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同意高通“在中國禁售部分iPhone手機”請求,你怎麼看?

dongyangwoainisy


打左臉,還是打右臉,反正都是打你美國人的臉。你自己湊過來讓打的,現在打給你看。

高通蘋果這個案子的時間點很值得琢磨。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留給律師們去解讀。我們應該注意到的是高通和蘋果這個案子已經鬧了2年了,而今天我們的法院突然對“知識產權”高度重視,速戰速決地接受高通的要求,向蘋果發出傷害力巨大的“訴前禁止令”,不能不讓人聯想到當前的經濟大形勢

此外,兩個美國公司狗咬狗,也值得關注。不同於美國政府和法院流氓成性,一貫拿著它們“自家的家法”(國內法)來打壓我們的企業,高通蘋果一案,原告被告都是美國公司,不論法院支持哪一方都是支持你美國。打你左臉是為了保護你的右臉;抽你右臉當然是不想傷害你美國人的左臉。總而言之,是你自己湊過來讓打的。左右你挑,輕重由我決定。

法院的判決肯定是公正的,吃瓜的群眾只管會心地笑一笑!


七號臺


兩個美國企業之爭,中國法院當然要好好對待,公平公正審判,如果蘋果確實侵犯了高通的專利權,法院當然有權禁止蘋果在中國銷售侵犯專利權得這部分手機……

這種“禁令”在知識產權領域是很常見的,一般而言,被侵犯了專利權的專利權人,其起訴的除了是要求被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責任,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制止侵權行為的繼續發生,所以專利權人在起訴前,一般都會申請一個“訴前禁令”,這個訴前禁令是知識產權案件中應用比較廣泛的一個制度,它是指為了制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防止被侵權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根據被侵權人的申請,在還沒正式開庭審判前就裁定禁止侵權人作出的一定行為,例如禁止蘋果繼續銷售侵犯專利權的手機

除此之外,如果已經經過了開庭審判,法院最終認定了蘋果的部分手機構成侵權,那根據高通公司要求蘋果停止侵權的訴訟請求,法院也是可以判決蘋果公司禁止在中國銷售這部分侵權手機的

但是目前來看只是一審案件,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個案件要經過二審法院的審理認定,才能最終發生法律效力,目前蘋果公司已經提起了上訴,最終蘋果是否會認定為侵權,法院是否能夠據此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銷售部分侵權收集,就要看二審法院了,讓我們靜待案件的審判結果吧!


李欽宇


高通與蘋果之間的專利糾紛自去年1月正式爆發以來,至今已有近兩年的時間。蘋果在拒絕支付專利授權費的同時,也在逐步減少對應高通基帶芯片的採購,今年新一代的iPhone更是完全拋棄了高通的基帶芯片。難怪高通這麼火大。這種法院的禁制令其實是國際通用做法。

福州中院應高通公司的請求,發佈訴中禁令,要求在中國禁止銷售數款蘋果手機的做法是符合國際司法實際的。這種訴中禁令或者法庭禁制令,指以法庭命令的形式實施的臨時司法救濟,以往多見於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中,在我們國家的訴訟立法中尚未有明確規定。我們國家的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往往是保護家暴當事人或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禁制令。在民事訴訟中禁止侵權產品的銷售並不多見,當然這也說明了我們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還任重道遠。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福州中院也批准了福建晉華與聯電對於美光的訴中禁令。記得華為剛走上國際市場時,就遭遇了思科在歐美提起的銷售禁制令,最終華為在訴訟中證明了自己產品源代碼是健康的才得以過關。產品禁制令往往與各大廠商之間的專利糾紛有關。

所以蘋果公司還是老老實實的通過訴訟來解決專利問題吧,這不正是歐美鼓吹的法律途徑麼?只要通過法院審清楚了,把理說透了,怎麼樣都成。我們姑且把這事按照普通的商業專利糾紛案件來看待吧。


律師獨角獸


首先該案雖然已經做出一審判決,但是畢竟蘋果一方已經提起上訴,所以目前來說這個“禁令”尚未生效,但是從個人角度來看,蘋果一方的想要繼續順利在華出售其品牌下的產品勢必需要對其軟件侵權的部分做出調整才是。

其次就目前兩國貿易戰來看,這場競爭與較量其實背後更多的還夾雜著兩國之間的“報復”心態,中國禁止在華出售蘋果手機,這個就是俗稱的禮尚往來吧。而且該禁令也是蘋果實際存在侵權狀況下才予以判處。

高通這會突然向蘋果發難,但是並不代表二審過程中不會出現調解,和解的可能性,只能說二審當中倘若不出現意外的情況下,一旦二審認定蘋果確實存在侵權,那麼蘋果就必須按照法院禁令要求禁止在華銷售其旗下的侵權產品,到時相信蘋果的損失必定慘重,勢必會在戰略上做出讓步,儘量與高通達成調解才是。

高通與蘋果之間的訴訟由來已久,這次是突然發難還是戰略所需,不得而知。只能寄希望於二審能夠儘快出現結果,一錘定音。


麋鹿說法


美國人自己的兩家公司互掐,由此格外吸引眼球啊!

高通和蘋果兩家都是美國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義務做大了,當然就難免在某些方面重合,你方指責我侵犯了你的利益,我方還以顏色,指責你侵犯了知識產權。

其實,國外大型跨國公司打官司也並非罕見的新聞,比如這家高通吧,近幾年來的官司就不斷,下面稍稍統計一下,就有:

1) 2015年7月16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對高通公司在消費設備基帶芯片組領域的行為展開兩項反壟斷調查;

2) 2016年7月,一群女性對高通公司提起了性別歧視的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歧視女性。該案於2017年8月結案。該公司同意支付1950萬美元;

3) 2017年1月,蘋果宣佈對高通提起10億美元的訴訟,指控高通對芯片收費過高,且未能支付10億美元的退款;

4) 2017年3月,韓國發現高通阻止三星向其他手機制造商銷售其芯片,正在啟動調查程序準備起訴;

5) 2018年1月24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對高通罰款9.97億歐元(12億美元)。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數據,罰款金額佔到高通2017年營業額的4.9%。

所以說,這一次由一家中國法院做出如此法律裁決,也不是什麼新聞。不過它的看點在於:

一) 中國法院依照自己的法律向國際跨國公司亮劍,值得點贊;

二) 知識產權案件的判決非常難以認定,比如這一次判定蘋果部分機型禁售,其它機型仍然暢通無阻;

三) 我國自己的企業也可以通過這些案例瞭解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被欺負了怎麼去向屬地法院打官司。

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夠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恐怕才是這場訴訟對國內企業走出去以後的隨身攜帶的護身符。


閒看秋風999


對於目前這起案件,中國法院所發佈的應當是一種訴前禁令。這種“禁令”在知識產權領域是很常見的。

它指的是,為了制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防止被侵權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情況禁止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根據被侵權人的申請,在還沒正式開庭審判前就裁定盡職禁止侵權人作出的一定行為,例如禁止蘋果繼續銷售侵犯專利權的手機。

當然至於蘋果公司所生產的手機到底有沒有侵權,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如果蘋果公司真的出現了侵權的情況,那麼禁止蘋果手機在中國銷售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而且如果真的涉及侵權,就不僅僅是停止銷售的行為,還有可能要求蘋果公司對被侵權人進行經濟上的賠償。

當然對於問題到底最終結果如何?恐怕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漫長等待。因為畢竟這只是一審程序,即便是我方勝訴了,對方依然是可以上訴的,所以還是讓大家拭目以待吧!


任律師工作室


我們先說事,新聞只有一條:福州中院禁售部分蘋果產品,但是細節還有不少。

1、該案所涉專利使消費者能夠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應用時通過觸摸屏對應用進行管理。這兩項專利可以被蘋果技術上重置來解決,所以殺傷力其實不大。

2、本案是臨時禁售。即使是禁售也是蘋果的老產品,所以實際上無論是資本市場還是蘋果自己,都只是受了點心理挫折。而沒有從根本上出現誰輸誰贏。

綜上,美國兩家企業高通和蘋果的官司,預計並不會引起什麼大的波瀾。但是從心理上面,實際上對於蘋果的銷售勢頭有影響。

有時候很多事情是講趨勢的,有時候好事扎堆的來,有時候黑天鵝不知道哪裡冒出來。蘋果由於銷售定位錯誤,實際上如今的市場份額正在下降。而這些小挫折容易形成更差的外部認知。蘋果的閉環,需要有更加領先的技術為後盾,而明顯,蘋果近幾年逐步進入成熟期,且很容易滑落到衰退期。本次裁定沒有大影響,但是可一葉知秋。

不過好在,5G賽跑又要開始了。

對於大環境,不能說完全無關,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人關注。實際上不要從結果上去看,是蘋果贏還是高通贏,都是美國企業,輸贏不重要,主動作為審理此類型的案件才是最重要的。既然是打官司,有結果就行,就說明我們將專利規則當回事。


凱恩斯


此前高通與蘋果專利訴訟案件糾紛不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iPhone禁售令,同意高通其有關“在中國禁售部分iPhone手機”的請求。在中國禁售的iPhone不包含最新的型號。對於高通這起案件,蘋果侵犯了高通的兩項軟件專利,主要關於在觸摸屏上調整照片大小和管理應用程序。

訴中臨時禁令就是訴訟中行為保全裁定

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按照高通的聲明臨時禁令已經開始生效,但根據蘋果的回應,高通對蘋果的訴訟似乎沒有形成影響,雙方的說法有些矛盾。這兩個訴訟中的臨時禁令(訴訟中行為保全),也導致出最新款的iphone手機外,其餘的都要面臨下架的風險!那麼什麼是訴訟中臨時禁令(訴訟中行為保全)呢?

什麼是訴訟中行為保全(訴訟中臨時禁令)?

行為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的概念中,為避免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或進一步的損害,法院得依他們的申請對相關當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對行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訴,但可以申請複議。具體到本案中高通表示,中國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機構目前正在對針對蘋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專利的類似救濟請求進行審理。在訴訟中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對蘋果公司的產品做出臨時禁令,以防高通公司的損害進一步加大,這種禁止令是暫時的,負有一定期限。看到高通和蘋果的訴訟總讓人聯想到中美兩國最近大打的貿易戰。背後的力量角逐可能耐人尋味,等待最後的判決!


劉輝律師


大家不要想多了,這事兒只是高通跟蘋果兩家鬥,高通把蘋果給告了,福州中院依法對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部分蘋果手機實施禁售,不許上訴,僅此而已。這事兒與美國沒關係、與加拿大沒關係,跟華為中興更沒關係。

相信我,真的沒關係啊!

作為全球最知名的專利流氓之一,高通公司藉助它手裡持有的3G和4G移動通信專利,這些年幾乎是吃遍天下無敵手,可以說你只要生產移動通信產品,就必須得向高通公司交買路錢,因為所有的3G和4G無線通信標準以及相關必要的專利都有高通的份兒,不管你用還是不用它的芯片,它只要不同意,你做出來的東西就不能賣,不然就是侵犯它的專利權,它就可以告你。

前幾年魅族公司就被高通給整得很慘,黃章因為受不了高通的氣,堅持不用高通的芯片,一直買三星和聯發科的芯片裝在手機上,也一直被市場嘲諷“萬年聯發科”,哪怕手機做得再用心工藝再先進都不管用,賣不起價。即便如此,高通還是要收魅族的專利費,因為魅族手機只要4G上網就必須用到高通的基帶,高通就有理由收它的專利費。

(魅族李楠解釋與高通的專利糾紛)

最後黃章還是不得不低下頭,與高通達成和解,至於說到底付了多少錢我們不得而知,總之從2017年開始魅族手機終於用上了高通的芯片。

(魅族終於用上了高通驍龍)

蘋果不同,它是手機界的老大啊!哪能受得了這種窩囊氣,自從自己新款手機採用英特爾基帶之後,開始拒絕付錢,包括之前答應好的10億美元也不給了。

(蘋果與高通的專利糾紛)

於是高通在全世界6個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把蘋果給告了,說蘋果侵犯它的知識產權,要求這些地方禁售蘋果手機立刻停止侵權,同時提出鉅額索賠。

儘管早在2015年的時候,高通就因為濫用它的專利權搞壟斷,被咱們狠罰了60億(當時約合9.75億美元),但這次福州中院知識產權法庭經過審理後,依然決定為了使蘋果停止繼續侵害高通的權益,在全國範圍內禁止iphone涉嫌侵權手機的銷售。此決定只有一審,不得上訴,沒有二審。在禁售期間,蘋果公司可以跟高通談,如果兩家達成和解則可以申請解除禁售令,福州中院經再次審理後視情況可考慮是否解除禁令。

蘋果被斷財路其實早在意料之中,加拿大人肯定是幫了不少忙的。

那麼蘋果到底會不會低頭呢?我認為會。因為它的三款使用英特爾基帶的新手機都出現了“信號門”的問題,推出後市場反映平淡,為了撈錢它不得不重開老機器的生產線,現在老機器又被禁售,你說它不著急那一定是假的。

至於說庫克先生什麼時候來福州出趟差,在這個節骨眼上他敢不敢來,這還都是未知數,反正加拿大人是不敢來咱這兒出差了。

(蘋果公司CEO蒂姆·庫克)


周志宏glee


蘋果最近在中國還真是多事之秋,昨天深圳某公司為了聲援HW,發佈通知禁止員工購買iPhone ;今天就有中國法院裁定同意高通的申請請求,禁止部分型號的iPhone 在華銷售。照這個形勢來看,蘋果的股價會有所下跌了。


據報道,去年12月,美國芯片製造商高通(Qualcomm)針對蘋果,向中國法院提出的申訴案今天終於有最新進展:高通在12月10日表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因侵犯高通兩項專利,蘋果不得對華出口、銷售部分iPhone。

被列入“禁令”的蘋果手機即iPhone 6S至iPhone X系列,未包含蘋果今年的新款手機。因為據高通聲稱,上述被禁機型涉及高通的兩項專利,該專利允許用戶調整和重新格式化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和導航應用程序時使用觸摸屏管理應用程序。目前iPhone的操作系統是ios12,蘋果公司稱ios12沒有侵犯相關專利。


這裡給大家普及一下何謂專利侵權,舉例說明:甲公司擁有專利權的A技術,其核心技術實現方案是由a+b+c,即A=a+b+c。而乙公司所使用的B技術,與甲公司的A技術具有相同的技術效果。如果乙公司不能證明B技術採用的是不同於A技術的實現方案,即B≠a+b+c,那麼就視為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

因此,現在蘋果部分iPhone 與高通的兩項技術效果如出一轍,如果他不能證明自己是通過不同於高通的技術方案加以實現的,哪怕是巧合,法院也會最終判決蘋果侵犯了高通的專利權。

不過,一貫強勢的蘋果是不會輕易妥協的,後續將會如何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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