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第三人承租商铺,开发商作担保人,租金是担保人付,这样是否算商铺返租?

khfamily


这样的滑头滑脑的方案不靠谱!

首先开发商引进来的都是都品牌的商户 ,签约时间我就假如是5年 ,很有可能是做了2个月 半年就做不下去 就走了。 这个反租金的 稳定性 有待考察!

一般铺子好 地理位置好 不愁租的,反而刚开发出来的商铺 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业态也不成熟 这时候 开发商就搞一套!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面的套路! 还有的开发商 说 10年20年以后以2倍的总房价回收商铺,这种套路,他们拿的是现金流!那这个钱去做别的生意 ,十年二十年以后 这时间太久了 !而且你签约的合同有效年限 不超过20年。多出来的时间不受法律保护的!

归根结底 你要确定你的返租的稳定性!


带你看商铺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这种方式就是典型的商铺返租。

商铺返租,简单地说就是开发商将一个商业项目分割成众多个小面积产权商铺出售给小业主,并与小业主签订返租合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商铺由开发商统一经营管理,同时会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小业主固定的租金。

题主反映的这种经营方式,基本符合商铺返租的各种条件要素,承租人与担保人都为开发商自己,其承租的对象都是从多小商铺业主购买的商铺,然后由其进行统一经营,并按期付给业主租金的经营行为。

这种商铺返租在现实生活中曾经较多地出现,但风险较大,如果开发商一旦经营不善或出现经营亏损,则无力支付业主的租金,而业主因为分散又无法将商铺向社会出租,这投资就有可能被搁置,最终形成投资损失。所以,我建议投资者一般不要购买这样的商铺,以免自己的投资形成损失。


财经深思


商铺售后返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回租、售后承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还有一种解释:售后返租是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没什么区别。只是要合同清淅明了,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在税费清查尚不到位的情况下,钻了法律的空子。投资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售后包租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斟酌,合同约定得越详细越好,将来出现纠纷时也可做到有“法”可依。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就应该明确写上,“商铺在开发商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均由开发商承担”。同时,对租金的支付方式及相关违约责任也必须明确。


离别是为更好的相聚


首先,商铺返租的概念是指:开发商将一个商业项目分割成众多个小面积产权商铺出售给小业主,同时,与小业主签订返租合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商铺由开发商统一经营管理,同时会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小业主固定的租金。

其次,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开发商在合同中以担保人身份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可以认为是承租合同的承租人。应当认为是商铺反租!


油而不腻的老法狗


按题意:信誉好的开发商,会在三几年内租金会及时给你,如果开发商经营得好,比如:用心去引入大超市,名店,大商家……等,而且做足宣传,拓展人气,这个场就就旺场,租金陆续有来,不会断租。假如开发商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把商铺售卖出去(这个要靠自己精明的眼光,因为骗子的开场白是多么的美好),合同签订,开发商收完钱,留个烂摊子给你,是多么的无奈,看着个铺子业主不知如何是好。一个字“惨”!往往这种返祖铺大部分也是专业市场铺,商场铺,格子铺居多。首层临街独立门面(最好是铺子门前可看到,行人,和流动的汽车),的优先选择。大型居民小区优先选择!买返祖铺,小心为上策!


用户7083024768513


这个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吧,租金可以经担保人转手付也说的通,由承租人付更是合情合理。反正这种反租模式都是开发商的营销手段罢了,只要不是小开发商,合同又明明白白的,那违约的情况还是较少,租金到手就OK啦!


天道无情丶


我认为是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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