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處理407人(次),民和“四種形態”促政治生態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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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海東市民和縣強化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運用“5338”工作法,用足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問責處理407人(次),其中運用第一、二、三、四種形態處理違紀違法人員比重依次為62.7%、27.5%、6.4%、3.4%,“四種形態”處置方式更趨合理。

问责处理407人(次),民和“四种形态”促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民和縣用好警示教育、監督檢查、責任約談、三類談話、通報批評等“五種模式”。截至10月底,全縣通過提醒談話、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第一種形態”處置方式處理黨員幹部255人,佔處理總人(次)的62.7%。把牢線索處置、組織處理、紀律審查等“三道關口”,把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手段,妥善處置“大多數”,確保監督執紀成為常態,使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前10月,民和縣運用組織處理、黨內警告等監督執紀“第二種形態”處置方式處理黨員幹部112人(次),佔處理總人(次)的27.5%。突出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等“三個重點”,對嚴重違紀的少數予以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前10月,該縣運用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等“第三種形態”處理嚴重違紀黨員幹部26人(次),佔處理總人(次)的6.4%。

同時,實現“八個率先”,在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民和縣在全市率先確定並搬遷縣紀委監委辦公大樓,率先實現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反瀆、預防職務犯罪三部門人員轉隸到位,率先掛牌成立監察委,率先進行了監察立案,率先在全市採取留置措施第一案,率先完成了跨省境傳訊立案調查後移送檢察院起訴案,率先在全市動工建設了縣級標準化辦案區(留置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巡察組。加強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形成辦案合力。今年10月,民和縣運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第四種形態”處置方式處理黨員幹部等14人(次),佔處理總人(次)的3.4%。此外,自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民和縣投資100餘萬元先後完成了監委談話室(指揮室)的規範化建設,投資872萬元、佔地3334平方米、建設面積約2000餘平方米的標準化辦案區(留置區)項目已動工建設,預計2019年6月底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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