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肥!青海一男子酒後到村委撒潑……

近日,互助縣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查結一起尋釁滋事案件,違法行為人雷延某因酒後尋釁滋事毆打村幹部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9月26日,西山派出所接到轄區某村第一書記書記陳某某電話報警稱:“有人酒後到村委會辦公室鬧事,毆打村幹部,請出警處理”。

膽肥!青海一男子酒後到村委撒潑……

接警後,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趕赴現場,立即對案件開展調查取證。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由於個別案件當事人及證人不願配合、外出躲避導致案件事實一時難以查清,經辦案民警多次走訪調查和不厭其煩的電話勸導,最終查清了案件事實。

經查:2018年9月26日,互助縣西山鄉某村村民雷延某醉酒後以村委會沒有給其侄女危房為由到村委會質問村幹部,在村委辦公室門前村主任褚某某給雷延某進行解釋時,雷延某不聽解釋反而大罵村主任褚某某,被糾纏大罵而惱怒的褚某某朝雷延某的臉上打了一巴掌,雷延某便用手中的柺杖毆打褚某某,致使褚某某左前臂受傷。爾後,雷延某又在辦公室過道內撕住駐村第一書記陳某某衣領進行質問,將其襯衣第一鈕釦撕落。在與雷延某一同飲了酒的雷某某、劉某某二人前去勸阻雷延某時,雷延某不聽勸阻,反而用拳頭、柺杖毆打劉、雷致使二人受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雷延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互助縣公安局依法對雷延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處罰款500元之處罰決定,褚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毆打他人違法行為,互助縣公安局依法對褚某某作出罰款200的處罰決定。

11月27日,雷延某已送互助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來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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