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礦罪、非法狩獵罪、……唐山全市法院集中公開宣判多起案件

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唐山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多起案件

為依法嚴厲打擊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2018年12月6日市法院組織兩級法院對涉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進行集中宣判。此次集中宣判涉及汙染環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採礦罪、非法狩獵罪、濫伐林木罪等八起案件。

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唐山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多起案件
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唐山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多起案件

一、被告人李某某、宋某某等十人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案

樂亭法院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李某某僱傭宋某某、馬某某等9名人員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網具非法捕撈蝦皮等水產品193箱。經鑑定193箱蝦皮價值9187元。2018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委託其親屬主動繳納生態損害費用30000元。樂亭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十人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網具進行非法捕撈,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均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刑期。

該案審理中,為了保護國家漁業資源,修復被破壞的海洋生態環境,被告人積極繳納了生態損害賠償金,系恢復性司法理念在環境資源審判領域的貫徹,實現了刑事懲罰、環境修復與教育犯罪相結合的目的,具有較好的示範作用。

二、被告人張某某無採礦許可證非法採礦罪案

玉田法院查明,2017年3月至4月,被告人張某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開採玉田縣孤樹鎮北山山上礦石。經地質部門鑑定非法開採建築用白雲岩礦為21269噸。經物價部門鑑定涉案建築用白雲岩礦毛料價值170752元。玉田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0元。同時禁止被告人張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資源環境開發利用相關的活動。

礦產資源屬於不可再生資源,非法採礦行為不僅破壞礦產資源,同時危害生態環境與地質安全。本案依法判決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禁止從事與資源環境開發利用相關的活動,可以從行為上防止被告人再犯,達到更好的懲處犯罪效果。

三、被告人王某、李某某等四人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汙染環境罪案

遵化法院查明,2017年5月,被告人王某等四人將煉油廠內的廢油渣及廢塑料等混合物傾倒在遵化市地北頭鎮井峪村南大口井,造成環境汙染。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傾倒的混合固體廢物為危險廢物,危險特性為T,數量為53.50t。遵化法院認為,王某等四被告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汙染環境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期。

過此次集中宣判,顯示了全市法院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堅決態度,警示那些蠢蠢欲動、試圖以身犯法的不法分子,切勿輕舉妄動,不要成為破壞“藍天白雲”的罪人,而是要做保護“繁星閃爍”的守法公民。市法院將繼續在市委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職,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保障。

來源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唐山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多起案件

長按指紋

識別圖中二維碼關注我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