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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法,但XX不管才是主因導致物業長期霸佔業主公共利益,主人(業主)吃虧經理人(物業)豪奪:
①成立業委會(關鍵,物業會非法阻止)
②跟據法律發文告知物業歸還(總有一天要還)
③能解聘現物業就解聘,新聘物業,規範合同
④能打官司就打官司,物業肯定打不贏,法律明文規定是主人買的,不是看家狗的
⑤新籤合同,註明主人的錢不是看家狗的
⑥如不籤又賴著不走,這很普遍,就不用交物業費了,物業也告不了你,你沒請他呀
⑦最終還是要法庭見真章,只要打官司,物業必敗,侵佔公共利益的物業就是貪婪的狗,狗不能侵佔主人的財產,在道德和法律兩方面,狗就是狗,人就是人。
⑧物業真正主人,一盤散沙,是狗欺人的真因。如果是農村,如有村公共利益被物業或保安侵佔還不返還,公開確認後,是什麼後果?
狗頭都要打破!
但居民小區,有老闆、有工農兵、有物業公司利益人,用一盤散沙比喻是很貼切的。
⑨說來說去,不團結就是被狗咬的真正原因!
新月一鉤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企業利用小區公有部分的經營收入,俗稱公共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物業企業將公共收益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不是任何一個業主。正常扣除相應的管理成本。
國家法律法規都有,關鍵是要學習,不能當法盲!
楊君波2018
wu吳金泉
物業根本沒有份,廣告貼在小區內,物業公司是僱傭關係,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力侵吞廣告費。
30036483856
不光是電梯裡的廣告,還有物業私營公司出租的門面房,有部分也是佔用業主們所有的公共面積建的,理應也要付租金吧?
雲層6
物業強行空降小區利用業主產權地盤強行向業主索取費用給業主心裡添堵,物業是小區麻煩的製造者是業主身上的寄生蟲應該立即剷除
漸涼了
如果佔用的電梯費沒有用於業主身上,業委會應該出面和物業協商,如果協商不行,建議走法律程序!
混吃等死之大閒人
不要談論物業管理了,一說就是氣人,慢慢等吧總有一天國家要說話,街道要介入。打例房地產商操控的黑物業
QQ空間用戶45564942
剷除物業吧,它是剝削者,是寄生蟲。
草原鷹45
像這樣的維權只有一個辦法,欠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