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多策并举除恶务尽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政论③

多策并举除恶务尽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导读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是根本遏制黑恶势力、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重点思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中认识和把握,多策并举除恶务尽,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立足全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立足全局、根本和长远而作出的战略决策。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关键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精准分析黑恶势力的存在现状和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不同地域不同行业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各异,违法犯罪行为方式不同。在城市,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易形成欺行霸市等市霸、行霸,多发高发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农村,容易形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村霸;在沿江地区,多发高发非法占地、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多发高发;在矿产资源、渔业捕捞行业,垄断资源、滥开滥采多发高发……

扫黑除恶既要坚持“打深打透”“打早打小”,实现精准打击,把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挖出来,把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彻底摧毁,把处在萌芽状态的黑恶势力坚决打掉;又要结合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地域领域行业特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深入研究黑恶势力发展的动向趋势。当前,黑恶势力呈现向基层政权渗透、变相收取保护费、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等新动向新趋势,违法犯罪手段更隐蔽、社会危害性更严重。以“套路贷”为例,黑恶势力以合同纠纷掩盖诈骗犯罪事实,辅之以“软暴力”肆意侵害当事人,导致当事人的企业破产、家庭破裂,甚至自杀。单纯的打击思维显然不够,只有深入分析产生“套路贷”犯罪的社会根源、发展蔓延的原因、打击防范的难点等,通过采取完善相关立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犯罪预防等措施,才能有效打击、精准防范。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野中认识和把握。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扫黑除恶直接检验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为社会治安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影响我国社会治安深层次问题、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方略和根本途径,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治安治理的成功经验。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坚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野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根本上消除黑恶势力存在的时空条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系统打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能够长期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遮蔽护佑。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在于,为虎作伥,助长黑恶势力的气焰,加大专门机关的打击难度,放大黑恶人员的侥幸心理,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扫黑除恶必打“保护伞”,是从系统思维出发分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必然结论,也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确要求。中央明确要求,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中,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是标配,目的正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保护伞”的存在让黑恶势力有恃无恐,是黑恶势力发展蔓延的重要原因。一顶顶“保护伞”藏污纳垢,获益的是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受损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他们为黑恶势力“撑伞”“保护”,有的徇私枉法,有的枉法裁判,有的失职渎职,有的滥用职权,或为私利,或为人情,本身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尊严的侵犯。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神圣不可侵犯的彰显。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一批批长期为恶一方的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是一顶顶“保护伞”;一桩桩令人发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背后,有一顶顶“保护伞”包庇才得以逃脱或减轻法律责任……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共生”关系,必须系统打击才能斩草除根。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需要深挖彻查,一方面,反映出黑恶势力根深蒂固,斩草除根不易;另一方面,说明扫黑除恶必须除恶务尽,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死灰复燃。专项斗争中形成的“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有效机制,必须严格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考验公安民警忠诚和为民底色的试金石。各级公安机关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着力锻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必须坚持一手抓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一手抓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要坚决清除,绝不姑息;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必须坚持扫黑必打“伞”,打“伞”必断血,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必须发挥公安机关领导的“关键少数”作用,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如何深化打“伞”工作,探索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贯彻落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一方面全力支持公安民警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我们这支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标本兼治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农村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关注的重点。下大气力解决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分析我国农村的现状,从农村黑恶势力现状和发展规律出发,探讨如何实现精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有效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从当前农村多发高发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析,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有的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收过路费、过桥费;有的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敲诈勒索、煽动闹事;有的虚报冒领、侵吞克扣惠农扶贫资金;还有的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需要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解决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具有一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现阶段在农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自治和村干部个人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综合调研,对黑恶势力操纵、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现象深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根本上铲除操纵、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建设平安乡村。

——要适应基层社会治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时期的发展,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治理体系。

——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加强对小微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大对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精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入开展整治村霸、“蝇贪”、宗族恶势力、基层黑势力等专项斗争,是“消灭存量”,属于治标措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通过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实现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防止基层政权被黑恶势力把持、侵夺,是“控制增量”,是治本之策。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通过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定能够有效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根本解决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难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多策并举除恶务尽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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