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這事就被福鼎某足浴中心
一老闆給遇上了
店裡保險櫃處的兩萬多現金
竟然不翼而飛?
當真相浮出水面後
才發現原因竟是店裡出了“內鬼”!
被告人陳某玲曾擔任福鼎市某足浴中心的收銀員,因外欠債務,便產生利用其熟知足浴中心工作環境、保險櫃鑰匙放置地點及保險櫃密碼等有利條件,盜竊足浴中心財物的想法。
2018年7月17日上午9時許,陳某玲獨自進入該足浴中心店內,趁一樓無人之際,在大廳收銀臺內找到保險櫃鑰匙,輸入密碼後打開保險櫃,盜走保險櫃內分別裝有9 100元、16 000元的2個信封,得款共計25 100元。
次日19時許,陳某玲被福鼎市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在現場查獲贓款25 100元,後贓款歸還被害人吳某,並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
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玲
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並處罰金20000元
鼎法君溫馨提醒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賺錢要走正道
伸手必被抓
五一勞動節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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