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的應對策略

10月21日,【民教投】民辦教育工商管理高層研修班第四次課第三天在浙江杭州舉行。



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的應對策略

上午授課的是浙江省發展民辦教育研究院院長。在上一節課中,田老師講授了在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的影響、民辦學校營利性和非營性選擇的決策因素、民辦學校舉辦者的權益保障等問題。這節課上,他主要從董事會的建設、章程的修訂、法律風險和解決辦法、角色定位以及民辦學校的發展思考與建議等細節方面,講述了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的應對策略。

首先,他談到了民辦學校董事會的建設。《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二十條規定:民辦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並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他認為,在新政頒佈實施之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存在差異。在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董事會在整個體系當中扮演的不僅僅是決策監督角色,更是最高的權力機構。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完全可以在營利性民辦學校當中設立股東會作為最高的權力機構,而把董事會作為決策機構。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實現對學校的控制,必須緊抓兩點:一是章程,二是董事會。他以發生在河南鄭州的真實案例為例,具體地說明了章程和董事會在實現對學校控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同時,他認為營利性民辦學校有必要建立股東會。

緊接著,他講述了民辦學校的章程修訂。主要包括民辦學校章程的定位和作用、背景與程序、修訂的內容和生效的條件。

他講述了現有民辦學校的營非轉化程序。轉設非營利性學校時,要根據新法新政要求修改學校章程;要到登記部門重新登記;要進行財務清算,明確舉辦者的權益。轉設營利性學校時,要在同級別工商部門進行預名核准,然後拿核准後的名字到審批部門申請;要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資產權屬;要繳納相關稅費;要重新審批,重新登記。

他還講述了現有民辦學校在轉讓過程中的幾個障礙以及迎接民辦教育新政的七項工作。

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的應對策略


然後,他講述了新政背景下民辦學校的法律風險以及解決辦法。

一、資質審批問題。即學校必須獲得由教育、人社部門審批下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以及由工商部門審批下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名稱問題。民辦學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稱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和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他機構在未獲得相應行政許可時,名稱中不得含有“大學”、“學院”、“學校”、“高中”、“幼兒園”、“進修”、“專修”等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或者引發歧義的內容和文字,但從事相關行業、作行業限定語等使用的除外。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可以在申請設立時向審批機關申請使用學校簡稱,並由審批機關在辦學許可證或者批准籌設文件中予以註明。簡稱僅可省略學校的公司組織形式,並限用於學校牌匾、成績單、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招生廣告和簡章。在招生廣告和簡章中使用辦學簡稱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學校營利性屬性,並在學校介紹中標註學校全稱。

三、稅收問題。即學校必須做好稅務登記和各項稅種的減免申請工作;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做好免稅資格認定的申請工作;健全財務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做好個人所得稅的代繳代扣工作;進行稅收科學籌劃工作;依法處理好稅收糾紛。與此同時,非營利性學校與營利性學校的稅收政策差異,學前教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稅收政策的差異也同樣需要重視。

四、財務監管問題。即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等管理機制,應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於5%的資金,用於獎勵和資助學生。民辦學校應依法為教職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民辦學校按照規定為教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學校要在學費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於教師培訓。學校應當將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團工作經費納入學校經費預算。同時,社會組織資金監督機制的建立,將加對非營利性機構的資金監管力度;學校存續期間,學校享有法人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強調資產足額過戶;規範學校會計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審計制度;定期開展資產清查並向社會公佈;實行民辦學校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和預算報告報備制度。

五、收費問題。非營利性學校和營利性學校存在差異。即,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辦學成本以及本地公辦教育保障程度、民辦學校發展情況等因素確定。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應向社會公示30天后執行。

後來,他講述了新形勢下民辦學校的角色定位以及民辦學校的發展思考與建議。

在講到新形勢下民辦學校的角色定位以及民辦學校的發展思考與建議時,他首先對比了我國民辦教育2002—2017年學校數、在校生數總量等數據要素,然後對我國民辦教育發展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

在分類管理時代下,他說,民辦教育已納入國家戰略,加大了促改力度;實施差異扶持,兼顧多元訴求;堅持公益導向,倡導市場規則;鼓勵積極發展,依法規範管理。

他還指出,我國民辦教育發展已經從經濟主導性模式轉向經濟與政策主導性模式,由國家主導模式進入地方主導模式。隨著我國教育管理分權戰略的逐步實施,高等教育下放省,職業教育下放地市,基礎教育下放縣區,區域民辦教育政策日趨重要。區域民辦教育政策是國家法規的直接延伸和具體化,更符合地方情況,具有地域性、強制性、較強的操作性等特點。由於我國各地經濟、文化和公立教育發展的不平衡和有關政策的差異,形成了民辦教育發展的非均衡現象。比如 “西安現象”、“江西現象”、”“溫州模式”、“周口現象” 、“宿遷現象” 等等。而政府投入力度、領導重視程度、規範管理水平、思想解放程度以及整體統籌規劃都對民族區域教育政策產生影響。

隨後,他從民辦教育的角色演化、民辦教育的社會價值、民辦學校的國家期望以及民辦學校的發展方向等方向,講述了民辦學校的角色定位。

在新的形式下,民辦教育應該樹立新的認識,扮演好新的角色。作為我國教育改革的實驗田和排頭兵,作為推動我國教育整體水平提高的促進力量,民辦教育必須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服務需求;滿足人民群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滿足人民群對特色教育和個性化教育的需求。民辦教育必須辦出特色、辦出個性、辦出多樣、辦出活力、辦出質量。

最後,他從制約民辦學校發展的外部因素和制約民辦學校發展的內部因素兩個方面,講述了民辦學校的發展思考與建議。

他認為,制約民辦學校發展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策環境的不確定、不平等;社會觀念的狹隘性、偏差性以及市場環境的不充裕、無序性。

他認為,破解制約民辦學校發展的內部因素包括:民辦學校必須打造教育品牌;必須明晰學校定位;必須科學制定目標;必須強化辦學品質;必須彰顯辦學特色;必須改善服務體驗;必須提煉核心價值;必須穩定教師隊伍,優化學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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