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有泡12358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大家要明白另外一個前提本質。女方嫁給男方,不管是從傳統習俗上或者從法律來看,女方都是嫁給男方的。正所謂嫁出去的女人潑出去的水,很顯然女方原則上應聽取男方的選擇,選擇權在男方。換句話來說,倒插門也一樣,都是要有這些基本潛規則,不管男娶女還是倒插門才不會有爭議!有了這個前提為條件,現在再回答這個問題就很清楚,這是一個考驗男女雙方經營婚姻、感情是否和諧的生活能力,婚姻生活遇到的問題許許多多,沒有絕對的是非,只有相互包容、理解,去男方或者女方家過年兩年、三年又有多大的事?你們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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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遠嫁的,去年因為懷孕,一年都沒回去,今年娃兒生下來了,過年肯定要回孃家看看。一千多公里,平時我老公又沒什麼假期,現在是和公公婆婆住一起,過年回我孃家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我就搞不懂,那些說女方嫁出去就不該在孃家過年的渣子。現在這種社會,嫁娶還像古代那樣麼?婆家給彩禮,孃家不止把彩禮還回去,還給出嫁妝勒,小兩口買房子,孃家還給幫襯勒,在那裡美其名曰是中華五千年的傳統,呸!整個就是一封建毒瘤,你那麼傳統,有能耐讓你老婆在家裡看孩子不上班啊,就該和你老婆說,女人家家的拋頭露面成什麼體統。你那麼傳統,給人家的彩禮人家給你往回返你別收啊。這麼理直氣壯的胡咧咧,誰給的自信,毛病大了!
只吃肉的傻兔子
我對於孩子過年來男家還是女家沒有過分要求,我的兒子今年國慶節剛剛結婚,這不再有兩個月就過年了,我提前就告訴兩個孩子,問他們倆的意見,因為兒媳婦也是獨生女。咱家一個兒子,人家一個女兒,到過年了都想團圓啊!兒媳的孃家在湖北,我們家在河南,他們兩個在深圳,想兩頭都顧是顧不過來的,我問兒媳去哪裡過年,兒媳說:先去我們家住三四天再去她孃家待兩天。我說那你倆也太辛苦啦,一年到頭好不容易休息幾天,都把時間浪費在路上了,要不你倆今年就先去你孃家過年,明年再回咱家過年就好啦。兒媳說,那讓他倆再考慮考慮,我說只要你高興不管去誰家過年都好,咱家不分孃家婆家,都是你的家!
幸福的老女人
我有個兒子,將來娶了媳婦年年去丈母孃家過年,我支持。屁大點的事也值得討論,不回來還圖個清閒呢,和老公去旅遊多美。
思靜5627
合理,非常合理。誰不是父母含辛茹苦養大的呢,難道結婚了就真的可以不要父母了?所以,對於那種過年必須回婆家的家庭,我反正不敢苟同。
我本人是遠嫁,前兩年添了孩子,因為孩子小擔心水土不服所以不敢過年回家,但都選擇溫度比較適應的時候回家。今年孩子大了,打算回家過年去。孩子爸爸這裡有習俗,初二是回孃家的日子,所以我們也打算初二回。
雖然我婆婆可能並不希望我回孃家過年,但她也知道我已經很久沒回去了,所以反而很支持。我其實也有心想邀請她一起去的,不過這裡可沒有婆婆去孃家的習俗,估計她不會去。
現在社會越來越進步,而且以前的獨生子女們都長大結婚了,我身邊就有很多,所以大都是這樣安排的,一年婆家一年孃家。我同事家直接婆家孃家一起出去旅遊,過年連家都不回呢!
過年究竟去哪裡,其實也就是一個形式問題,沒有多大意義。只要平時一家人相親相愛,和睦共處,這種小事基本不會出現分歧。
懶媽媽的育兒之路
合理。首先要明白,過年就要在婆家過這種習俗,是女性依附男性生存的傳統習俗,話語權和資源分配權都是男性掌控,不但女人甚至全社會都默認“嫁出去女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觀念,兒子才是傳宗接代的。但是,我們現在都知道了,兒女都是自己的基因,無論哪一方都在流傳自己的基因,但是在四五代後基因就稀釋了,後代沒興趣記得你是誰。唯一能把握住的人生價值,就是此生此世的父女母女緣分,即使女兒結婚了,也不是“嫁出去了”而是“獨立組成一個家庭”,父母家永遠是她的家,是後盾是港灣,和父母的關係也永遠是父女母女關係,而不是別人家的媳婦!!所以,換著過年合情合理。前提是雙方的價值觀要更文明更現代更有人性更符合現代社會價值觀,而不是曾經的糟粕。
鯤鵬評
那些拍著腦袋說合理的是沒經歷過實際情況。
其實,這個問題表面上看是很簡單的,一家一年很公平,但也要分具體情況。
第一種情況,假如結婚後遠離男女方原生家庭,就像男的東北的,女的是海南的,而男女雙方在中部一個城市工作,一年都難得回去一次,那過年一家一次是很合理的。
第二種情況,假如男的是外地的,女的是本地的,可想而知,一週回女方家好幾次,一年回200次女方家,而因為時間和距離原因,一年難得去一次男方家,這樣再每家一次輪流過年就不合理。同樣,男女方對調,也同樣有問題。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能兩邊都能兼顧到,如果都是獨生子女,兩家並一家過年就很好,如果不是獨生子女也要經量過年能兩邊都跑一下。
開開開豐啊
一年一家肯定合理,如果平時與一方父母住,那過年過節肯定會去另一方的父母家,憑什麼好處都讓男方佔了?難道女人是風吹大的?有人說給了彩禮就買下了女人的所有權,我真想罵死這賤男人,一點破彩禮就想買人家女兒?你家女兒這麼賤?彩禮是買你孩子的姓氏權,不是買你老婆,否則憑什麼女人十月懷胎生的孩子隨父姓?想白佔?強盜?不給彩禮可以,那孩子隨媽姓就可以了,沒有誰有義務欠你一個姓氏!
平常心不平常的人生
獨生女結婚,過年時一替一年,輪流在婆家孃家過年,這個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女方這個要求,一點都不過分。
我們談這個問題,不談男女平等,這是沒有意義的廢話,我們只談人之常情,都是獨生男女,都有父母,過年都希望一起過,最公平的就是輪流過,這事也是家庭和諧與否的主要原因。
有的男方認為,就該回男方過年,這個想法早就落伍了,也是不公平的,我們這個時代,其實,是男女互相體諒的時代,現在的愛不是耳鬢廝磨,不是朝朝暮暮,而是能否彼此理解,能否換位思考,能否多犧牲自己,多照顧對方,這才是夫妻感情的寫照。
其實,還有更合理的。就是把雙方老人都弄到自己家,一起過年。這樣所有問題都解決了,三家在一起,也就一個禮拜,不會有太大問題,而且這也是關係密切的提現,孩子夫妻關係好不好,關鍵看家庭,只要雙方家庭好,這夫妻就不會過的太差。
其實,不光獨生子女,哪怕不是獨生子女,適當的回孃家過年,也是應該的,只要孃家歡迎就行。
韓東言
這個事情就像生孩子一個跟爸姓,一個跟媽媽姓一樣,如果媳婦是花大價錢娶的,那就沒得商量,必須在婆家過年,如果不要彩禮錢那就一年婆家一年孃家就行,畢竟是新社會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