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款iPhone手機面對強制下架

高通勝訴 蘋果在我國被禁售iphoneX等機型

7款iPhone手機面對強制下架

昨天,律師表明,依據民事裁決書的相關規則,國內的四家蘋果子公司有必要當即執行“禁售令”,法院能夠向出售手機的單位宣佈法令文書,要求其中止出售。假如沒有依據法院的要求中止出售的,拒不執行法院裁決,歸於違法行為,法院能夠對其進行處分。

蘋果不滿高通的鉅額專利費已有兩年之久,二者由於專利之爭相互申述超越50次。有數據預算,在此之前,蘋果每年需向高通交納20億美元的專利費用。

1 哪些iPhone手機被裁決禁售?

12月10日晚,高通宣告,福建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我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暫時禁令,要求蘋果當即中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含在我國進口、出售和許諾出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被列入規模的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高通還聲明,裁決書不適用蘋果公司委託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蜂窩產品,也就是說被禁售的蘋果產品不包含和碩出產的iPhone。

2 蘋果危害了高通什麼專利?

民事裁決書指出,此次蘋果危害高通的專利是“核算設備中的活動的卡隱喻”,專利號為ZL201310491586.1。這一專利技能內容為在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即圖形用戶界面)交互過程中,運用多個卡片來代表不同的App、經過滑動手勢操作卡片,來執行手機App的切換和退出。法院以為,高通公司的懇求具有程序法依據。法院一起說到,專利侵權觸及高通公司的“核算設備中的活動的卡隱喻”發明專利,高通提供了該專利的副本,證明了高通公司是專利的專利權人。

其間所觸及的專利據稱包含調整和重設相片的大小和外觀、在手機上閱讀、尋找和退出運用時經過觸摸屏對運用進行辦理的操作。有觀念以為,這是依據iOS系統的專利,最新版的iOS 12則不受這兩項專利的影響,蘋果最新版手機因而而被除外。不過,高通公司法令顧問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明,禁售令並不針對手機裝載的操作系統。還有觀念以為,不包含最新款手機,是由於高通在2017年就已申述蘋果,其時最新款手機還未發售。

這兩項專利,之前現已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用。

高通總法令顧問唐·羅森博格在接受採訪時表明:“咱們十分珍視與客戶的聯繫,不傾向於經過訴訟向法院尋求支持,但咱們也對維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性堅信不疑。蘋果公司一直從咱們的知識產權中獲益,但卻回絕為此向咱們付出費用。這些法庭判定是對高通廣泛的專利組合實力的進一步認可。”

3 高通為何要在我國訴訟?

高通訴蘋果的案子,為何要在我國訴訟?從一份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決書》可見一二。裁決書顯現,該案懇求人是居處位於美國加州的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而被懇求人是蘋果電腦交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交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高通以為,該四公司具有危害專利權或許協助侵權的或許性,假如上述行為不及時被阻止,則後續侵權補償數額難以核算;如不在現階段經過行為保全使侵權行為中止,則高通公司的危害將會因新式號手機的上市不可避免地進一步擴展。侵權行為將對我國市場上現已與高通公司建立起聯繫的其他手機出產商造成難以補償的產品競爭力危害,進而對高通公司與這些合作伙伴之間的商業合作聯繫造成難以補償的危害。

該案於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於本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懇求責令諸被告先行中止侵略專利權行為,懇求對蘋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權產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七款手機產品中止出售。

4 蘋果手機還能買到嗎?

蘋果方面回應表明,“企圖禁售咱們的產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絕望行動,該公司的違法行為正遭到世界各地監管者的查詢。我國顧客仍可購買一切類型的 iPhone 產品。高通公司正在就他們曾經從未提出過的三項專利提出主張,包含一項現已失效的專利,咱們會經過法院尋求一切的法令途徑”。

蘋果還表明,已於週一向法院懇求複議,這是對初步禁令提出上訴的第一步。

蘋果曾表明,“咱們堅信知識產權的價值,可是咱們不會為與咱們沒有聯繫的突破性立異技能付費。咱們願意為標準化的技能付出一定的合理費用,可是高通回絕和咱們談判,因而咱們尋求法院協助。”

北青報記者看到,現在在蘋果公司官網、線下實體專賣店、天貓、京東等途徑依舊能夠買到上述類型的蘋果手機。在蘋果官網,一部iPhone7的送貨時刻是次日,多款手機全部有現貨在售。

蘋果官網的客服表明,“並沒有您說的侵權下架這種問題,咱們沒有接到告訴。您能夠看下,現在官網iPhone7系列、iPhone8系列和最新款的這些類型都在售的,蘋果官網也在售”。

5 福州中院的裁決為何全國有用?

福州市法院的禁售令,能夠在全國規模內收效嗎?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國際文教部尤勇律師、馬雲婷律師向北青報記者表明,“地方法院民事裁決產品下架,是針對被告運營規模內的產品,是否在全國規模內下架,要看這個案例的被告他的產品是否觸及掩蓋全國的蘋果手機。地方法院有裁決權,闡明其有管轄權,那麼針對被告的禁制令就在全國規模都是有用的”。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律師表明,“法院的判定,在我國法域內有法令效力。所以,地方法院的判定,也是有法令效力的。”趙虎介紹稱,蘋果公司是否能夠上訴的問題,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則,關於裁決,只要“駁回申述”“管轄權貳言”“不予受理”的裁決是能夠上訴的,關於其他的裁決不能夠上訴。

那麼該事件對iPhone用戶是否有影響?趙虎表明,“此次專利紛爭現在對用戶暫時沒有影響”。

6 禁售蘋果手機是否該當即下架?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國際文教部尤勇律師、馬雲婷律師向北青報記者表明,關於福州中院下發的裁決書,歸於專利禁制令,不歸於能夠上訴的領域。由於民事訴訟裁決只要三種能夠進行上訴:1.不予受理:2.對管轄權有貳言;3.駁回申述。福州中院裁決一經下發,現已具有了法令效力。

尤勇律師、馬雲婷律師還表明,在法院判定後,假如四家公司沒有執行,手機還在售,那高通就能夠懇求強制執行。可是強制執行不能針對蘋果手機的用戶,只能針對本案的被告。民事法令聯繫是民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聯繫,關於原被告之外的購買者無權干預;但關於被告,假如其不實行收效的民事裁決,則一旦原告方懇求強制執行,那或許發生相關強制執行的法令結果。

這種“法令結果”具體或許是什麼?“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住、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實行自己義務部分的產業。拒不執行法院收效的裁決能夠予以其法定代表人15日以下的拘留,情節嚴重還會構成犯罪。”尤勇律師、馬雲婷律師說。

趙虎對北青報記者表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已正式下達暫時禁令,同意了高通針對蘋果四家我國子公司訴訟期間,制止這些企業在我國區域進口、出售以及許諾出售未經高通專利授權的產品。這個禁令是以裁決的方式做出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則,“發生法令效力的民事判定、裁決,當事人有必要實行。一方回絕實行的,對方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懇求執行,也能夠由審判員移交執行員執行。”也即,蘋果公司有必要立刻下架民事裁決書中所規則的這些類型的iPhone。

那麼依照現在的狀況來看,iPhone手機依然正常在售。趙虎表明,法院能夠向出售手機的單位宣佈法令文書,要求其中止出售,假如沒有依據法院的要求中止出售的,拒不執行法院裁決,歸於違法行為,法院能夠對其進行處分。

7 高通蘋果為何大動干戈?

蘋果稱,“企圖禁售咱們的產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絕望行動”,這闡明蘋果和高通的專利權膠葛現已由來已久。自2017年1月,蘋果申述高通,稱高通強迫蘋果運用其基帶芯片以收取更高的專利運用費。

那麼兩家同是美國的科技鉅子為何鬧得如此沒法解開呢?據報道,依據分析師估量,陷入專利膠葛前,高通本來每年能從蘋果拿到20億美元左右的專利運用費。

本年以來,二者的聯繫進一步惡化。前不久,在美國聖地亞哥聯邦法庭聽證會上,高通稱蘋果還拖欠其70億美元專利運用費,且經過屢次溝通,蘋果方面以各種理由與藉口回絕付出。一起,高通要求法官駁回蘋果關於九項“精選”專利相關的一切索賠要求。

據統計,截至2018年6月中旬,蘋果和高通在全球打了50多場專利官司。這些官司散佈於六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

蘋果其間的一次申述稱,高通為了報復蘋果與FTC的合作,不合法扣留了本來許諾交還的專利運用權費用;要求高通向其付出高達10億美元的鉅額補償。

在我國,二者也屢次進行法令訴訟。在裁判文書網上,能夠搜索到多份雙方的訴訟文件。本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也向三家我國蘋果分公司下發了民事裁決書,裁決蘋果公司因專利侵權付給高通公司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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