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的人被人脅迫打了欠條,對方拿到法院起訴,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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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因受脅迫做出的法律行為是可撤銷的,可以自脅迫事由消除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當然,如果成功撤銷了該法律行為,欠條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當然,如果你要行使撤銷權,必須舉證證明你受到脅迫的事實。比如他當初是如何脅迫你的,有沒有證人知情,有沒有受到脅迫的物證等。受到脅迫的證明標準還挺高,必須達到能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要達到這個程度,其實是挺難的。

當然,即使你無法拿出證據證明受到脅迫的事實,他光有欠條也難以勝訴。你可以在法庭上問他,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而欠他錢的。無論他提出何種原因,都必須就其基礎關係承擔舉證責任。比如,如果他說是因為你借他錢,那麼他就要舉證證明他曾經借錢給你;如果他說是因為你欠他貨款,那麼他就要舉證證明他和你有交易往來;如果他說是你欠他勞務報酬,那麼他就要舉證證明他曾經為你提供勞務……

事實上,該欠條是他脅迫你而得手的,因此他不可能舉證證明基礎關係確實存在。也就是說,這種情況無需擔心,儘管讓他去告,到時候讓他不光得不到錢,還得自行承擔訴訟費用,偷雞不成蝕把米。



冰焰


一般情況來說,你說的這種情況是不能出現的。在現在的這個法制社會里,人們大多都不會忍受這種窩囊氣。誰都知道“有困難找警察”的提示。如果你受到他人的脅迫,你的第一時間反應就是報警。然而也有懶得報警的,那就是“主動”寫給對方的!但是這樣的欠條只是寬慰一下對方,基本上法院都不會採信。這種“主動”寫的欠條多數都是發生在男女雙方分手時的約定上。比如,有這樣一對男女,處了兩年多了,曾經做過人流手術,在相處時間裡,女孩花的錢要多些。男方忍受不了女孩的暴躁脾氣,提出來分手,女孩認為自己做了兩次人流手術,自己又花了不少錢,認為就這麼分手太“賠”了,因此提出賠償五萬元。男方就是一個打工仔,根本拿不出錢給女方,於是,男方在女孩的吵鬧聲中,“被迫”寫了一張欠條。承諾半年內“還”錢。在法庭上,女孩雖然陳述的“理直氣壯”,但是,卻始終說不清這五萬元是如何“欠”的,加上男方極力否認“欠款”的事實,聲稱其實這就是當時承諾的分手費,不然也“逃”不出來啊!最後法院駁回了女孩的訴訟請求。現實生活中,這種被動寫欠條的人很多,但是好多人寫過之後,都沒有選擇報警,因此被人登門“討債。真正的債務糾紛,有明確的錢款給付方式,除了向法院提交欠據或者借據外,還要有轉款憑證或者取款憑條,這樣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如果有人只是持有欠條或者借條,沒有款項取出或者轉出的憑證,那麼屬於孤證,法院肯定不會支持的。建議大家受到”脅迫“寫下欠條的時候,最好在第一時間報警,這樣對你當被告時的答辯更有證明力!


陳律12


如果有的人被人脅迫打了欠條,對方拿到法院起訴,這該怎麼辦?一般是不會有這種事的現在是法制社會,如果真有也不要怕,以下幾種方法幫助你。

對借貸的真實性審查很嚴格,如果沒有本金支付的流水,法院不會支持

法院對借款審查一是要審查借貸意圖,二是要本金支付證據,特別是大額的借款,審核越嚴格。如果是脅迫打的欠條,實際沒有發生本金支付,則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如果是脅迫的,最好在一年內撤銷該份協議

法律對於因為脅迫產生的交易規定了撤銷權,時間是發生之日起的一年,不中斷。所以對於很多被脅迫簽訂協議的當事人,往往是過了很多年才想起來去撤銷,到那時已經晚了,之後再打什麼無效等非常難。

如果是套路貸或者砍頭息借款,嚴重的設置構成虛假訴訟,以詐騙罪定罪

目前因為審查很嚴格,法院一旦法院是套路貸,直接移送公安審查。

有效利用法律武器,自己的權益是可以保障的,積極的瞭解一些法律常識,對個人對家庭都是有好處的,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利用法律,作為武器,保護自己。


債值通


對借貸的真實性審查很嚴格,如果沒有本金支付的流水,法院不會支持

法院對借款審查一是要審查借貸意圖,二是要本金支付證據,特別是大額的借款,審核越嚴格。如果是脅迫打的欠條,實際沒有發生本金支付,則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如果是脅迫的,最好在一年內撤銷該份協議

法律對於因為脅迫產生的交易規定了撤銷權,時間是發生之日起的一年,不中斷。所以對於很多被脅迫簽訂協議的當事人,往往是過了很多年才想起來去撤銷,到那時已經晚了,之後再打什麼無效等非常難。


如果是套路貸或者砍頭息借款,嚴重的設置構成虛假訴訟,以詐騙罪定罪

目前因為審查很嚴格,法院一旦法院是套路貸,直接移送公安審查。

此外,目前筆者遇到一起案件,借款5萬,打10萬的借條,借款方拿著10萬去起訴,法院審查後認為借款方虛假訴訟,以詐騙罪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匠心法意


如果對方有借條,有被告的身份信息,立案庭一般就會立案。立案庭只是對案件做形式審查。實質審理是審判庭的事。就民間借貸的案件,法院的審查是比較嚴格的,一般會審查流水,如果沒有流水,原告說是現金出借時,法院會審查原告的經濟實力,和出借現金的來源。如果是脅迫出具的借條,原告肯定無法出具這些證據。法院從生活常理和邏輯上,綜合分析和判斷借貸的真偽。

總之,借條是非常關鍵的證據,但借條也不是萬能的。法院會根據法律事實去還原客觀事實。


熊大狀普法匯


這種情況真是存在的!不要書生意氣,以為有撤銷權,寫欠條人就應該會起訴撤銷,現實世界的人和事太複雜了,複雜到無法想像,不能理解。今年,我接觸瞭如此案例,審判員裝傻,當事人害怕,只有我一個人在力爭,與對方對峙,最後,當事人屈服對方威脅,庭外與對方達成所謂‘’和解‘’,有什麼辦法?只能嘆氣,真是恨其不爭。至今一想到這事,心裡就不是滋味。這社會就有這樣的人,沒辦法。


用戶67108218842


被脅迫寫的欠條在一年內可撤銷,但誰主張誰舉證,不能證明是脅迫的,欠條有效!


公樸律師鮑軍強


他敢?法院法官也不是白痴,虛假訴訟是要坐牢的!自動送上法院大門的,還沒有這麼膽大妄為的吧?


狼1460512


訴求法院確認借條為無效借條,需提供證據證明。最高法證據規則有規定。本案涉刑事,建議被告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Y陽2


建議你先報警,這樣是為了留個證據。然後自己去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而不是坐以待斃。你TM自己不主動保護你的權利,過上三年人家提供的是物證,你不覺得你的抗辯蒼白無力嗎?如果是法官肯定判你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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