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審批不再愁!豐城市實施“三個聯繫人”制度全程代辦全程並聯

為進一步加大豐城市“放管服”改革力度,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近期,豐城市印發了《豐城市社會及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整合審批資源,實施“三個聯繫人”制度,建立“中心抓總、部門牽頭、一窗受理、全程代辦、並聯審批”機制,把以前從取得土地後到獲取施工許可證的210個工作日的審批時限,減少80%以上,縮短至38個工作日以內,努力優化營商環境,讓企業不再為審批發愁。

一、“全程代辦”優服務。採取“三個聯繫人”全程代辦方式,幫助企業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的各項審批流程。由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園區和企業各派一名聯繫人進行對接,中心安排領導督辦,全程代辦。同時,建設服務平臺。中心和園區分別設立服務企業機構,成立“客商俱樂部”,定期開展活動,收集企業反映的各方面信息及訴求。

二、“一示意圖”明流程。制定“豐城市政府及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全流程示意圖”,將企業投資項目需辦理的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按先後順序分4個階段進行劃分。項目批准規劃階段所有審批並聯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審批並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許可階段審批並聯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竣工驗收階段由部門聯合驗收。清晰展示各個環節前後關係,通過“一張示意圖”讓項目審批流程一目瞭然。

三、“部門聯動”提效率。逐步與各審批事項的監管部門建立聯動機制。依照上面四個階段,由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督促牽頭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審批、聯合現場踏勘、聯合驗收,並實行“一單清”收費,建立並聯審批超時默許和缺席默許制度。

四、“前置條件”重梳理。今年以來,對前置條件、提交資料和中間環節等方面重新梳理,減少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條件。壓減審批時間30%以上,大幅節省企業辦事成本。

五、“配套制度”趨完善。中心實行四個制度:對接服務制度、牽頭聯審制度、綜合評審制度、綠色通道制度。努力完善功能,積極發揮我市網上中介超市的作用,探索“多評合一”、“多規合一”、“多圖聯審”等綜合評審制度。

六、“監管環節”再加強。從重前置審批向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以告知承諾事項為重點,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規範企業投資行為。為了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經發現存在承諾不兌現或弄虛作假等行為並查實的,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採取整改、撤銷許可的懲戒;情節嚴重的,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增加違規和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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