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滁城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自2015年滁城限放政策中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期間的集中燃放,尤其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持續整夜,嚴重干擾到市民的正常休息,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後帶來的空氣質量嚴重下降,對市民的健康產生負面影響,對此,廣大市民意見很大、反映強烈,紛紛要求政府加強管理。為順應群眾呼聲,不斷推進文明城市創建,構建和諧的生活秩序,市政府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充分調研和廣泛徵求市民意見的基礎上,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出臺了《滁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該規定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此,我們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注意以下幾點:

一、請廣大市民朋友從我做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滁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明確:滁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東至馬滁揚高速,南至京滬高鐵,西至琅琊山風景區、西澗湖水庫,北至銅陵路”在禁放區域內全年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二、煙花爆竹是一種危險品,極易引發火災、爆炸、傷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危害後果,燃放人或監護人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請廣大市民朋友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的同時,支持和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積極舉報違規銷售、燃放行為(舉報電話110),共同營造和諧美好家園。

衷心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滁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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