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金海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根據2018年10月26日公佈並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現擬對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部分條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內容不變。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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