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好奇惹禍!呂梁男子因微信轉發視頻走上法庭

「說法」好奇惹禍!呂梁男子因微信轉發視頻走上法庭

出於好奇,郭某在微信群內轉發暴力血腥視頻,結果被追究刑事責任。日前,省高院發佈消息,我省首起宣揚恐怖主義案開庭審理,案件審理全程網絡直播、同步錄音錄像。

“現在開庭!”12月4日上午9時30分,呂梁市中級法院刑三庭審判長敲響法槌,由呂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郭某犯宣揚恐怖主義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8月9日,被告人郭某先後在名為“交城風雲快訊”和“美錦熱電廠保衛”的微信群內,轉發時長3分27秒的暴力血腥視頻1部。經審查,視頻內容涉及宣揚恐怖主義思想,屬於典型的暴力恐怖視頻。8月15日,經交城縣公安局電話通知,被告人郭某到案。針對上述指控,公訴機關出示了相應證據。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某在微信群內以轉發暴恐視頻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應以宣揚恐怖主義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郭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是出於好奇才轉發到群裡,對自身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深感後悔,請求法庭給予悔過機會,從輕處罰。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郭某最後陳述,法庭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

法律鏈接

《刑法修正案(九)》對反恐領域的刑事立法做出重大修改,在修改原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的基礎上,在其後增加了五條作為補充,每一條都可以單獨成罪。

關於宣揚恐怖主義罪,《刑法》第120條之三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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