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溫馨提示:閱讀前,請點擊右上角“關注”,以後就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取“想要奔跑的石頭”分享的關於人生感悟、讀書心得、職場管理等啟發思考的文章。 

1.三種用工的定義

勞動用工: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人員到用工單位從事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由用工單位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進行組織、指揮、監督和管理的一種用工形式。

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勞務外包:勞務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義叫“承攬”,外包承攬是屬法律定義的一種經營形式,是指企業將公司內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發包給相關的機構,由其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

2.三者之間的關聯

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3.三種用工的區別

★適用的法律不同

合同工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主體資格不同

僱傭合同制用工的主體是依法設立的法人(即我公司);勞務派遣單位也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法人實體;勞務外包可以是個人,法人或其他實體。

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

合同制用工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派遣工的責任主體派遣公司,勞務工的責任主體是外包單位或個人。

★工資支付單位不同

合同工:用人單位,派遣工:派遣公司支付,勞務工:勞務公司或個人

★違法的後果不同

合同工:用人單位負直接責任;

派遣工:派遣公司直接責任,用人單位負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工:勞務公司或個人直接責任,公司不承擔責任。

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社保、商保的購買和手續辦理

合同工: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直接辦理 ,購買是社保,部分崗位需要購買商業保險;

派遣工:由派遣公司給予購買社保,部分崗位需要購買商業保險;

老務工:承包公司自願,可購買社保,也可不購買,用人單位不干涉。

三種用工形式:勞動用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你能分清楚嗎?

合同工、派遣工、勞務工不僅僅簽訂的那張紙的不同,合同或協議的背後,是勞動者所能獲得權力的不同,每個人的利益訴求點不同,入職前搞清楚他們的用工形式,能接受就籤,不能接受就另謀高就,別到發生事情時候,再追本溯源,到時候無濟於事。

歡迎關注【想要奔跑的石頭】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你有用的話,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哦,大家一起探討、一起學習,歡迎分享、點贊、轉發,你們的關注,是我分享的動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