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海中燃燒”的28路公交車

公交車是一個城市人員流動的基本工具。它的安全科學有效運行方便了千家萬戶。離開它,人們的出行會受到很大的影響。當你像往常一樣到站臺乘車時,遇到這樣的小差錯,你的心情會變的很糟糕!

故事發生在山東泰安。

11月7日晚,這天氣也不怎麼樂觀,竟然下起了小雨。28路末班車在泰安釀酒總廠站沒有停便匆匆離站跑遠。怎麼就這麼巧,這個站臺偏偏就有一位女士要趕這最後的28路末班車。

在“火海中燃燒”的28路公交車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這位女士十分憤怒(她是有理由的)。她打出租就追這公交車。終於到4站後的公交站把車追上了。出租車攔停了這路剛想開走的公交車。這位女士隨後上車與公交司機理論。公交司機很和氣,對這位女士的話洗耳恭聽!

“他應得的,他應得的,投訴他,投訴他他不止罰一百!”

“公交車司機師傅,他兩次都甩我。全泰安市民都等我發火,我就在監控下讓你們看看我是如何一個潑婦的樣子!”

“我是如何讓他把我變成潑婦的!”

“我告訴你我有能力成為潑婦就成為潑婦,我願意成為潑婦就成為潑婦我不(願意)成為潑婦就不成為潑婦!”

“他明明看見我在路邊等他就不等我。我每次都趕末班車,他甩我兩次了他!”

“我上一次我光著腳跑回去的我一分錢都沒有!”

以上是這位女士對乘客訴說她的熊熊怒火!

在“火海中燃燒”的28路公交車

“對不住了!大姐,對不住了!”(司機的話)

“你甩我兩次了,你對不住我就完了嘛!?你能體會我的心情嗎?”

“我真沒看見你!我要是看見你,我還能不停嗎?對吧?”(司機的話)

“他確實沒看見,大姐!”(乘客的勸解)

“下次你們長眼睛你們公交車司機!”

“下次絕對長眼睛!”(司機的回答)

“這就是全泰安市民想看到的結果。我想發火就發火不發火就不發火。我這次滿足你們的要求!”

…………

公交車上的“”火海”持續了約4分鐘。這位女士就乘坐這路車到站後下去了。

司機為女士付了出租車車費。

公交車和車上的人“墜入”了熊熊怒火之海,被燃燒了4分鐘。一切所幸並無大礙!公交司機也很會做事,真誠的表達了歉意。

其實八哥也能感覺出來,這位司機師傅確實沒看見他。最後把視頻調出來分析,這車到那站臺時只是減速沒有停,司機沒看到那位女士。畢竟是晚上小雨朦朧,視線模糊看不清楚!

說起來,雖然司機被“火”燒得很厲害,八哥看到都有點臉痛的感覺,但責任還是有的。到站停車就是公交車要做的基本規範步驟!但這位師傅沒有這樣做,僅是減速通過。他那減速一瞥沒能發現正等車的乘客。你最後末班車著急要下班開車走人,人家乘客也著急走人啊!畢竟就這最後一班了!並且被你甩了兩次,並且狼狽的不得不“光著腳跑回去”!

司機師傅啊,不是八哥說你,這事你確實做的不地道!

不過,八哥又挺贊你。你很和氣,誠懇的接受了對方的批評,即使被“火燒”得那麼厲害那麼嚴重你都沒有”對轟”,並且用行動真誠的表示的了自己的歉意!

再說這位女士。我說大姐呀,俺也同情你!八哥沒有理由不理解這位大姐的心情!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這位女士的氣憤程度,就是“揭斯底裡”。幸運的是她只是“怒從心頭起”,並沒有”惡向膽邊生”,沒有動手!

大姐呀!你應該通過正常合理的渠道投訴他,不應該在這車上讓乘客無辜“受害”,這影響了正常交通,影響了公共秩序!對你個人來說,形象的負面影響咱不說,這對健康也不好吧?

當然,有時”投訴”有沒有用又是一回事。八哥理解這種說法。這取決於公交領導的態度,咱老百姓做不了主。想起這事八哥也來氣。在這裡就“投訴”深圳的公交司機。

他們不給農民工停車,就是停了也不讓你上,那是讓別人上的。特別是看到你扛大包掂小包在那候著,你就是跑過去急著上也沒用。他們就是車門一關,走人!就是瞧不起人!(這是個別現象)

社會上存在著你我他,生活中都很忙碌。理解,握手,向上是高歌奮進的步驟!你我他需要並肩攜手!

這車在“火海中燃燒”了約4分鐘!不過我們要從中接受教訓,反思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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