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美国总统特朗普管理不了美国的州长?

杜达特洛夫斯基


不仅是特朗普,其实任何一位美国总统,都与各州州长属于平等关系,没有对各州州长的管理权,这是美国联邦制所决定的。


特朗普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及其修正案,美国实行的是联邦与州分权,不论是联邦还是州,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都享有充分的自由行动的权力。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这就确定了美国联邦和州的分权标准。其中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是指美国1787年宪法中明确授予给联邦的权力,一般我们称之为“授予权力”、“列举权力”或者“明示的权力”。也就是说,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只是美国1787年宪法明确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及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从这些“授予权力”引申出来的权力。换句话说,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


美国的州与行政区


州的保留权力,美国1787年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包括制定州宪法、惯例州内工商业、交通卫生文教事务、公共安全、选举事务、审理一般民事或刑事案件,建立和监督地方政府等。也就是说,凡是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交给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及没有明确禁止州行使的权力,根据上述美国1787年宪法第十条修正案,都是由州或者人民保留。


美国1787年宪法的权利法案

(第1-10条修正案,其中第10条为联邦与州的分权关系)


之所以美国1787年宪法会有这样的规定,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分权制衡,也就是说,制宪者们对于权力归于一个中心的警惕。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当时的政治现实让这些制宪者们只能选择这种联邦制。毕竟当时13个州,实际上是事实上的13个享有主权和独立的政治实体,不愿意交出过多主权,而且还存在着南北方、大小州、联邦派和州权派之间的矛盾。只有采取联邦制才能调和这些矛盾,使得宪法能够被制定出来,并且得到各州的批准。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件裁决前的教育种族隔离情况


而美国联邦制发展到今天,基本上形成了联邦和州分权,相互制约以及相互支持的局面。虽然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联邦权力逐渐侵蚀了一些传统上被认为是州的权力,但从法理上说,联邦和州各自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各自拥有1787年宪法所授予的权力,州的权力不是像单一制国家那样来自于中央政府。同时,今天联邦政府只是参与原来属于州权力范围的事务,而不是取代了州。而且,现在也只是少数的内政职权,比如自然资源的控制、邮政、太空研究、空运和水运主要由联邦政府行使。其他的包括各级学校的管理、交通规划和实施、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审理、法律的实施,主要都是由州来行使。而且州和州政府也都不是联邦政府建立的,州长和州议会都是由各州选民选举产生。各州机构的设置、官员的任免、州预算和财政,联邦政府是无权干预的。因此,包括特朗普在内的历任美国总统,根本不可能拥有对各州的管理权,也无权命令各州州长。


裁决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的美国最高法院成


当然,如果各州不执行联邦法律,或者不遵守最高法院的司法裁决,总统有权根据国会的法律或者最高法院的司法裁决进行干预。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就是这种情况。当时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件中做出裁决,宣布学校中的种族隔离违宪。而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中央高中根据这一裁决,录取9名黑人后,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奥瓦尔·福伯斯(Orval Faubus)拒绝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并命令阿肯色州国民警卫队阻止这9名黑人学生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从而导致小石城事件爆发。而时任美国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则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下令101空降师介入小石城事件中,并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接管了阿肯色州国民警卫队的统帅权。这一事件典型的体现了美国联邦政府在州政府对抗美国联邦法律或者最高法院判决时,为了维护联邦法律或者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根据1787年宪法的规定来进行干预。

这种干预除了艾森豪威尔在小石城事件中的这种做法外,还可以以诉讼的形式,通过最高法院的裁决等方式来进行。但这并不代表总统就能对州长行使管辖权,只能说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而已。


美国101空降师护送9名黑人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


因此,所有美国总统,特朗普也不例外,是没有权力将手伸到州的权力范围内的事务中去的,也并不是州长的上级,没有权力命令州长。如果特朗普想做的事情,涉及到了州长的权力范围内的事务的话,他能做的也只能是与该州州长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他可以利用舆论手段、国会立法,根据1787年宪法的规定进行干预,以及与州长或者州政府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但即使通过这些方式,使得该州州长“不得不”“执行”他的命令,也不代表特朗普能够管理各州州长。


奥瓦尔·福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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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邦制下,美国总统与美国州长并不是上下级的国家,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美国总统特朗普是美国的国家元首、联邦政府首脑,能够管理的是联邦政府;美国州长是美国各州元首、州政府首脑,能够管理的是州政府。而《美国宪法》分别赋予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不同的权利,例如,联邦政府有外交、军事、制定关税等权利。此外,美国的州长由美国各州人民选举产生,并不是总统任命,甚至不需要给总统面子,只需要对选民负责即可。

事实上,相比于其他联邦制国家,美国各州的权利更大,甚至超过了一些联邦制国家所谓的加盟共和国。美国州权过大,是由历史原因所决定。美国在独立之前是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块殖民地,十三块殖民地在独立战争以后成为美国十三个州。也可以说,美国先有州,再有的联邦。如果不是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华盛顿用巨大的威望团结了13州,美国至今可能是类似欧盟那样的邦联制国家。

美国州权非常大,在总统选举与参议员分配名额上体现的最为突出。美国总统选举是采取的选举人制度,全国一共538个选举人名额,每一个州根据人口比例分配选举人数量。一个州50%以上选民都支持一位选民,那么这个州的选举人票都会投给这位候选人,被称为赢者通吃。参议院一共有100个议席,按照每州2名的指标平均分布,而不是按照各州人口的多少!

美国联邦体制下州权大,也就导致了美国州长的权力很大。美国总统不仅管理不了美国州长,碰到刺头州长,甚至会被怼。现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布朗是一位民主党人,对特朗普很多政策看不过眼,经常在加州推行与特朗普相悖的政策。例如,特朗普收紧了移民政策,布朗则要求州警察不要配合联邦抓捕非法移民。11月14日,特朗普视察加州山火,认为火势过大的原因是加州政府管理不善。布朗则回怼特朗普称,是气候异常导致山火过大,并痛批特朗普退出《巴黎气候协定》。

布朗与特朗普

更为重要的是,州长由本州人民选举产生,权利来源于选民,而非总统任命,自然不需要服从总统的管理。在1995年的时候,时任纽约市长朱利安尼,现在是特朗普的私人律师,曾经把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来参加联合国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领导人阿拉法特赶出会场。克林顿对朱利安尼无可奈何,只能向阿拉法特表示歉意。可见,不要说州长,美国的市长都不需要服从总统管理!


美国观察室


不是不能管,而是有没有那个能力管和需不需要管。

在1957年9月,阿肯色州小石城学校宣布解除种族隔离制度,开始在白人中心小学招收黑人学生,遭到阿肯色州州长法布斯的反对,他派遣国民警卫队进入学校,试图阻止黑人学生进入。



由于当时的美国大法院已经宣判种族隔离制度违背宪法,所以阿肯色州长的行为公然违背联邦大法。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解除了阿肯色州长对当地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并且派遣空降101师护送黑人学生上学。此事件史称小石城事件。



所以美国总统特朗普,并不是不能管理州长,如果州长违法,特朗普当然有权利去管理

。在现实中,由于美国采用的联邦制,各州需要总统插手的事物并不多。另外美国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总统作为行政权力的第一负责,其权力是有严格限定的。



美国的联邦制,其实可以称为利益共同体,因为共同的利益,各州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邦政府,而且美国是先有的北美十三州,然后才有的美国联邦政府。形象的说,美国各州相当于联邦政府的股东。



所以美国总统相当于各州,其实相当于股东会下的ceo,自然不能过多管理各州。在独立之初,实际上美国是一个非常松散的联邦,归属中央指挥的陆军,一度只有700余人,美国独立时的主力大陆军,其实主要是民兵组织。



这种松散的制度其实是邦联制,在此制度下,中央政府无权收税,无权征兵,形成的标志就是1781年北美十三州签订的《邦联公约》。但是松散的联盟很难应对当时的国际环境,在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则将邦联纠正成联邦。



此后美国的各州,即是股东又成了员工,作为股东认可的管理机构,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始扩大

。在南北战争,美国各州失去了自由脱离联邦的权力。在一战时,美国中央政府组建了常备的陆军部队。



在罗斯福当政时,采取了合作联邦主义,对各州提供了财政补贴,到了20世纪50年代美国地方政府财政开支的30%来源于联邦政府,只至约翰逊总统时期,提出的创造性联邦主义,使合作联邦主义达到最高峰。



而之前提到的小石城事件,正是美国地方政府对联邦的依赖度最强的时期,各州相当于被华盛顿捏住了钱袋子,所以才不得不屈服于艾森豪威尔。实际上美国总统是无权解除州长对于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的,艾森豪威尔此举无疑是违法执法。



所以说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长,关键在于州长是不是有求于特朗普,法律并不是什么重要问题。特朗普能不能管住一个人,关键在于特朗普能给与这个人什么好处,或者特朗普会让这个人付出什么代价。



这一点对于任何国家都适用。管住一个人,无非是威逼或者利诱,警察能管住犯人,是因为手里有枪。老板能管住员工,是因为老板发工资

,一旦不发工资,管理能力再突出的老板也管不了人。

所以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长,前提是特朗普手上有多少牌,有足够的砝码能够威逼或者利诱。而要不要管,需要看形式而定。正常情况下,美国各州事物是不需要总统插手的。



很多人在讨论美国联邦与州关系时,通常会以美国宪法来论证,但是法律作为集体意志的体现

,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具体事物还是需要具体分析,否则会一叶障目。


L夕惕若


在美国,“州长”是美国每个州的最高行政长官,除了联邦宪法列举法律义务以外,每个州长可以不服从联邦当局,各行其是。

简单讲,美国的州长的产生,实行的是选举制,而并非如同殖民时期的任命制。将近四分之三的州(36个)在中期选举选出;

还有11个州在总统选举的同一年份举行州长选举(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在偶数年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其余5个州在奇数年举行选举(总统选举后一年举行两次)。

美国选州长的程序也非常复杂,而且也非常受选民关注,因为和总统不一样,州长与各地选民更加接近。对于选民来说,谁当州长,比谁当总统更加重要。

虽说总统管不了州长,但是由哪一个政治党派的候选人担任州长,又是总统要关心也必须关心的事儿。因为如果州长代表了某一个政党,另外那个党可能就要跑票。

于是,今年美国中期选举,川普就专门跑到共和党票仓的那几个州,为竞选州长的候选人以及议员站台拉票。由于川普在选民中的影响,支持川普的选民也就支持了共和党的州长和议员。

从这个逻辑出发,美国总统和州长往往是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


闲看秋风999


美国国家体系为联邦制,每一个州都有比较大的自治权利。从许多角度来看,除了外交以及军事外,州几乎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国”。美国的州与联邦政府一样为共和政体,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州宪法是州的根本法,州长是州的最高行政首脑,由公民普选产生。根据美国的宪法规定,州政府不是联邦政府的下属。正是由于美国州长选举方式和所拥有的权利,使得州长一切都以本州的选民利益为重,州政府的政策需要充分考虑本州选民的意愿。正是由于这种体制的原因,使得美国州长没有“下级服从上级”的观念,因此当联邦政府的政策与本州选民利益有冲突时,州长敢于和总统说不。


酒贱愁客少


肯定是管不了的,美国制度和中不同他的州长和中的S长不是同等的概念。中S长这些都是任命的,所以管理很正常。但是美国的州长都是民选,而不是总统任命,我又不是你任命的为什么要听你的。说白了,现在美国就有点像中国的周朝,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天子,可以指挥下面封国的诸侯,但是诸侯鸟不鸟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在美国有50个州,事实上就相当于50个封地,封地下面各自为王,联邦政府只是名义上的一个管理层就等于周天子的地位,但是各州的诸侯理不理你,或者到时候他们也可以选举总统来推翻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国联邦政府和50个州执行他们想要达到的要求是不能用强制命令的形式的,只能讨论,磋商或者利益交换。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和总统对着干也十分正常。主要还是民选赋予州长最大的权利。美国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他们各个行政区域的管理头头和立法相关都是由所在区域民众选出来的。比如村长由村民选出来,市长由市民选出来这样,总统管不了州长,州长也管不了市长。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他们的行政长官只要对选出自己的选民负责任就好了,如果不负责,那你就下课。


袁之燚


因为美国是美利坚联邦合众国,各州都有各州的法律法规,各州都有高度的行政管理权。


和平211679819


很简单的事情嘛,国家结构分为单一制复合制两种,我们国家一直是单一制所以大家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很正常,国家结构就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单一制指的是中央和地方是从属关系,复合制指的是中央与地方是并列的关系,再加上美国是宪政国家所以地方首长只对宪法负责,不对和他平级的总统负责。


首脑会谈


州长的地位和总统相当吧?如果不是联邦制,美国就会是美洲版的欧洲,一个州就是一国


伊雯的欧巴


联邦国家!各州独立自治,理解不?跟总统毛关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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