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房子拆遷了107萬,給大兒23萬,給小兒買了一套53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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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遷得了107萬,我們首先要問的是,這個房子到底是誰的?如果是老人的,我看到這樣的問題都覺得好笑,這真是老糊塗爹媽,兩個兒子,有親疏遠近之分,一個多一個少,多的認為自己少,少的不用說,肯定不滿意,他們都不滿意是正常的。

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動遷107萬,或者誰都不給,兒子就得天天像供祖宗一下養著你們,有錢不光是爹,還是大爺,爺陽平。

或者一個孩子給個10萬8萬,適當改善生活,這也是仁至義盡的,其他的錢等你們死了以後再分,這是最明智的,可保你們在活著的時候,受盡恩寵,不是因為你們是爹媽,而是因為你們有錢,如果沒有錢,則你們啥都不是,兒子孫子都不是,所以手裡有錢,不要輕易甩出去。

另一情況是,這個房子根本就不是你的,比如,這就是小兒子的,那麼你是沒有權利分這筆錢的,老大的23萬,真的跟你沒關,這個不該你來分配。

第三種情況是,你們和小兒子一起生活,那麼這個房子,就是你們一人一半財產,107萬,一家53萬,一家54萬,你給小兒子53萬,給大兒子23萬,這就意味著,小兒子一分錢沒得到,而你給了大兒子23萬,小兒子當然不願意養你。

你的錢只有54萬,這是你的,現在你給了大兒子23萬,而小兒子沒得到,這也是你的兩個兒子都不滿意的原因。


韓東言


父母撫養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同樣贍養父母也是兒女的義務。作為成年人,如果一味地想著做啃老族,那這輩子就不會有出息。

在本案例中,房子拆遷補償款107萬,父母給大兒子分23萬,給小兒子買了一套53萬的房子,剩餘的老人作為養老。看到這裡的時候,就有許多問題了,看似確實不公平。

首先,這套拆遷房的戶主是誰?如果是父母,那父母就應該支配這筆錢的分派,但是關鍵問題是,在分拆遷款過程中,為什麼不是平分,而是偏向小兒子,試想一下,就是大兒子成家早,在當初大兒子房子上,是父母承擔了大兒子的購房錢,而小兒子並沒有,藉著這次拆遷補償,給予小兒子買了一套房子,而大兒子當初房屋並沒有這麼多,所以對於此次的拆遷款又給了大兒子23萬,給自己留養老的也是以防萬一,兩個兒子將來都不管老人的情況下用來養老,因為兩個兒子最後不贍養父母的例子比比皆是。

而小兒媳認為老人在偏袒大兒子,而大兒子認為給小兒子給的多,這就是利益的驅使下,即使親兄弟也沒有公平可言,那會得紅眼病,所以最後父母就是裡外不是人,誰也不願管老人死活。

如果房產產權人是父母,那就有權分配這筆拆遷款,所以說如果兒子兒媳不撫養老人,老人也有權追回這筆拆遷款,當然,作為父母也不會這樣做。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總會不公平。要協調解決這種問題,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公正老人給予大兒子和小兒子的給予,然後按照多退少補的辦法處理,兩個兒子都不偏袒,兩人給予的一樣多。或者說誰撫養自己給誰多一份。


珞珈評論社


給大兒子的比給小兒子的少,大兒子沒意見,反而小兒子有意見,為什麼?

因為在小兒媳婦看來,這套房子是她們的。


那問題來了,這套房子到底是誰的?

其實在我家鄉一貫的做法是老大結婚的時候,在外邊給老大置辦一套房產,然後老二結婚的時候,老人會翻蓋自己的房產,明顯的意思是老人翻蓋的這套房產以後是老二的。


如果不發生拆遷,估計老大也不會去爭這套房產,然而拆遷發生了,並且還分得了107萬,問題就來了……

在法律上,如果三方沒有明確地分家協議,老人這套房產應該屬於老人,老二媳婦兒只能自認吃虧。

但是,二老也要想清楚,以後讓老二媳婦兒幫忙養老基本不可能了。

因此,我建議老人想好以後跟誰過,再做決定,如果堅持跟老大過,無所謂…


如果堅持跟老二過,或者誰也不跟,我建議錢攥自己手裡,至少法律上是屬於你的,她老二媳婦兒沒轍。

鬧來,好啊,每鬧一次你就給老大點…然後告訴老二媳婦兒,不鬧了死了是你們的,要是鬧啊,那可不一定是誰的。


秘語相傳


房子拆遷得了107萬,給大兒子23萬,給小兒子買了一套房,花了53萬,剩下的老兩口想作為養老的本金留下。由此引發了小兒媳不想贍養老人的問題,這可就得好好掰扯掰扯了。

小兒媳婦認為房子是他們的,給老大的23萬就是屬於給老人的養老錢,拒絕贍養老人,並索要老人手上的餘錢。到現在我都沒弄明白,被拆遷的這個房子到底是屬於老人的,還是屬於小兒子的,只要把它的歸屬權弄清楚了,什麼問題都迎刃而解解決了。

如果被拆遷房屋的歸屬權是屬於老人擁有的話,老人這樣分配拆遷賠償款,是明顯的偏向了小兒子,虧待了大兒子,23萬和53萬的區別大家一看都明瞭,只要大兒子沒意見,應該就沒有問題了。老人把剩下的拆遷款留下,當做養老的錢,這是老人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決定,誰也不能干涉,法律也會支持老人的行為。

如果被拆遷房屋的歸屬權是屬於小兒子和小兒媳婦的,老人以家長的名譽擅自領取了拆遷款,以家長制認為,小兒子的財產就屬於他的財產,並自作主張的將拆遷款進行了分配,這就嚴重的侵害了小兒子和小兒媳婦的合法權益。老人這樣的分配方案是屬於違法的,也是嚴重的侵權行為。

這就怪不得小兒媳婦要追回老人手上的餘款,以後再也不贍養老人的決定了。只有把這樣猜想和小兒媳說的話聯繫起來,才符合事實的真相,小兒子的媳婦才有理由拒絕贍養老人。但是,小兒子別忘了,你還有伺候老人和幫扶老人的責任。


老蔣閒言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小廝,雖說看慣了不動產糾紛,但還是忍不住回答這個問題。

不得不說,看到這個問題一剎那,再次讓我很清楚識到“養兒防老”這句話是特別錯誤的,尤其是在物慾橫流的今天,真的,親情有時會在金錢面前輸的很慘。

這個問題說句實話,真的和不動產分配沒有半毛錢關係,僅僅就是家庭糾紛問題,一句話:人心不足,蛇吞象。得到了,還想要更多。

這個完全就是父母的財產,說句實話怎麼分配就是父母的權利,但是孩子總是不滿足,這個在現實生活中真的太多了,所以這些孩子,父母真的要看清楚,值不值得疼,到底該怎麼疼。

當然了,這個僅僅是個人建議,畢竟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所以還是得看家庭的。


sunny


其實自己有兩個孩子的就會有點理解,父母不會都端平,父母只是看誰差一些就幫誰多些,她希望孩子都好,除非你們兩家一樣窮,父母這樣做肯定明顯做的不好,如果你們自己有房,他沒房,做父母的肯定會幫沒房的,很簡單,就連我們幾姐妹,我和三姐有房,二姐沒有,我們想辦法給二姐買房,大姐窮點,我媽拿出錢每人平均分我們,我和三姐姐都不要,叫她給大姐,因為大姐壓力大點,家人之間都希望差不多好,誰好了幫誰。更何況你們是老人家的錢,他們分配就好,別去爭,自己努力賺錢比較重要,就像我對我前夫說,你的房子,你父母的錢給誰我一點意見都沒有,我還是盡我做媳婦的責任,自己賺的錢更理直氣壯,腰更直很有尊嚴


美美Rachel266


這個很簡單啊,看題主、大兒子和二兒子誰說的佔理。

如果題主自己佔理,那已經給出去的估計也要不回來了,畢竟是自己的親兒子,那捏在手裡的錢就千萬一分也不能往外給了……107萬減掉76萬,大概還剩30萬,基本上也夠倆老人養老的了,大不了就是二兒子說不養老就不養老唄,更何況,贍養老人這事兒是兒女的法定義務,不可能他說不養就不養了,真不養將來也可以上法院起訴他的。

但是如果是二兒子真的佔理,那題主這事兒做的可就真的不對了。如果這房子真的是二兒子的,那做父母的這樣分可就太偏心了……別管房子拆了多少錢,該給誰的還是要給誰……父母兄弟之間,有了困難可以幫襯,但毫無道理的均貧富,這個就太傷人心了。真要是這麼回事,那還是得跟兒子好好商量,把剩的這些錢該給誰給誰……坦白說,你給大兒子這20萬也不見得他能寬裕到哪裡去,連付個首付都付不起……


搬不動的小強


平分是不合理中最合理的辦法。

你再怎麼分,他總有不滿的理由,就象上面說的,他還以為這房子就是他的。現在問題還不是最嚴重的時候,父母老的時候需要子女養的時候才是重點呢,到時看吧,你們誰會去管你們父母呢?

另外,說個例子,比如兩姐妹(大的有一兒子和小的有一女兒),父母房子平分歸好吧,可有兒子的姐說,哪有孫女兒拿房子的,孫子才應該拿。那反過平說,女的競爭力弱是不是應該多拿呢?你說怎麼辦。所以在發生這種事之前,就和父母說明白了,要平分。父母就沒有辦法,不然以後養老誰管他們去呢?父母做的不好,肯定老的時候非常悲慘。

就最近一個例子,一做母親的,快不行了,說房子給兒子,可服侍全要女兒來,女兒氣的要命,那女兒再好也生氣呀,老太太不也要自己遭罪嗎?

所以,分這些財產的時候一定要和養老的事一起說,要清楚地知道,這是在安排養老的事。父母往往不清楚這點。可惜沒幾個人想清楚。


不愛水的魚


這個問題是我提的,我就是裡面的老大,被拆遷的房子是二層樓房,產權是母親的,而且買房時我有出錢,弟那時無收入,父母一直都說是兩兄弟一人一層,後來因小孩上學,我另買了房子,搬走時父母仍說是一人一層,當時弟他們並無異議。後來拆遷,107萬的款父親給我23萬,給弟50萬,並留30萬給弟要買回遷房。現在弟他們整天找父母鬧這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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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萬事興,祖上留下來的再多也是要花完的,自己勤勞致富開創的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我老公兄弟四個,我們從不眼紅公婆把錢給個,連創業的時候都是寧願找朋友借錢,怕他們為難。從當初的一無所有到現在的有房有車,我們都特別珍惜當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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