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痛点”被吐槽,组合房贷能否成为治病良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痛点”被吐槽,组合房贷能否成为治病良方

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以其良好的住房保障功能和低存低贷的制度优势,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热烈欢迎。但随着房价的进一步走强,职工家庭收入的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进一步强烈。那么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不变,一些地区还因为资金流动性不足进一步下调贷款限额的背景下,职工购房贷款不选择住房公积金又觉得不划算。如果使用,可贷金额又不够支付后续房款,住房公积金限额就成为购房职工吐槽的痛点。为此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联合推出了个人组合贷款,用以解决职工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不足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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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关组合贷款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一是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指购房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满足不了购房需求时,借款人可同时向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受委托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组合,构成组合贷款。二是组合贷款由哪里审批?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由管理中心按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受委托银行按银行贷款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同日进行贷款发放。三是组合贷款的利率如何执行?个人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个人向商业银行贷款的资金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四是组合贷款中的两种贷款期限是否必须一致?贷款额度如何计算的?贷款期限不需要一致,任意组合都可以。每月还款额按不同期限分别计算,每月还款额等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之和。组合贷款总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超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再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五是申请组合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条件。两笔贷款的主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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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是由住房公积金性质决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以地(市)中心为一个资金池,如果不设立贷款上限,缴存职工的钱就会被一些买大面积房子和别墅的少数人使用,当中低收入职工需要申请贷款时,就会出现无可用资金的情况,因此必须设立贷款上限。而商业银行是以全国系统内为一个资金池,所以就不存在贷款资金紧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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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个人组合贷款有效解决了,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以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组合贷款是优势互补的种要举措,是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问题的治病良方。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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