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三三模式”助推集體經濟實現“彎道超車”

近年來,瀘縣牢牢抓住“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基層供銷社改革”三項改革關鍵,持續在土地資源上做文章,以喻寺鎮譚壩村為試點,探索出了一二三產相互依託、相互促進、融合發展的“譚壩”模式,持續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激發了農業、農村、農民發展活力,夯實了脫貧致富的基礎。

“三社合一”催生集體經濟發展動力。

隨著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推進,村級供銷合作社的建立,民間專業合作社的蓬勃發展,各專合社職能交叉、力量分散、利益聯結不緊密的問題突出,瀘縣創新提出“三社合一”,依託村級集體經濟管理公司,整合譚壩村供銷綜合服務社、扶貧互助專業社、衣錦鄉情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涉農產業合作組織,成立全市首家村級股份經營合作社。下設勞動就業部、社會化服務部、產業發展部、土地經營管理部、財務核算部6個管理部門,分別承擔集體經濟管理公司農產品營銷、金融便民、土地託管、電子商務、公益事業、生產生活、郵政快務、資產管理和收益分配等10大服務功能,整合資源、優化職能分工,提升了服務效率。

依託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村級股份經營合作社集體資產“確權賦能”。按照“村社集體資產確權頒證--村委會制定股權方案--議事會通過股權方案--村社提出入股申請--入股到資產管理公司--農商合作經營--按股分紅”的工作方式,將全村經營性資產清產核資、作價為股、量化到人,推動了集體資產從“共享共有”到“按股分紅”的轉變。全村共清理集體林地、山坪塘、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財政補助建成的黨群服務中心、廠房、農林水利項目等集體資產5560萬元(共6392股),其中,經營性資產4510萬元(共6392股),非經營性資產1050萬元(共3868股),社級資產120.6萬元(共3868 股)。以2017年11月8日為時間節點,將股權證書發放到3867位村民手中,讓集體經濟產權歸屬明晰、分配有據可依。

“三產融合”釋放集體經濟澎湃活力。

為破解了農村土地撂荒、產業分散、農民產出效益低、農民銷售無渠道等問題,譚壩村集體經濟管理公司依託土地整治,採取“土地流轉+土地託管”模式,將集體土地和農民閒置土地1.2萬畝進行有序流轉。整合農業項目資金,引入“大地飛歌”企業,採取“集體經濟+龍頭企業+農戶”模式,大力發展種養殖產業,建立現代農業產業示範園,通過為企業提供勞務服務,按30元/畝年收取服務費。結合農民實際,量身定製的“全託、半托、代銷”土地代管服務,通過為村民提供農資供應、配方施肥、農機作業、病蟲害防治、收儲加工、代賣代銷等社會化服務,按勞收取10%-20%服務費,實現集體、企業、農民三增收。截至目前,瀘縣譚壩產業園已種植糧油4000畝、甜橙3000畝、蔬菜2000畝、特種水產1000畝,特色獼猴桃、檸檬、觀賞花卉等2000畝,生豬年出欄1000頭,配套產業基地200畝,西南柚都產業也在規劃建設中,一產集群釋放“磁石效應”,助推譚壩“荒山”變“金山”。

為增加一產產品附加值,譚壩村集體經濟管理公司整合脫貧攻堅產業扶貧資金2500餘萬元,利用300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眾創示範區,延伸產業鏈。通過“標準廠房出租、成本價格供地”等優惠政策,招引畜禽加工、糧油加工、飼料加工、倉儲運輸、冷鏈物流、冷藏冷凍、農村電商等企業入駐園區,提供農產品從“種養殖基地——加工製作——倉儲智能管理——市場營銷”一條龍服務,實現農產品增值保值。引進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服務、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生產經營信息等服務企業,收取租賃費和服務費,實現集體經濟增收。目前,已建成一期1.2萬平方米扶貧產業廠房,引入瀘州家塑建材,每年可實現租金收入67萬元,一產二產聯動釋放“互補效應”,助推譚壩“農區”變“廠區”。

成立譚壩村鄉村旅遊管理公司,整合農業、水利、環保、基礎設置改善等項目資金,憑藉譚壩村山體形貌、自然風光、產業佈局,因地制宜發展休閒觀光、農事體驗、健康養老、鄉村度假等多種業態,建設各具特色的農業景區、美麗鄉村、休閒農莊於一體的田園綜合體。通過創辦經營實體、提供服務,促進鄉村旅遊從簡單“吃飯+看風景”到“養生+養心”轉變。目前,村集體經濟公司投資建設的健康養老中心已修建完成,鄉村酒店、譚壩酒莊、水上樂園正在建設中,建成投用後可解決就業200餘人,每年可實現集體增收160餘萬元,三產互融釋放“溢出效應”,助推譚壩“田園”變“公園”。

“三化互動”共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隨著項目資金、社會資本的注入,集體經濟“蛋糕”越來越大,監管變成了頭等大事,瀘縣探索出“五議一論證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在涉及集體經濟發展重大事項,如新村規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改善、黨群服務中心修繕、集體經濟使用、分配等重大工作,增加“股民”提議、“專家論證”環節,讓村民為集體經濟的發展“建言獻策”,確保村重大決定事項的科學性。集體經濟實行專人轉賬管理,使用支出均有詳盡的資金、資產管理制度,農戶和集體入股股本、股金的核算界定、年終分紅髮放全過程公開透明,全程接受群眾監督。所有資金使用均需定期公開公示,保證集體經濟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集體經濟“蛋糕”做大了,如何讓大家共享成為了群眾關注的焦點,譚壩村在兼顧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同時提出了“1:1:2:2:4”分配模式,即將當年盈利收入的10%作為集體經濟管理費,保障集體經濟管理公司運轉正常;10%作為貧困群眾、特殊群體幫扶專項資金;20%作為股民入股分紅;20%作為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運行維護;40%作為集體經濟發展基金,推動集體經濟不斷做大做強。(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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