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昌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昌吉新闻网讯(通讯员热阿娜)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二十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案。这是昌吉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冯某、帕某、方某、吴某、韩某、罗某为首的20名被告人,非法设置收费点,多次以强拿硬要的方式向试图由此非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司机收取过路费,严重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情节恶劣。期间,阿某等3名被告人为护地盘,持械打砸他人车辆,致他人财产受损失。上述被告人的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马某伙同另一个恶势力团伙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上述20名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属于恶势力。

负责案件审理的合议庭,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仔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召集本案公诉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为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做了详细的准备工作。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庭审用时3日才审理完毕。

该案现已审结,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分别对20名被告人判处不同刑罚,其中,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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