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开审一起故意伤害、赌博涉恶案

12月4日,市法院公开审理闫某、张某某等11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赌博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一审涉恶案件,由市法院副院长朱晓光担任审判长。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至9月10日期间,被告人闫某与郝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雇佣被告人王某、张某某等人负责放哨,赵某负责“抽水子”,李某某负责洗牌,以扑克牌为赌具,召集何某某、崔某、曾某某等人以赌“牛牛”的方式,在浑南区某镇某村所租用的平房等地开设赌局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同时为维持赌场秩序,在聚众赌博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三人轻伤及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对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应以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对其定罪处罚。

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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