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乡镇卫生院如何改?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会改为全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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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中,乡镇卫生院不会有大的变动,不会大力加强,也不会撤销。更不会普遍改成全额预算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振兴三农的架构,以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设,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诊单位。

今后三甲以上医院,特别是大城市的知名医院,不再接待普通门诊病例。这就意味着要加强县以下的医疗卫生建设。

现在各省都列有重点卫生院建设计划,已被列入的卫生院将受惠建设。基础建设与人才建设将得到倾斜性支持。

现在一谈事业单位改革,人们都爱联想是否为“参公”编制。这点误导,也是瑕想。公务员及参公编,不是改革的参照物,不是改革的趋势。

但是有几种发展是可以肯定的:

一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系统;

二是允许私人诊疗所存在并加强;

三是医疗联合体不受限制,并允许扩大;

四是推动家庭医疗保健签约服务;

五是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医疗建设;

六是卫生院技术职称放量一些,发挥卫技人员的积极性。

八是有的卫生院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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