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社會保險費爭議是否屬於仲裁委和法院受理範圍?

Anky丿灬魑情


樓主您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爭議過程中不但是屬於仲裁的範圍,也是屬於法院受理的範圍,因為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所在的企業單位都要依法給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所以說不繳納社保費用,那麼這個企業就相當於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於一個違法行為。

那麼員工是可以提請勞動仲裁的,當然也可以提請人民法院訴訟,這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勞動仲裁也是具有法律效應的,當然它法律效應最大的應當是法院訴訟的一個結果。法院訴訟的結果,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應當無條件的執行。所以無論是通過仲裁,還是法院都是可以讓自己的社會保險。得到一個保護。

那麼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己和單位方面的爭議,也是可以的。這樣一來的話,不但讓自己可以挽回一定的經濟損失。還對以前沒有普法意識的一些員工,有一定的幫助。


社保小達人


這個問題問過法院法官說法院不管找社保監察他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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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社保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怎麼能成為爭議,而不是違法行為?

還有就是爭議,也需要勞動部門認定是誰提爭議,就應該由誰來申請,而不是縣總工會提爭議,由職工提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讓敷衍塞責推諉合法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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