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子”4天收入6000萬,而農民一年才6000元!合理嗎?

網傳“戲子”4天賺了6000萬,引發眾多網友熱議,參與真人秀,廣告代言,拍電影,拍電視劇,“戲子”辛不辛苦?當然辛苦,賺錢多不多?多,而且多的沒邊,多的讓人膛目結舌。

“戲子”4天收入6000萬,而農民一年才6000元!合理嗎?

與此相反的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辛苦種了十畝地,除去投入,每畝種糧姑且按照淨賺600塊算,一年下來也不過賺了6000塊,這十畝地還搭了兩個人的人工,有時每畝淨收入還達不到600塊。

不比不知道,比了才知天壤之別。

“戲子”4天收入6000萬,而農民一年才6000元!合理嗎?

不可否認,行業不同,市場需求不同,人的能力和發揮價值不同,那麼獲得收入自然不同,可是,兩個農民一年的收入,只達到戲子四天的千分之一,這個差別,實在太大了,如果統一時間且按照單人計算,戲子一年掙的錢,抵老農10萬年,換句話說,農民的收入只及戲子的十萬分之一。

“戲子”4天收入6000萬,而農民一年才6000元!合理嗎?

農民種糧辛苦,而且糧食廉價,換作戰時,糧食為戰略儲備物資;和平時期,糧食也是人類所必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麼精神(娛樂)需求人人都有,也很重要,但是精神需求與物質(糧食)需求相比,說它可有可無,可多,可少並不為過。

戲子的片酬與廣告代言費,連年上漲,而且遠出物價,但是農民的糧食價格漲了沒?漲了多少?誰種地誰知道。

作為主糧,小麥1元左右一斤,玉米才幾毛一斤,而且這個行情維持了不少年。

“戲子”4天收入6000萬,而農民一年才6000元!合理嗎?

如此相比,已經遠遠超出了“仇富”的範疇,是主流價值觀與扭曲價值觀角逐,以及社會資源分配公平與否的問題。

自古糧賤傷農,戲子錢多“誤國”。我認為,戲子圈需要強力整頓,多出老戲骨,多出精品,更為重要的是,要讓農民喝的起咖啡,看得起電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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