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农业户口,儿女是非农业户口,土地确权能写共有人吗?该怎么办?

用户280591807


不能。

我国的土地确权跟户口有很大关系。农村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确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奴隶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只有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时,只有原来承包土地的人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同一个户口内的家庭成员,对共同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承包期内,我国农村土地遵循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从题主介绍的情况来看,老人是农村户口,而儿女是非农业户口,当初承包土地时如果老人是以单独户口承包的农村土地,当老人在世时,他们的土地应该由他们进行确权登记,作为非农业户口的儿女没有资格参与老人所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也就是不能写为土地的共有人。

当老人去世后,他们所承包确权的土地如果户口内还有其他成员的话,可以继续继承承包经营权。如果没有其他成员的话,老人承包土地的户口便成了土地消亡户,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承包的农村土地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


叶公来帮忙


这个问题要根据很多情况不可一概而论,若老人与子女生活在农村且儿女沒有其它工作因上学转非是可以确权为家庭共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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