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众两院谁的权利大?是不是任何一个决策都必须通过两院?

猪鑫淼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即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众议院法律定额为435名,各州根据人口行使代表权,各州至少有一名代表。众议院议员任期2年。

而参议院名额是各州无论大小,人口多寡,统统都有2个名额,参议院任期6年,每届国会届满时改选三分之一。

再说一下两院议事程序的差别:在参议院,任何一名参议员都能阻挠议事日程,在参议院少数派获得了更大的权利,最后胜利的可能是少数派。而众议院很简单,少数服从多数。

正是因为这样,在众议院通过的很多决议,在参议院这里受到了重重阻碍。众议院经常几百项议程就搁浅在了参议院这里。

可以明确的是,任何法律的制定和通过都必须两院都同意才可以,两院通过的文本必须一模一样,然后才会送呈给总统签字。所谓的国会,其实就是“两条腿协作走路”。

而其中有一些很特殊的地方。如,总统想任命内阁高级职务人员,或是最高法院法官,就必须要经过参议院审核批准才可以。而如果涉及到国家财政、税收的草案则是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复议修改。

众议院和参议院相互制衡的同时,又在相互促进。如果某院提出新的或者要修改方案,必须送到另一院,通过了才可以执行。另一院对通过的法案有绝对的否决权,“说你不行就是不行”。


英国英鸟


在回答问题之前,先指出提问者的一个小失误,根据题主对于问题的描述,题主想要问的应该是美国参众两院,哪个权力大,而非权利。一般来说,美国参众两院并没有那一院权力比较大,那一院权力比较小的问题,两院的宪法地位是平等的。不过的确有些权力,只属于国会的一部分,即独属于某个院。


美国国会大厦


要想了解美国参众两院哪个权力大,我们要先考察美国制宪者们为什么要设计两院制的国会,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作用分别是什么只有了解了立宪者们设立参众两院的意图,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宪法地位平等,没有哪个院比另外一个院权力更高的问题。


签署1787年美国宪法


美国国会之所以实行两院制,既有参议院,也有众议院,首先是处于制宪时的政治现实的需求。由于大州和小州之间存在这利益冲突,大州希望按照人口比例确定各州的代表数,而小州则要求各州平等权。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两院制,参议院采取各州平等代表权,即每州两位参议院,这体现了小州的诉求;而众议院则按照人口比例来确定代表名额,这又体现了大州的利益诉求。所以制宪会议最终选择了两院制方案。而既然是要保证大小州的权益,那么不论是参议院还是众议院,权力都不能比另外一个院大。


提出两院制的弗吉尼亚方案的麦迪逊


其次,国会设立参众两院,体现了美国联邦制原则。根据联邦制原则,美国公民既是自己所在州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因此作为立法机构的国会就要体现出美国公民的这种身份。而两院制,则与这种联邦制原则相适应。国会参议院的平等代表权和众议院的人口比例代表权,使得任何法律都既得到了多数州的同意(参议院),又得到了多数选民的同意(众议院),这样及保障了多数选民的利益,有保障了多数州的利益。体现了联邦制下,各州仍然保留了的部分主权。而既要体现联邦政府的权威,同时又要体现各州的主权,就必然要求两个院的地位平等。


弗吉尼亚方案


其三,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体现了美国制宪者们所信奉的分权制衡原则。美国国会两院除了某些赋予某个院的特殊权限外,一切法案,都有提出权和相互审议权,也就是说,立法权是有国会参众两院共同行使的,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都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任何一院都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具有绝对的否决权。而如果两院通过的法案文本不同,那只能通过建立两院同等数量的议员组成的联合委员会进行协商,提出妥协方案由两院通过。之所以这样么做,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国会两院能够分权制衡,制约对方。而如果要参众两院制约对方,两者宪法地位就不同有所不同,否则一个权力大,一个权力小,两者宪法地位不平等,权力小的机构很难对权力大 的机构形成有效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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