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小區物業:租戶要多交物業費!誰定的規矩?!

93記者楊喆

同一個小區,卻有著兩種標準的物業費,

租客被要求交2倍物業費!

區別對待是否涉嫌歧視?

近期,FM93交通之聲連續報道了杭州多起小區物業公司採取差異化政策,對租戶收取高於業主繳費標準物業費的案例。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各小區雖然具體政策有所不同,但類似的條款對租戶來說非常不公平。

杭州多小区物业:租户要多交物业费!谁定的规矩?!

野風海天城:“群租”要交兩倍物業費

位於杭州下沙的野風海天城物業公司對小區的物業費徵收採取差別化政策,自住的業主按照政府指導價1.5元每平米繳納,而小區的租戶卻要以該價格的兩倍,即3元每平米來支付物業費。

而對於逾期未按照此標準繳納物業費的租戶,物業公司將強行拆除水錶。對此,浙江野風物業公司海天城項目負責人郭經理表示該規定是小區業主大會通過的,物業跟業委會簽署的物業合同裡也有所約定,群租房的物業費要按照雙倍繳納。且在物價局、物業科都有備案。

而海天城小區業委會秘書答覆93記者,群租房的公共能耗高、擾民投訴多,採取這樣的收費標準也沒有什麼不妥,只要是沒違反法律規定那都是可以的。

而對於如何界定群租房,物業公司郭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是按照租房合同來認定的如一套房子裡有三間,租給三家,合同也是超過兩份了,就屬於群租。

記者諮詢了公安部門,得知法律上並無明確的群租房概念,但根據《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規定》,每個居室人均使用面積少於4平方米,每個居室居住的人數超過2人的屬於違規出租行為,公安機關會對其進行處罰整改。按照這一標準,野風海天城租戶正常的合租行為並不違反公安的規定。

雖然是小區業主大會通過的決議,在程序上沒有問題,但內容上是否合法合規呢?93記者聯繫了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物業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野風海天城小區的這一情況他們是知道的,但以目前的法律法規,這一符合決策程序出臺的小區公約是具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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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塘景苑:區裡的“三免兩減半”租戶不能享受

無獨有偶,杭州江乾區筧橋街道的橫塘景苑小區的租戶在交物業費的時候也遭到了差別對待。按照江乾區的相關政策,政府對回遷安置小區實施物業費“三免兩減半”的優惠政策,即前三年免徵物業費,之後兩年為過渡期,物業費減半收取。橫塘景苑小區作為回遷房項目,現在處於物業費減半收取的兩年期內。但負責小區管理的昌龍物業公司卻在物業費徵收通知中明確:居民自住房屋按照每月每平米0.75元收取,原始產權轉移的住戶和小區租戶不享受政府補貼政策,要按照每月每平米1.5元的標準收取。

物業公司表示,回遷房小區很多業主不願意交納物業費,為了平衡和維持小區的正常運轉,經過物業公司、社區、街道、業委會幾方協商最終通過了租戶不享受物業費減半優惠,仍按照正常標準繳費的決議。

昌龍物業公司胡經理無奈地說,收不到物業費物業公司難以正常運轉。出臺這樣的一個政策也是為了平衡以更好的對小區進行管理服務。

93記者聯繫上了筧橋街道物業辦主任周建平,他告訴記者,今年3月份幾方開協調會是因為三年免費期已經過了,要研究物業費收繳政策了。區政府有文件,對失地農民有補貼,他們在城市化建設中做出犧牲了。租戶就不能享受這個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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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景荷風苑:房屋一旦出租就要繳納1.5倍物業費

本週,我們又接到聽眾郭女士的投訴,其名下一套位於杭州下城區北景荷風苑小區的房屋出租給了一戶人家居住,房屋的性質並沒有改變。物業公司卻向租戶收起了相較於業主自住標準1.5倍的物業費。

12月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北景荷風苑,小區所屬的昊玥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稱物業合同裡業委會已經和物業公司約定,租客的物業費就是按照業主的1.5倍繳納。即業主是8毛錢一個平方,出租房就是1.5倍,1.2元一個平方。

那麼,作為北景荷風苑小區業委會,提出這一差異化政策時有怎樣的考量呢?記者聯繫上了業委會的副主任安偉紅,她表示這是業委會集體決議的結果,拒絕向記者解釋政策制定的初衷。

記者又前往了小區所在地的下城區石橋街道辦事處,街道物業辦負責人胡斌傑表示,由於現有缺乏法律依據,類似這樣的問題,作為街道也很為難。因為這是民事合同,只要不違反規定,政府都視作認可。胡斌傑表示,現實中,由於一些小區的物業收費標準較低,且有一部分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導致物業公司難以正常運轉。業委會可能是為了留住物業公司才提出了這樣的政策。

物價局: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以上幾起投訴,都涉及到了物業服務價格的問題,那麼能否從價格主管單位這裡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呢?杭州市物價局服務業價格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回覆93記者,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別墅、排屋以及成立業委會的小區都是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業主委員會就是廣大業主選出來的,是代表業主來和物業公司談判的。物價局就是要求他明碼標價,因為是市場調節價,物價局管這個也沒有依據的。

賦予租房者同等權利,“租售同權”有待進一步落地

國家層面已經開始倡導“租售同權”,而到目前為止這一倡議還沒有落實到具體的法條上。但賦予租房者和購房者在公共服務享受方面同等的權利卻是全社會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針對近期杭州多起小區租戶被多收物業費的現象,北京天達共和(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董冬認為,雖然這些小區徵收差異化物業費的決議從程序上合法,但類似的規定從法理上看並不能站住腳。因為按照一般的法律來分析,物業費就是按照面積來徵收的。按照每平方米按照市場價格來調節,不可能高出市場價格很多的,高出50%以上讓租戶來承擔的,對租戶來說不公平的。業委會制定政策不能對租戶有歧視,因為很多人是買不起房子,在一個城市裡住房是最基本保障。

雖然業主大會通過的決議具有法律效應,但董律師提示,如果租戶覺得這些有失公平的條款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業主大會的決議。

租戶維權難,政府部門需主動作為

北景荷風苑的租戶韓先生告訴記者,雖然小區裡的租戶很多,但和業主相比缺乏交流。租戶們遇到這樣的問題缺乏同心協力,要麼自認倒黴,要麼只有幾個人為自己維權,勢單力薄。

按照律師提示的路徑,雖然可以看到希望。但考慮到起訴成本,很少有租戶願意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93在此呼籲,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平等居住氛圍。不管是老杭州人還是新杭州人都應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務,不該被區別對待。支持的請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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