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不起眼的新聞: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啦!

近來,一條並不起眼的新聞正在悄悄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正在從2018年11月1號開始,截止到2018年12月1日徵求意見。修訂草案裡面有一條規定引人注目: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啦!

法律條文是這麼寫的: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這樣的規定,沒有修訂的《公務員法》可沒有。這意味著,公務員加班加點法律上沒有規定必須給以補償。這同企業職工不同,企業職工加班加點不給補償,人家完全可以到法庭上訴訟,敗訴的肯定是用工單位。公務員就沒這個待遇,他們只能忍受,靠覺悟,靠黨性去工作。

但是,公務員也是普通群眾,他們也需要養活家庭,需要贍養父母,許多普通公務員的家庭經濟生活十分困難。

一條不起眼的新聞: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啦!

對公務機關不了解的人,都認為公務員工作非常輕鬆,每天基本上沒什麼事兒,但患憂鬱症最多的群體就是公務員,他們是心最累的職業。

公務員最累的是基層公務員,尤其是公安民警,5+2,白加黑,星期六保證不休息,星期日休息不保證,每年全國過勞死的警察超過300人以上。

而昨天,有一則新聞火爆網絡。那就是11月15日,《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州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1980年8月出生的楚雄州大姚縣灣碧傣族傈僳族鄉黨委書記李忠凱,面容如同60歲的老人,吃瓜群眾誤認為是他對組織隱瞞了年齡,其實他長得如此成熟是因為他長期在基層。對此,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對他的年齡問題還有個回應。

一條不起眼的新聞: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啦!

一些基層公務員天天加班,過於辛苦,但卻沒有補償,累急了,就說領導上違反了《勞動法》。

領導說,我才沒違反。

領導確實沒有違反,《勞動法》對公務員沒有約束力。《勞動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這就把公務員排除在外。

法律不反對給加班加點的公務員補償,但從來也沒支持給加班加點的公務員補償。管理不正規的時候,領導看公務員辛苦,就專門批經費給點補償,但年底的財經紀律大檢查,還往往成為糾偏對象,有的甚至還要把發出去的補償款退回來。

這次公務員法的修訂,使公務員這支特殊的勞動群體休息和獲得報酬的權利在法律上有了保障,《公務員法》與《勞動法》也做了進一步的銜接,法律對公務員和普通勞動者有了平等的保護。

尊重了公務員的休息權,法律過去只對普通勞動者的休息權有明確嚴格的規定和保護,但對公務員卻沒有法律規定,這一修訂是符合更加符合法律平等保護精神的;保護公務員的勞動報酬權,明確了公務員的年終獎,以及加班補助,實際上是充分尊重了公務員的勞動報酬權。

一條不起眼的新聞: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啦!

前一陣,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嚴禁自行出臺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工資津貼補貼有關規定,堅決杜絕違規發放工資津貼補貼。這些是針對個別地區亂髮補貼制訂的政策,同公務員法規定保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並不矛盾。

公務員加班加點終於有補助啦!這是法律的規定,不是領導的隨心所欲。

什麼時候發我不知道,發多少也我不知道,能不能發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這個法律是有了,有了就該執行法律。

就說到這兒,我還是先笑一會去!老百姓啥時候能漲漲工資,農民收入啥時候可以提高下,公務員金飯碗,老百姓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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