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三個聯合創始人,股權5:3:2合理嗎?

A九淮張繼元111438763


股權不存在絕對的合理和不合理,只存在合適和不合適。在創業案例中,有剛開始完全不重視股權不懂股權,稀裡糊塗隨便定一個股權比例甚至完全均分把創業搞成功的,也有剛開始特別重視股權請頂級股權專家設計最後把創業搞失敗的,這兩種案例都不少。

因此,股權合不合理不在於別人評價,而在於創業團隊自己感覺,自己團隊感覺合理就是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只要大家都認了就是合理),自己團隊感覺不合理就是不合理,再合理也是不合理。最關鍵是剛開始定股權時最好能夠有一份詳盡的合夥創業協議書,把股權等相關事項和規則定下來,然後遵守契約精神、多一點就多一點、少一點就少一點,認認真真的創業,不要動不動就拿股權說事,否則再好的股權設計,都會搞得團隊氛圍不好。

不要被市面上鼓吹的真功夫、雷士照明、汽車網、俏江蘭等案例所迷惑和嚇到,很多案例都只是表象不是真相。一個創業者通過股權(資本)來控制企業,本來就是是企業也是團隊的悲哀,一個真正有領導力的創業者即使股權再小也不會剝奪你的控制權,一個沒有領導力的創業者即使股權再多也沒有什麼卵用,因為你得不到人才,企業不可能做大做強。一個創業者真正有領導力有價值,即使被趕出公司比如喬布斯,也會被公司再請回來的。

當然,不是股權設計不重要,股權作為企業的生命線非常重要。一般創業項目的股權結構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創始人作為定戰略樹信心造團隊融資金的關鍵核心人物,一般佔50~60%股權比較合適。

2.2-3位聯合創始人(人數不要多)一般總共佔20-30%的股權,包括首席技術官CTO、首席運營官COO等。

3.一定要留10-20%的股權池,剛開始一定不要把股權分完了,注意股權池非常重要。股權池的價值:獎勵創始合夥人;引進優秀合夥人飛才;小額眾籌融資,可以讓公司小步快跑;引進戰略伙伴和顧問等。

4.要有靠譜的合夥創業協議書,必要時要有一致行動條款,它比公司章程重要一百倍。


曾慶學智庫


不合理

5:3:2是一種掐架的股權結構,為什麼這麼說了?

大股東看似是佔了大頭,但是二股東➕三股東=大股東,二股東成了可以左右全局的人物,未來一旦發生矛盾,二股東就成為關鍵人物,你們就會內訌,參考劉邦、項羽和韓信,當時項羽是大股東,劉邦是二股東,韓信是三股東,最後的結局就是二股東劉邦拉攏三股東韓信幹掉了大股東項羽。

一、股權設計應該避免的幾種分配方式

1、平均型

5:5

4:4:2

3:3:3:1

2:2:2:2:2

2、二股東+三股東≥大股東型

5:3:2

5:4:1

4:3:3

3、一股獨大/吃獨食型

9.5:0.5

9:1

二、股權設計中比較合理的分配方式

1、創始人絕對控股型

8:2

7:3

6:4

51:49

二、創始人相對控股型

5:3:1:1

5:2:2:1

如果創始人持股降到50%以下了該如何設計控制權?

1、通過雙層股權架構來保障創始人的控制權,在公司上面再設計一家持股公司,這家公司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權,創始人在持股公司中佔主動地位就可以了。

2、通過一致行動人協議來控制投票權

創始人和其他股東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這些股東都跟著創始人投票,這就保障了創始人的控制權。

3、委託投票權

創始人和其他股東簽訂委託投票權協議,這些股東把投票權讓渡給了創始人,創始人說啥就是啥了。

創業黃金法則:先小人後君子;股權設計是計算不是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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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號股權


股權和管理決策權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只要明白這一點,那麼,對於這個股權的配置就不會過於糾結,一切以當前的實際情況為主。比如當沒有任何一方願意增資時,此時的商討結果就是這個比例,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這裡有三個核心:1、明確角色權利;2、對管理決策權進行加權和附件;3、第三方機構投融資過程中,可以由第一股權人代持,對外保持‘股份空間可操作性強’;


比如,可以由第一股權人,實際操作人,對自己的決策表決權進行“附加權限”,常見的有:一票否決權和決策加權重。在同樣的股權情況下,只要做好這二點,實際的管理決策權還是在第一股權人手中。但是收益問題,就是投資的收益產出,屬性財務分配問題。


任何股權的配置都有變通,都是為了更好的進入下一個“遊戲環節”,所以不要糾結這些,只要把下環節的操作空間留足就行。

我是孫洪鶴,每天都給大家分享《新商業大智慧》教材原創短視頻創業脫口秀,孫洪鶴每晚八點半都直播,大家可以關注孫洪鶴。


孫洪鶴


要問這個股權分配方式是否合理,肯定要針對具體的項目來講,但是通常來說啊最好還是能夠便於決策。

現在這個532的比例,如果兩位小股東,和大股東出現了意見不一致的時候,由於雙方的股權完全一樣,所以是不利於決策的,從這一點上來看,這個股權架構是不合理的.

那麼我覺得如果是初創企業的話,大股東最好的股權比例應該是絕對控股,也就說是超過67%的這個絕對控股線,這樣的話再修改公司章程,融資客戶等方面大股東就完全享有決定權.

股權分配是一門藝術他關係到公司的項目是否能夠持續性的發展,關於這方面如果你有些什麼想法,歡迎留言或者私信和我來探討.

筆者詩語02年入市,潛心研究股票十多年,並集結了一批"民間股神",總結了一套選牛股成功率極高的抄底戰法,深受股民喜愛,特此建立了一個【微信公眾號:湯詩語】,每天講解選牛股思路,很多朋友學會後,抓住了不少漲停牛股。剛剛也是有很多粉絲朋友說,看了您直播講解,也是成功抓住了華控賽格80多個點的收益,要不要繼續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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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賽格,我是根據雙龍戰法及時選出講解,輕鬆收穫58%以上的漲幅,恭喜當時看到筆者選股思路文章的股友及時把握住了該股這波行情。

從上圖可以看到此股的走勢是不是跟上面講到的兩隻股票類似呢,都是經過一段時間下跌洗盤迴踩底部支撐後企穩拉昇,目前該股也是再次下跌回踩支撐線附近,相信講到這裡大家都清楚了,該股後期走勢,就不在這裡多點評了,會在選股文章持續跟蹤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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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海抓妖


不邀自來!

如果沒有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等類似保持絕對控制權的機制,這種結構出問題的概率極大。

1、三個創始人股權結構5:3:2,沒有任何一個創始人達到半數以上,自然也就談不上單個創始人對企業的控制。

在不考慮引入新股東的情況下,如果公司創始人之間發生矛盾,兩位小股東和第一股東意見不一致,那麼就形成了5:5的決策僵局,對公司的經營將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2、如果有一些特殊的原因必須採取5:3:2的股權結構,需要設計輔助制度,比如,

(1)創始人之間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約定三位創始人的意見必須一致(大股東為準)

(2)公司拿出10%左右的股權作為期權激勵計劃,分別由現有3位股東讓出其持有股份的10%,該10%的股權激勵計劃通過設立有限合夥平臺持有,並且由大股東作為普通合夥人,如此,總的股權結構並無大的變化,但控制權就集中到了第一股東手中。

(3)可以引入股權調整機制

比如,現有的5:3:2結構是不得已而為之,同時,約定在後續的經營過程中,通過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方式動態調整內部結構。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西天蝸牛


要問這個股權分配方式是否合理,肯定要針對具體的項目來講,但是通常來說啊最好還是能夠便於決策。

現在這個532的比例,如果兩位小股東,和大股東出現了意見不一致的時候,由於雙方的股權完全一樣,所以是不利於決策的,從這一點上來看,這個股權架構是不合理的.



那麼我覺得如果是初創企業的話,大股東最好的股權比例應該是絕對控股,也就說是超過67%的這個絕對控股線,這樣的話再修改公司章程,融資客戶等方面大股東就完全享有決定權.

股權分配是一門藝術他關係到公司的項目是否能夠持續性的發展,關於這方面如果你有些什麼想法,歡迎留言或者私信和我來探討.


天使投資人雷歐Leo


不合理,初創公司儘量不要搞這樣的股權結構,會對將來很不利。

但有辦法解決:

1、同股不同權,儘量有一個人能有比較充分的話語權,馬雲馬化騰都是這樣控制公司的;

2、設計退出機制,一旦遇到不可調和的糾紛,或者投資人的需要,就必須有人提前退出,有點類似古話,醜話說在前頭。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的,如果三個人配合無間,各有優勢,都明白自己的定位,532也未嘗不可,但,根據經驗這種事概率很小。


大雪如濤風如刀


存在就是合理的,現實就是合理的,順其自然,順勢而為。



好雨8681


合不合理是相對的,存在就是合理。只是這樣的股權結構不利於公司的決策,所以就不利於公司的發展。如何調整。

建議:

1、明確一位實際控制人;

2、實行員工股權激勵;

3、重新約定股東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眾益股權投資


合理,但不符合所有人。股權自身的法定權限是很重要,但為人處事更重要,如果你有著超強的領導力,那麼,你就算只有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你也能左右和影響這個公司,相反,如果你極度缺乏領導與管理水平,那你就算佔有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你的股東和員工也不會服從你!打鐵還需自身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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