就多,可以學習北京市以前的做法,一個狗證要辦出來需要花數量不少的錢,成本加大了養狗人的數量自然就降下來了。

4、加強文明養狗宣傳,可以採取在養犬人聚集遛狗的地方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進行宣傳。準備一些免費狗繩發給養狗戶。

5、居民出門遛狗應攜帶免疫證、準養證等狗的身份證件以備隨時由養犬管理部門查驗,不攜帶的沒收犬隻並對養犬人進行處罰。

6、對犬糞不進行清理的養犬人,養犬管理部門要進行處罰。

7、加大流浪犬隻管理力度,鼓勵公民個人收養流浪犬,鼓勵公民舉報流浪犬蹤跡,對一些患重病沒有救治必要的流浪犬可以實施安樂死。

8、在制定法律上要明確規定凡不栓狗繩而導致的狗被壓死、壓傷等交通事故,車輛不負責任,造成車輛損失的,養犬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狗患其實是人的事,是養犬人不文明養犬造成的,只有各相關部門負起責任,養犬人文明養犬,狗患是不難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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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密集的地區就不應該養狗,半夜狗叫擾民,隨地大小便加重公共衛生負擔,對老弱病殘構成威脅等等,還只是小事,咬傷咬死人的時候,還敢說自己的狗不咬人?小區養狗根本就是是無法調和的矛盾。養狗無形中就是對他人構成威脅,佔用公共資源。且養狗的人大多孤僻,缺乏與人溝通,往往就形成自私自利的特點。最要命的是狂犬病是致命的。而中國的醫療體系不健全,以及法律上的諸多漏洞,還有對養狗缺乏有效的管理。造成了一旦出事,狗主人就耍無賴的比比皆是,反過來,有些人把狗當祖宗養的,狗被車碾死了居然要求人家償命。拿狗和人比。這就是對人最大的侮辱。俗話說:狗仗人勢,狗勢力,不是沒有道理的。那些把狗當子女養的,根本就是日子好了閒的。不信叫他們上工地搬幾天磚試試,保證他們連狗肉都吃。說到底,寵物就是解悶用的,畜生永遠是畜生,不要拿來和人放在一個高度討論。否則就是對你祖宗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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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府專門成立一個部門,就像城管一樣,既解決了一部分編制問題又解決狗患!

這個部門可以叫狗管理局,省設總局,市縣設分居,鄉鎮街道開設所!

這個局一年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用一概由養狗的愛心人士負責!

該局工作就是對養狗進行規範化管理。

養狗要登記,建檔,辦證,綁定主人身份證號碼,狗證標識強制統一安裝在狗脖子上!

到指定獸醫站接種疫苗。違反規定者,狗強制沒收人道毀滅。狗主人罰款1萬並處以10天行政拘留。

設立養狗基金。強制狗主人購買養狗基金(用來處理流浪狗及狗傷人醫藥費用賠付,愛心人士的個人愛好不能讓全社會納稅人買單吧?)。基金維護費一年費用10000。有拒交不交的,罰款十萬補繳應交維護費用。

禁止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發現非法飼養者逮捕入獄!刑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並處以1萬元罰款!

多層高層小區內禁止養狗,授予物業公司監督及處理權利,發現養狗就地處理!狗主人處以行政拘留十天,罰款五千。

狗的交易要監管,更換主人要在一天內,進行報備更改!違反者,按非法交易處理!罰款10萬。(專治打著愛心旗號實為狗販子的愛心人士)

外出遛狗強制牽引,帶嘴套!有違反規定的不執行的,罰款5000-10000,狗強制收容人道毀滅!狗主行政拘留十天。

每個家庭只能養一隻狗!(專治弄一院子幾十條狗騙錢騙捐,騙眼淚的)。禁止私人成立各種打著愛心旗號的愛狗社團組織!(專治邪教徒精神病)

不按規定飼養的狗一律按流浪狗處理,集中人道毀滅!

我看還有多少裝逼養狗的!先把你自己養活好再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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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尊重生命的基礎上可以進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所有的狗必須辦理登記許可證,注射疫苗,出門牽繩帶鏈,每年收取犬類管理費5萬元不等。

二,對於拒不執行者,狗主人罰款5萬到10萬元不等,並強制沒收管理,對於傷害到人的狗,狗主人罰款5萬到10萬不等的金額,拒不執行者,由狗主人負刑事責任。

三,對於流浪狗,可以在西藏或新疆的無人區建立一個流浪狗管理所,不必射殺,行為狗也有生命,要考慮到愛狗人士的感情,所有沒收的狗狗和流浪狗統一運送到那裡管理。

四,流浪狗管理所可以在社會招募愛狗志願者進行餵養管理,志願者可以優先考慮愛狗人士,所有的一切費用由愛狗人士自願募捐籌備。

四,對由於病死,老死的狗狗不必焚燒掩埋,這會影響愛狗人士的感情,如果愛狗人士想給狗狗建造陵墓也可以,申報土地,陵園建設,管理,所有費用由強烈愛狗人士出資,國家可以收取管理和佔地費用。


被冰封的抒情


十問愛狗人士

1你們有誰沒有將狗帶出過你們的住宅房院的?

2你們有誰沒有將狗帶到公共空間的?

3你們有誰是將狗帶到郊外去遛狗的?

4你們考慮過怕狗人(特別是兒童)的恐懼嗎?

5你們不懼怕被別人的狗咬傷嗎?

6你們踩到狗屎不噁心嗎?

7你們稱呼狗兒子,為什麼不稱之為爸爸?

8你們知道喜愛狗的是少數人嗎?

9你們懂得愛狗和妓女愛嫖客是同理嗎?

10你們懂得人權至上,損人利己是可恥的嗎?


昱山老柏


要減少流浪狗,必須先從養狗人抓起。一 以後溜狗必須強制帶定位儀,這樣,如果狗主故意放掉狗,就不能借口狗是走失的。二 如果狗死亡,必須上報審查。由於不再打算養狗而故意至狗死亡或放走狗必須罰養一隻狗一生的費用,按年交罰款。三 強制注射疫苗,強制溜街上口罩,這一點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必須絕對執行,違者絕對重罰。強制對狗年審,以證實狗的存在我健康。四 缺一個寵物管理局。現在有一些外來物種寵物,如果放歸自然,對環境生態經濟與生命威脅都是巨大的,必須從罰到破產的程度罰。由於近年群眾生活改變,寵物急鉅變多,急需一個專門的機構來進行管理。


雲遊十方


治理“狗患”並不十分困難。只要下定決心,就可以“手到病除”。西方國家也有很多狗,狗的“地位”還很高,為什麼人家就從來沒有發生過“狗患”呢?

這是因為,人家實施的是制度。我看過一個視頻,幾個動物保護組織的成員,把自己渾身噴上染料,偽裝成各種動物,然後到一家餐廳抗議。那家餐廳的老闆根本就不理睬他們,還當著他們的面切肉。這幾個抗議者感覺無趣,灰溜溜的走了。為什麼他們沒有搗亂呢?因為他們不敢。如果他們堵門或者有暴力,只要餐廳一投訴,他們就會吃不了兜著走。



我對治理“狗患”的建議是:

1,所有體重超過10千克的狗,一律禁止民間飼養。

2,所有的狗必須強制上牌照,上牌照免費,但是如果不上,罰款1000元/只。

3,強制所有的狗打狂犬疫苗,其費用由狗主人負擔。這是為了控制數量。

4,每年年檢,費用由狗主人承擔。理由同上。

5,遛狗必須帶繩子,口套,狗糞袋,違反者罰款500元/次。


懷疑探索者


中國有句成語叫"人滿為患",形容人太多都成患了,現在多數在形容節假日的旅遊景點。那目前的"狗患"怎麼形容呢?,"狗滿為患“嗎?不合適,突發奇想用"失管為患”挺符合現狀的!

城市裡的主要是"流浪狗"和有主飼養的狗兩種。

在正常情況下,城市不應該有流浪狗存在的,但據說有的城市存在著無部門管,無專人捉,無收容場所的三無現象,造成流浪狗肆意橫行,隨意繁殖,加之再生遺棄,越來越多,直接危害人們的安全,破壞環境,也給城市帶來不雅。政府部門應擔起清理流浪狗責任,設想一下,有10O只流浪狗,每天捉兩隻,5O天也捉完了(小學生都能算的帳,只要有人幹)。政府部門要有流浪狗收容所集中收養,(不允許個人收養)至於怎麼處置,我不作議論。我不吃狗肉,但我不反對別人吃狗肉,就象回族不吃豬肉,不反對漢族吃豬肉一樣。

有主飼養的狗,小名叫寵物狗,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是符合城市養狗規定的品種,並己辦理相關證牌的,要補籤飼養保證書,明確責任義務。

二是沒辦理證牌的,要審核是否屬於城市允許飼養的品種,符合的,補辦相關證牌,補籤飼養保證書,明確責任義務;不符合的不準飼養;

三是飼養的寵物狗不能買賣,變更飼養人要辦理相關手續。

四是飼養的寵物狗不許繁殖(應做絕育)並定期打疫苗。

五是實行圈養,需要遛狗時要有人牽領。

總之,狗患不在滿,在管。只有管理好了就不會發生《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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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

首先,為什麼有流浪狗而沒有流浪雞流浪豬等等?因為狗本來就不是食用的,我反對所謂愛狗人士的過激行為,但是相比恨狗人士的種種噁心行為,我覺得愛狗人士要好很多。什麼狗咬主人了,把孩子臉咬掉了,把孩子腿吃掉了,哪個不是恨狗人士的造謠?你們這種下三濫行為不無恥嗎?

說什麼狂犬病高發,中國甲乙類傳染病發病數,每年病毒性肝炎發病數是一百二十多萬,肺結核四十萬,艾滋病五萬左右,狂犬病不足一千,請問怎麼個高發?

再說,狗肉店的狗是哪來的?有多少是人工飼養的?還不是偷盜的?偷雞摸狗算是高尚行為?算是長知識了。

我覺得養狗人必須看管好自己的狗,國家也應該出臺法律,嚴禁丟棄,現在滿世界都是監控,誰丟了狗一查就清楚,凡是棄養的重罰,那樣可以從根本上杜絕流浪狗,流浪狗不會從天而降,基本上都是養狗人遺棄的。如果因為養狗人的狗咬了人絕不是賠點錢了事,而是要拘留甚至判刑,那樣才會讓人不敢隨意放了狗繩讓它亂跑,雖說很少有狗會主動攻擊人,但是總有人怕狗的,嚇得摔倒了怎麼辦?所以養狗人必須文明養狗,提高自身素質,國家也該出臺相關法律做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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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裡的狗傷人應該用禁狗令去治理。 傷人的狗當然是必須一律打死,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責任。 如果是有主狗,應該由狗主人承擔經濟甚至刑事責任。假如是野狗,應及時捕殺。但最核心的是未雨綢繆,現代社會確實已經不再需要養犬這種害人害己的落後生活方式了。 確實應該徹底禁止城市養狗的。 狗永遠是咬人的狗,而狗主人有時候未必是頭腦正常的人。 反對養狗是廣大公眾的正當權利! 狗這種動物長得實在太醜,除了狗咬人帶來的慘劇之外,光是從欣賞造型的角度來看,有藝術眼光的人也肯定不會選擇狗作為寵物的。 有句話叫狗眼看人低,哪怕你長得像大明星,甚至你就是大明星本人,狗也會毫不留情咬人。反對養犬應當是所有人共同的心願。 我能夠看破真相,更願意說出真相:和稀泥的文明養犬並不能解決問題。大家看看這些觸目驚心的人狗衝突吧,粉飾太平的文明養犬是長期錯誤的思路。業主說的公共區域一律禁止遛狗,這才是真心解決問題。我一直為了解決問題而大聲疾呼:小區就應該旗幟鮮明抵制養犬! 遛狗不栓繩,隨地便溺不清理,狗叫擾民,小區樓道一地狗毛亂飄。 呼籲禁狗令,散養狗、流浪狗一律捕殺,小區內禁止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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