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修订法》,公务员待遇如何?

国家公务员待遇如何?

根据《公务员修订法》,公务员待遇如何?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差别,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地域差别、行业差别、职务差别、层级差别。其实,这四个差别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和行业差别。

地域差别好理解,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公务员平均工资肯定高于中西部;行业差别就是财税、金融、证券监管等部门待遇好于其他部门;职务差别是晋升快的职务高的工资待遇好于晋升慢的职务低的;层级差别是某些基层财经纪律执行宽松待遇好于地级市及以上机关。

对于省级以上的职位,中央的职位(非派出机构)拿的是中央财政的工资,工作地点多数在北京,不存在地域差别。只存在行业差别,肯定是财政部、国税局、证监会等部门工资待遇高些。(管钱的部门待遇好,管人的部门级别高,人少的部门晋升快,管事多的部门实惠多,这是基本原则。)这样的岗位跟省考不好作比较。

根据《公务员修订法》,公务员待遇如何?

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要参考公务员的级别和工龄等决定的。不同的岗位也不尽相同。具体参考: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如下内容。

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认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

第六十七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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