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國土資源局派出的國土所參公人員該怎麼改革?

瀟瀟雨607


鄉鎮國土所主要職責是受上級國土部門和同級政府委託,對鄉鎮土地利用總歸進行管理、修編,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及徵地等工作,承擔的完全是行政職能。按照這種職能原則,國土所理所當然應該是行政單位。但其實各地的國土所編制性質並不統一,有的是行政,有的是參公,有的是事業,並不是完全行政性質。對於類似的行政類事業單位,本輪機構改革是有明確動向的,那就是:取消。要麼單位整體轉行政,要麼將行政職能收歸行政機關,保留原單位的事業屬性和職能相近的進行整合。

從國土所的職能性質來看,它不可能與其他部門進行整合,也無法整合。因此,國土所如果現在還是事業單位性質的,最大的可能是轉行政,人員隨職能轉換需要轉公務員對的參加過渡考試,不需要的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像題主這樣原來是參公的,因為和公務員沒有太大差別,為了避免行政編制過量增加,應該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處理,保持現狀直至退休。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你是參公人員,你單位的前途決定了你的前途。在縣鄉機構改革之前,鄉鎮國土資源所無非是以三種性質存在,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來看,你是參公人員,你的單位應是參公事業單位,根據此次機構改革的精神,不再設立參公事業單位。由於國士資源所所承擔的工作大部分是行政性的。因此有可能轉為行政單位,從中央和省的機構設置來看,國土資源部門已和林業部門整合成新的自然資源部門了。按照上下對應原則,下邊的基層機構應是自然資源站(所),承坦原來國土'林業部門的行政性工作。性質為行政單位的可能性比較大。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你也將進入新整合的單位。至於身份問題,由基層現有行政編制緊張,一下子全部轉為公務員是不現實的。政策上己經定了一個過渡期,在過度期內,可通過考試轉為公務員。當然這種考試與普通的國考,省考是有區別的,相對容易一些,只要努力學習,轉換身份是可能的。


江郎


看派出去時候是什麼關係,現在就還是什麼關係


只因有亻爾


只接讓他們回家𣎴幹什麼好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