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进我家偷东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么也不知道在睡觉,需要负责吗?

山里膘客


经常看到这种搞笑问题,刚才认真看了一下各路看官意见,觉得更加搞笑。记得一家媒体有句广告语:“我们的生活就是娱乐。”这里想说,我们的生活不只需要娱乐,还需要严肃。

小偷进家偷东西不小心摔死,我什么也不知道在睡觉。我需要负责吗?可以负责人的说,你不需要对小偷的死承担任何责任,反倒可以申请民事赔偿。死过人的房子心理阴影非常大,自己住着不舒服,卖掉也会折价,这个损失已经够大了。

以前看到这类问题,大多报之一笑。天下哪有那么愚蠢的小偷,会摔死在别人家的屋子里呢?后来一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万个不可能,就怕出现个万一啊!闲着没事看点法律内容,尤其是以案说法的例子了解一些,关键时刻是会派上用场的。

话说这个问题,假设一下,如果户主在桌上摆放一杯毒酒,小偷喝酒中毒死亡,户主无须承担责任;再假设一下,如果户主发现小偷正在翻床头柜,户主拿起枕头底下存放的菜刀砍向对方头部,恰好致其死亡,户主也不承担责任。既然上面的种种假设都是无责,户主正在睡觉,没有和小偷发生任何接触,小偷自己在偷窃中死亡,户主当然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追责要有理,讨债要有据,胡搅蛮缠不可取。


入青0601


小偷进你家偷东西摔死,你需要负责吗?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是需要负责任的,你摊上事了,是摊上大事了!请注意,我措辞虽严,但态度是温和的,我怕“吓着你”,我也得负责任!

我先说个轰动一时的“强奸案”。某男深夜拦住一个下夜班女工,将其拉入附近小树林,强行周公之礼,不料用力过猛,女工也很不配合,以致“工具折断”,女工仓皇而逃,而男子血流过多而亡。男子家属将女工告上法庭,居然“受理”了,而且最后达成和解,女工赔偿80000元!


360行,行行得生存,偷是种职业,只是分工不同,勿信那些“小偷如老鼠,人人可诛之”!特提忠告,请谨记!

如你位居高层,请贴警示语,而且需温馨,不能贴“高楼不胜寒,摔死不负责”,应提示“本居18层,进出请小心”!

小偷撬锁之际,可以咳嗽,可以吆喝,请勿大声,“失足而亡”也有你的责任。小偷进家,你可以睡着,但不得“说梦话”,工作之时不得惊扰,万一小偷有“心脏病”呢!


你家可以有钱,但不得多放。某房产公司,保险柜搁了500万,小偷实在搬不走,就拿200万,但第二天报案,居然还是丢失500万,小偷表示不服!

你家可以装修富丽堂皇,但地面请做防滑设施,小偷万一摔死摔残,你难逃其责!

小偷得手出门,你可以追,但不得紧追不舍,更不得手持棍棒刀等利器,那段时间,小偷被追仓皇出逃,慌不择路落水而亡,家属状告失主,听说居然也受理了,而且居然也获赔偿!

以上是“小偷造访注意手册”,请牢记,紧要处圈起来,必考!


喜欢我的文章,请您“金手点赞”,并“福手关注”,来我的地盘,我会“负责任的”!



杰艺传媒CEO


30年前,小偷进我家偷东西不小心摔死了,我在睡觉什么也不知道。醒来后发现小偷尸体,很晦气!要报案,还理直气壮要让小偷家属花钱给我门上添红挂彩,放鞭炮,赔我触霉头的钱!



现在,我觉得我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但不会奢求小偷家属会给我祛除晦气,赔偿我。语气虽然理直气壮,但心有忧戚。


现在小偷家属会想:反正都没有脸皮,干脆连脸都一起不要了!于是讹诈房主:

1.房主门上没有粘贴警示标语“地面滑,小偷注意安全”。

2.明知地面滑是可以预见的危害,为何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把瓷砖换成防滑型!

3.小偷入室之前要踩点,你为何把家里装修得富丽堂皇,你为何把钱财放在家里?是你的诱导造成小偷入室死亡!

4.你为何睡觉不打呼噜?打呼噜是睡着的暗号,你究竟是睡着还是醒来,让人无法知道,让小偷心情紧张,所以摔倒致死!

5.就算房主什么原因都没有,但是:生不是你的人,“死了是你的鬼”!“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进了你家门,就是你家人”,至少你就要讲“人道主义”!

哎,小偷悄悄死在家里,房主在睡梦中摊上大事了!


边河静静流1



这种情况很难界定,但是我认为法律会这么判: 小偷因为已经死了,就没有什么罪过可言,但是小偷是在你家死的,并且是地滑而死,你就要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罪。理由有以下几点:


1. 小偷在没有死亡的情况下,一定是盗窃罪。但是小偷因为盗窃而死,注意结果是死亡,那根据我国法律死人从无的原则,对死人和其家属就不判罚任何罪名和赔偿责任。






2. 在我看来,小偷既然已死 不判罚任何罪名,但是死亡的地方是在户主家里,那么根据地域原则,无论户主有没有对小偷进行实际的动作,(就像提主所说自己正在睡觉),也要 判罚刑事责任中的附加刑。毫无疑问,赔钱是必须的。死者为大,再者,家里边太滑,户主在明知道有可能会发生小偷滑倒而死的案件情况下,还不整治地面滑的现象,导致事情真实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所以要背叛为间接故意杀人罪,处10年以上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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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世界热心人


你示范需要对小偷的死负责,得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方面来分别说。

刑事责任

首先,判定你是否需要对小偷的死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是:小偷的死,是否与你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根据描述,小偷从进入你家,到摔倒死亡的这段时间里,你一直在睡觉,并不知晓。可见,小偷的整个死亡过程,你并没有做任何参与。也就与你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你不需要为小偷的死负刑事责任。

小偷之死他自己负责

导致小偷死亡的原因是,他自己不小心摔死的。小偷是成年人,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民事责任

为了防止小偷的家属猪八戒倒打一耙讹诈你,你要先入为主,抢先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

比如:小偷在非法进入你家时,对你家的门窗造成的损坏;在你家里摸黑活动时,对你家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于小偷死在你家里,给你自己造成心里恐惧、失眠等不良影响,所以。需要赔偿你精神损失费等。

这些赔偿款,都可以在小偷的个人财产和遗产里做清算赔偿。

总之,你不仅不需要为小偷的死负责,还要让她为你的损失负责。让小偷家属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免得你被恶意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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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现在是法制社会,用法律维护权益以深入每个成年人的思想,这也是社会发展下,法律意识增强的标志!但往往有些人,把发生的意外事,硬往维权的方面靠,争取利益的索赔,真是脸比树皮都厚!比如说今天的这一问题:

我睡觉呢,小偷到我家来偷东西,不小心摔死了,问房屋主人须负责任吗?

那意思怪我地滑呗;怪我让小偷偷东西,没给他放松的心情呗;怪我没打着灯,亲自迎接光临,准备好钱财,大方的送给他,他在我精心呵护的情况下,万无一失的离开呗!请问我什么时候报警,抓他偷盗,才是对他身体最安全的呢?万一他没跑到对他最安全的地方,警察追赶他,他又摔死了,我是不还有间接责任?要不我们大家,把小偷供起来吧!小偷待遇这么好,还愁此行业人员队伍的壮大吗?

人在睡觉中,屋子进小偷,还发生意外死亡的事,那醒来时看到这样的“情景”,会让人摸不着头绪,胆小的也会被吓得半死,身心受到惊扰不说,还要赔小偷死亡的间接责任,真是天方夜谭!有德性的活人,不会办强词夺理的事,宁愿相信不会有那样的人,也不想承认有这样缺德性的人!


喜欢写


前些年曾发生过一起案件,一个小偷攀爬窗户入室盗窃时,主人被惊醒,他本能地喊了一声“小偷”,结果小偷慌乱之中失足摔了下去,不治身亡。后来,小偷家人把主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6几十万,理由是小偷进了他家,他就对小偷负有安保义务。

法院最后判决主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安保义务只限定于公共场所。在私人住宅里,主人对小偷没有安保义务。主人的喊声,应属正当防卫,且与小偷的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你看,小偷意外摔死,主人喊一声都不用承担责任,在屋里睡觉而不知情,就更不用担责了。

再者,小偷入室盗窃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受法律制裁。其为了盗窃或逃避法律制裁而摔死,当然应该自己承担后果。



不过,我们仍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入室盗窃意外致死,主人都不用负责。如果有证据表明,小偷意外死亡的原因里,有主人的过错因素,那主人就应该负责了。比如:主人在家私拉电网,导致小偷被电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再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如果主人在院里养了条大狗,没有栓,小偷进去后被狗咬死了,主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不慎掉下楼摔死,或在地板上滑倒摔死,就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了。


冀彦伟GG


我就非常搞不懂了我有没请人家到我家偷我需要负什么责?我肯定是没有责任的啊,我只需要向公安机关说明小偷死的时候我在干嘛就行了。不但这样我还要起诉小偷要小偷家属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这些费用,你跑我家来偷东西死在我家里这是多晦气的一件事!所以起诉是必要的。

如果真的法律判我需要赔偿的那岂不是助长了小偷的气焰啊,小偷也会因为这个大摇大摆的去偷了。所以我觉得的这个我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是你自己跑来我家偷东西,我有没请你来。你的死活管我屁事!

所以在此事我个人认为是无责的,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的话都是说不过去的啊!很多人说了一大堆理由、我个人就想问一句他自己跑来找死我能有啥办法?不和小偷家属要经济赔偿就已经很不错了还给他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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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淘农人


如果这是查明的事实,当然和你没有关系。

没有过错,何以担责?

先说刑事责任。一个人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主观上一定要有故意或过失。一个熟睡的人,不可能会实施故意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有没有过失,就看你是否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即使是在自己家中,比如你在家中私设电网,那就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电死了人,法律要追究你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而从本案情况看,也没有这些方面的行为,因此,你主观上无任何过错,小偷的死亡纯属意外,你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

我认为,也不需要。我国侵权责任的规定是,公共场所管理人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并不是在公共场所,而是行为人非法的侵入了他人住宅,是一种性质恶劣的入户盗窃行为,严重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律没有也不可能规定房主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自然也就不必对小偷自己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这样都要赔偿的话,那么我们家里都不要擦地了,说不定晚上就会进来小偷因地滑而摔死,自己还要赔偿,这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如果你发现了小偷,在与其撕打过程中造成其死亡,那就要具体分清你到底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了,就是另外一个事实了。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Beyond1975


明明就跟你没有关系,你还要到新闻媒体上发问,难不成你想此事跟你有关系?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想把事情搞大?

不过,在目前“死者为大”的舆论环境下,你要想洗脱自己的嫌疑,撇清跟自己的关系,还必须排除以下几处疑点:

1、如何证明死者是小偷,而不是与你有过节的人呢?如果不是小偷,他人完全有合理的怀疑,这不是简单的一起意外事故,里面可能有隐情!

2、死者的死亡时间可以通过尸体解剖来确定一个大概的范围,假如有其他迹象可以表明你在哪个时间段并没有睡觉,比如有短信记录,微信记录或者上网记录、通话记录,你又该如何解释?难道你会以自己有梦游症来作出解释?

3、你怎么知道死者就是摔死的,而不是其他原因,也许突发心脏病,也许被你的呼噜声吓死的呢,也许是喝了你家的一瓶假酒呢?如果真是摔倒致死,那么你家的地板要有多光滑啊,还是你忘记关水龙头,造成满地都是水,而恰巧死者又没有穿防滑鞋?

如果你能排除自己的嫌疑,与死者根本不认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法医鉴定结果确实是摔死,且死亡时间恰巧就在你的睡觉时间,那么恭喜你,这完全就是一起意外事故,跟你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因此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你不承担责任,但是房子里死了一个小偷,这样的事情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你还敢住吗?而且你的房子基本上就属于凶宅了,价值一落千丈,这个责任又有谁来替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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