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鄉鎮衛生院如何改?一類公益事業單位,會改為全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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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中,鄉鎮衛生院不會有大的變動,不會大力加強,也不會撤銷。更不會普遍改成全額預算性(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

按照國家振興三農的架構,以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建設,鄉鎮衛生院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首診單位。

今後三甲以上醫院,特別是大城市的知名醫院,不再接待普通門診病例。這就意味著要加強縣以下的醫療衛生建設。

現在各省都列有重點衛生院建設計劃,已被列入的衛生院將受惠建設。基礎建設與人才建設將得到傾斜性支持。

現在一談事業單位改革,人們都愛聯想是否為“參公”編制。這點誤導,也是瑕想。公務員及參公編,不是改革的參照物,不是改革的趨勢。

但是有幾種發展是可以肯定的:

一是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醫療衛生系統;

二是允許私人診療所存在並加強;

三是醫療聯合體不受限制,並允許擴大;

四是推動家庭醫療保健簽約服務;

五是城鄉一體化建設需要加強城鄉結合部的醫療建設;

六是衛生院技術職稱放量一些,發揮衛技人員的積極性。

八是有的衛生院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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