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渝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渝北府辦〔2018〕126號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渝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有關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渝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重慶市渝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國、全市醫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140號)要求,現就全區2018年下半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重點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明確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統籌履行政府辦醫職責。(區衛計委牽頭,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區國資辦負責)區人民醫院及轄區內1所社會辦醫院(非營利性社會辦醫院全部納入)開展制定章程試點,以章程為統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辦事程序等,規範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臨床路徑管理、藥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績效考核、人才培養培訓管理、後勤管理、信息管理等醫院業務管理制度。(區衛計委牽頭,區委組織部、區發改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區經信委、區國資辦、區委網信辦、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和行業黨建工作,貫徹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區委組織部牽頭,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負責)

(二)鞏固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啟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財政補償清算,繼續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工作,根據考核結果安排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專項補助資金,並將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區衛計委牽頭,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全面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配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等投入政策。(區財政局牽頭,區發改委、區衛計委負責)

(三)繼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根據全市統一部署,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思路,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及時靈活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醫用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優化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放開一批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突出的醫療服務價格,由醫院自主定價、物價部門備案管理。在評估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積極完善116項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加快推進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審批。(區發改委牽頭,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負責)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紮實推進區人民醫院和區中醫院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推動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兩個允許”)的要求。根據不同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動醫務人員薪酬達到合理水平。(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區財政局分別負責)

(五)推進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在區人民醫院開展人員總量備案管理試點。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加大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公開(考核)招聘力度,推進醫療機構依法自主用人。(區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分別負責)

(六)固化醫改便民長效機制。在全區公立醫院繼續實施12條醫改便民措施。推進同級醫院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醫聯體內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新一輪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持續增強群眾就醫獲得感。(區衛計委負責)

二、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七)推進醫聯體建設。完善醫療聯合體建設和分級診療考核,落實牽頭醫院責任,加強行業監管。年內建立至少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聯體。加強緊密型醫聯體建設,重點探索區域醫共體建設,實現“醫通、財通、人通”,促進醫聯體內部業務整合、財務統一管理、人才上下流動。完善醫聯體內部雙向轉診機制,鼓勵群眾基層就醫,力爭區域內就診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比例保持65%以上,其中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比例高於國家水平。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及康復、護理等機構參與醫聯體建設。調研學習彭水基層醫療機構集團化管理經驗。(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改委負責)

(八)進一步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化簽約服務包,深化服務內涵,完善服務規範,完善激勵機制,落實保障政策,加強考核評價。優先做好重點人群簽約服務,對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以及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進行分類管理,提供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結合服務能力及資源配置情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確定簽約服務的工作目標,在穩定簽約數量、鞏固覆蓋面的基礎上,做實做細服務。(區衛計委牽頭,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殘聯負責)

(九)促進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落地。提升基層首診50個病種的診療能力。推動急慢分治模式,完善分級診療技術文件。切實執行部分慢性疾病的診療技術方案、常見病種入出院標準和轉診原則,暢通向下轉診渠道。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質量管理體制機制,不斷夯實和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引導群眾樹立科學就醫觀念。進一步發揮醫保政策的引導調節作用,開展對區域內縱向合作醫療聯合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加強各層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藥品目錄銜接,適當拉開各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推動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基層醫療機構可配備採購金額佔比不超過本機構全年採購藥品總金額的10%的非基本藥物,積極推行延伸處方和長處方。(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改委分別負責)

三、鞏固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十)穩定基本醫保保障水平。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建立健全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增加4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完善醫保基金總額控制辦法,嚴格規範醫保責任邊界。增加統籌基金的籌資能力,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行。(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分別負責)

(十一)健全大病保險政策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繼續實行傾斜性支付政策。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繼續做好大病專項救治,實施地方病、傳染病綜合防治和健康促進攻堅行動,採取有效保障措施減輕貧困人口就醫負擔。推進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積極推進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擴大職工醫療互助覆蓋面,促進醫療互助健康發展。(區人力社保局、區民政局、區衛計委、區金融辦、區總工會分別負責,區財政局、區殘聯、區扶貧辦參與)

(十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總額預算付費為基礎,以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為重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統籌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逐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推進臨床路徑管理,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日間病房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試點工作。完善醫保基金預算管理措施。按照市統一部署,實施醫保藥品支付標準。促進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藥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銜接。全面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政策,擴大定點機構覆蓋面。(區人力社保局牽頭,區發改委、區衛計委、區財政局負責)

(十三)落實單病種付費改革。推動國家統一確定的100個單病種落地。總結分析前期100個單病種執行情況,加強對各醫院執行情況指導和督查。(區衛計委牽頭,區發改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負責)

(十四)探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探索建立居家、社區和機構等專業護理服務體系,全年實現護理型床位數佔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20%。著力解決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進一步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區人力社保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殘聯、區衛計委負責)

四、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

(十五)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採購。依託市藥品交易平臺,採取“平臺交易+帶量採購”方式,探索帶量採購、跨區域聯合採購等多種藥品採購新模式。對臨床用量大、採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藥品,推廣醫保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定點生產藥品、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中藥飲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採購。鞏固藥品採購“兩票制”改革成效。配合抗癌藥降稅政策,開展醫保目錄內抗癌藥集中採購。按照市統一部署,開展國家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明顯降低藥品價格。(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食藥監分局分別負責,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經信委、區商務局、區工商分局、區稅務局參與)

(十六)完善短缺藥品保障機制。完善短缺藥品信息收集和彙總分析機制、短缺藥品供應保障監測預警和清單管理制度。完善部門會商聯動機制,按照市統一部署建立區域監測預警機制和短缺藥品應對機制。繼續實施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藥品定點生產試點工作。(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食藥監分局、區經信委分別負責,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參與)

(十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環節的日常監管。推進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工作,完善商業賄賂企業黑名單制度,嚴厲打擊藥品流通領域商業賄賂。加強藥品配送企業管理,完善藥品配送企業的考核評價體系。(區食藥監分局、區衛計委分別負責,區工商分局、區商務局參與)

(十八)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促進仿製藥研發,提升仿製藥質量療效,完善仿製藥醫保方面的支持政策,落實仿製藥稅收、價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培訓指導力度,加快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完善藥品知識產權保護。(區衛計委、區食藥監分局、區人力社保局、區經信委、區發改委、區工商分局、區稅務局、區商務局、區科委分別負責)

(十九)推進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按照市統一部署,開展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試點工作,支持零售藥店連鎖發展。(區商務局牽頭,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區食藥監分局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

(二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衛生計生行政審批標準化體系,力爭全面實現網上行政審批零超時。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完善市場行為負面清單,清理和規範各類中介服務。推進醫藥衛生領域“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區衛計委負責)

(二十一)健全監管機制。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逐步完善公立醫院設備採購機制。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採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掛床”住院、騙保等問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在“三醫”領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建立醫療機構自查制度。推進衛生計生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區衛計委、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工商分局分別負責,區食藥監分局、區公安分局參與)

(二十二)建立健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制度。全面開展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原則上按年度進行,績效考核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助、績效工資總量掛鉤,並作為主要負責人績效考核及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區人民醫院和區中醫院加快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試點工作。(區衛計委,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分別負責)

(二十三)科學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繼續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實現醫療費用增長與地區經濟發展相協調,全區醫療費用增幅力爭控制在10%以內,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費用總體較上年持續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佔醫療收入的比例總體較上年持續上升。加強督導檢查,定期對各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情況進行排名公示。(區衛計委牽頭,區人力社保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負責)

(二十四)規範診療行為。開展處方點評,定期公開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規範臨床路徑,規範住院就診指標。加強合理用藥和不良反應監測,加強對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列出具體清單,實施重點監控。建立健全醫務人員診療行為檔案制,落實違規扣分制。(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分別負責)

(二十五)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推動行業作風建設和醫德醫風教育培訓制度化、常態化、規範化。將區級醫院全部納入第三方滿意度調查。(區衛計委負責)

六、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二十六)優化醫療資源配置。落實《重慶市渝北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5—2020年)》,合理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單體規模。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和對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圍繞區域重點疾病,以學科建設為抓手,建立高水平的區域醫療中心和專科聯盟,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佈局。推進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設規劃,加強基層醫院以及精神、婦幼健康、公共衛生、醫養結合、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升疑難病症診治能力。加快推進三甲醫院建設。構建慢性病防治結合工作機制,加強慢性病防治機構和隊伍能力建設,推動醫療機構提供健康處方。(區衛計委、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經信委分別負責)

(二十七)發揮中醫藥服務優勢。深入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推動基層中醫館、國醫館建設提檔升級。對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將中醫醫院的門診中醫診療服務納入首診範圍。(區衛計委牽頭,區發改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負責)

(二十八)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普及健康知識,開展健康促進,完善健康保障,增強個人健康責任意識,努力讓群眾不得病、少得病、延長健康壽命。(區衛計委牽頭,區教委、區財政局、區體育中心負責)

七、統籌推進相關改革

(二十九)鞏固完善基層衛生綜合改革。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55元,新增經費主要用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提質擴面。完善醫療衛生城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管理,推動區域綜合改革。(區財政局、區衛計委分別負責)

(三十)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允許公立醫院與民營醫院合作,通過醫療聯合體、分級診療等形式帶動支持社會辦醫發展。加強對社會辦醫的引導,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探索推進診所連鎖經營,開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鼓勵社會力量按有關規定建立獨立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診斷、消毒供應和血液淨化機構。支持社會辦醫樹立品牌、集團發展,增加個性化、高端健康需求的有效供給,積極發展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服務。(區衛計委、區發改委分別負責,區人力社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參與)

(三十一)引導支持新模式新業態健康發展。積極穩妥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完善備案制,加快推動醫療責任險發展,同步完善監管機制。引導和規範護士多點執業、“互聯網+”護理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探索發展。(區衛計委、區發改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負責)

(三十二)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推進智慧醫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加快推動醫療機構之間實現診療信息共享。推進遠程醫療覆蓋所有醫聯體和區、鎮街兩級公立醫院。健全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大力推廣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推動醫療健康領域公共信息資源對外開放。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試點示範項目。探索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發展。全面推進電子化註冊,覆蓋所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區衛計委、區人力社保局分別負責,區發改委、區經信委參與)

(三十三)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人才政策培養和服務三大體系,實施高端“領航人才”、中端“樞紐人才”和基層“守門人才”三大計劃。適時啟動執業醫師“區管鎮用”改革試點。推進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改革,培養全科醫生10名以上,擴大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實施範圍。加強全科、精神科、產科等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及醫療保健、護理康復等專業人才培養。強化全科、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轉崗培訓工作。繼續開展基層衛生人員能力提升培訓。按照市統一部署,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深化衛生職稱改革。(區衛計委牽頭,區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參與)

(三十四)繼續推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加強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規範和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的業務協作機制,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綠色通道,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探索健康老齡化工作。(區衛計委、區民政局分別負責)

八、完善保障措施

(三十五)深入調研學習醫改先進經驗。在充分調研學習先行先試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高度重視醫改經驗的深入學習及落地優化,在全區範圍內複製推廣成功經驗。(區衛計委負責)

(三十六)加強醫改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醫改正面宣傳,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讀。(區衛計委、區委宣傳部分別負責)

(三十七)完善醫改領導推進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區醫改辦牽頭建立督促檢查及考評機制,定期通報醫改重點任務進展。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責任,建立醫改任務臺賬,加強醫改工作監測和督導。將醫改推進情況納入有關部門年度考核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區醫改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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