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是指购买经济适用房并已住满五年的购房者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向国家交纳一定价款以获得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从而使房屋转变为可自由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二:经济适用房一类和二类上市

一类经济适用房

①购房满5年;

② 2008年4月11日前购买的,综合地价款按现价的10%缴纳

③ 2008年4月11日后购买的,综合地价款,按现价与原值差额的70%缴纳

二类经济适用房

①无时间要求(不需满5年);

②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

PS:二类经适房里,当卖方的原购房合同是和“住宅合作社”签署的,则为“集资建房”。需满5年,单位同意出售且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三:一类和二类经适房如何区分?

(1)询问业主该房屋的取得方式。一般,向政府或单位申请很久,又排队又摇号,非常来之不易的一类。老旧小区,村落拆迁、回迁、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保障住房为二类。

(2)看房本的“房屋性质”,一般,写“经济适用房”的为一类,“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为二类。

(3)看原始购房合同。一般,盖椭圆形章(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封皮显示编号为“JJXXX”的为一类。盖圆形章(XX高校或XX单位)为二类。另,还可阅读“拿地事项”区分。

四:常见问题

1、如何判断经济适用房购买时间?

可参考房本填发日期、契税票填发日期。

2、2008年4月11日后购买的一类经适房,如何缴纳综合地价款?

需缴纳(计税价-原值金额)*70%

3、央产房性质的经适房能出售吗?

不能

4、遇到集资建房怎么办?

二类经适房中有一种特殊类型叫集资建房,如业主是从“北京市住宅合作社”或“区住合作社”购买的房产。此类房产上市条件为:

①购买时间满5年

②单位同意出售

③缴纳计税价10%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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