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時候,員工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哪些文件不能隨便籤字?


第一要注意工資結算清楚。第二要注意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第三是屬於個人辭職,還是屬於單位辭工以及雙方協商一致。情形不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單位辭工以及雙方協商一致的,根椐《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按一個月的工資計算,不滿一年按半個月計算。(工資標準按前十二個平均工資計算,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60%按6o%計算,高於統籌地區300%按300%計算)高於統籌地區3Oo%的,最高經濟補償金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幸福囤


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話,公司與員工一般有一個協商協議,裡面的內容一般包括有以下內容:

1.還未支付的工資。這個根據你離職當月的實際工資計算即可。

2.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根據你的工資基數和工作年限計算,工資基數就是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個平均工資是應發工資,即不繳納社保、公積金、稅款等款項的工資,如果離職前未滿12個月,就按照你工作了的那幾個月計算平均工資。工作年限根據你在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算,一年換算一個月,不滿半年算半個月,超過半年換算一個月。最後把你的社保基數乘以你的工作年限,就是你的經濟補償金。

3.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l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根據此先推算自己應該有多少天的年休假。然後根據公式(已上班天數÷365)×應休年假天數-已休年假天數即可。補償的工資標準與經濟補償金一致,只不過要將月工資÷21.75,計算出每天的金額。

4.公司未報銷的款項。

大致就是這些可能零零散散的還會有一些別的東西,如果公司能夠明確具體款項金額,並明確支付日期,且雙方無任何爭議我覺得簽字也無妨。而且後期公司不履行的話,你也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請叫我拉麵桑


如題所說,補償等各方面已經談好,應該是你也認可的標準,一般情況下,企業不會出爾反爾,但是錢還沒有落袋為安,總是有不確定的因素的,所以在這個階段依然還是有一些注意事項。

首先,所謂的談好,也就是說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沒有書面協議?如果有,已經簽訂了,那就拿著協議安靜等待,如果還沒簽,那麼在簽訂協議的時候,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無論企業怎麼說,不能寫因為你個人原因。這個時代,勸退不丟人。

有些企業可能在談好後,還會給你一張離職申請表,說為了完善流程,同時數據上好看,要你寫自己離職,記住,這個可以幫忙,但是告訴人力資源部的,錢到手了,怎麼寫都可以,錢沒到手,免談。

還有些企業,說既然是勸退的,那麼也要完善資料,比如考核指標等要你簽字,不要亂籤,看清楚內容。

很多企業在談判時,基本都會按照法定標準打折扣來和員工談,員工為了省麻煩,很多也會同意,那麼企業會出具一個放棄權力聲明,讓你簽字,不要籤,企業人力資源部的如果說不籤拿不到錢,告訴她哪涼快哪待著。

關於工作交接,你可以清理好交接內容,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支付補償的同時辦理交接。

關鍵還是看各類文件的具體內容,如果不放心,就什麼都不籤。


素席子


既然能提到這個問題,說明你們離職時可能要籤離職單,並且可能工資不會一次結清,那這樣的話首先為了保護好自己,把自己工作交接好了,東西該還的還,讓他們簽字確認,最後要注意自己什麼時候離得職,工資結算到什麼時候,有沒有扣款,罰款之類的。還有自己的五險什麼時候給你停要自己有數。

其實離職也沒那麼麻煩,一般單位不會隨便扣工資,除非你有扣款罰單之類。其他沒什麼休注意的,如果你們單位是住也行很強的企業,並且你本人可能擔任過主要工作,你們有保密協議等等,那你最好遵守協議!

希望對你有幫助!


奔跑的小孩25


擔心公司說話不算數。簽好離職協議書,把賠償條款都寫上:賠多少錢,什麼時候給,社保金還欠多少等,你要拿一份公司簽過章的。拿到後再辦理離職手續。

其他沒什麼好籤的,只要不是關鍵技術崗位並掌握公司給予的秘密。


手機用戶67563706555


如果說公司讓你離職的話,你不離職就是呆在那裡,他們也會給你穿小鞋,然後工作上為難你,不如你就直接聽他們的安排,直接離職就可以了,如果對你有幫助,請點贊轉發評論


大發記


那就什麼都不要籤。還得讓公司籤離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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