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人家玉米是不是偷”這個問題
以下這些行為是不是屬於“偷”
掰人家玉米是不是偷?
挖人家花生是不是偷?
這些行為屬於“偷”嗎
而就在昨天
警察蜀黍們的宣傳
讓我明白了真相
勿以惡小而為之
這不是“拾”,是偷
這不是“撿”,是偷
這不是“拿”,是偷
這不是“掰”,是偷
PART 1
玩偶服上線
“瘋狂動物城”玩偶服上線
前方向我們走來的是
“朱迪”警官、“樹懶”先生
和“狐狸”先生
對於小偷小摸行為
他們也是深痛惡覺
他們三人正是由我們的警察蜀黍裝扮成的,在幼兒園向廣大家長和孩子進行打擊小偷小摸行為的宣傳。“撿”手機、“拾”花盆、“掰”玉米、“拿”網具不是“撿”、“拾”、“掰”、“拿”,是偷!
PART 2
深入群眾
警察蜀黍們向群眾分發宣傳品,並進行“打擊小偷小摸行為”宣傳教育,使群眾對此類行為有了深刻的認識。
警察蜀黍告訴我們,不管是“拿”人家電動車裡的手機,還是“撿”公園的花盆,或是“掰”人家地裡的玉米,諸如此類,都是屬於小偷小摸行為。
PART 3
枸杞派出所
枸杞派出所的警察蜀黍們也不遺餘力地向島上居民宣傳“打擊小偷小摸行為”,並向島上居民分發宣傳袋、圍裙等宣傳品。
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生活中,小偷小摸、順手牽羊等行為就是違法行為,不要認為警察蜀黍只管大案要案,群眾利益無小事,對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民生小案,嵊泗警方也是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打擊!
素材提供:菜園所、枸杞所、五龍所
審核:葉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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