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老師說現在文科裡已經不說中國有過封建社會了,也就是說中國歷史上沒有出現過符合其定義的階段麼?

曹修兵


中國歷史上確實沒有出現過“原汁原味”的“封建社會”。

所謂“封建社會”,是馬克思主義對人類歷史發展的第三個階段,在奴隸社會之後,在資本主義社會之前。馬克思定義這個階段,是根據歐洲歷史進行的,即大致相當於歐洲的古羅馬帝國後期,直到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這千餘年的階段。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描述,這一階段的主要經濟特徵,是地主出租土地,農民租種土地這種關係,稱為“封建地主經濟”。

問題在於,為何叫做封建地主經濟呢?是因為這一階段,歐洲對應的政治形態,是分封制(也可以叫封建制)。也就是說,君主把土地分封給貴族,貴族再分封給下面的低級貴族、騎士,這種層層分封的模式。

當郭沫若等現代中國學者,準備按馬克思的劃分尺度,來對中國歷史進行劃分,問題來了。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中國的生產關係特徵,大致奴隸社會到春秋戰國為止,封建社會則是從秦漢開始。也就是說,秦漢之後漸漸出現“封建地主經濟”這種生產關係模式。

問題是,中國在這一階段的政治形態,並不是分封制,而是中央集權制。這和歐洲那邊的差別是很大的。這樣,把中央集權時期的經濟模式,稱為“封建經濟”,本來就顯得有點彆扭。

那麼,中國有沒有經過分封制呢?有,就是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期。麻煩是,按照生產關係來界定,這段時間屬於馬克思主義的“奴隸制社會”階段。當然,其實西周和春秋戰國奴隸生產並不多,中國根本沒有過大規模奴隸制時期。

相反,倒是西方的奴隸制階段(羅馬帝國時期)出現了中央集權制。

簡單說,就是中國奴隸社會採取分封制,“封建社會”採取中央集權制;而西方奴隸社會採取中央集權制,封建社會採取分封制。這種政治和經濟關係的交換搭配,使得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分析法,來對中國歷史階段進行界定的時候,產生了“字面意思”和“詞語指代意思”之間的矛盾衝突。

現在教學中不這麼提,大概也是為了避免這個困惑吧。

其實我個人覺得,改個名稱就好。既然五個社會階段是以經濟關係而不是政治模式劃分的,那麼把“封建社會”改成“地主社會”就好了。


巴山夜雨涮鍋


我來說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我就是中學歷史教師,據我瞭解,目前初高中歷史教材中的確很少再提什麼封建社會了,教師們也逐漸在扭轉觀念,把自秦朝建立以來的時代統稱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社會,或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社會

,不過仍有個別教師為方便給中國歷史進行分期,把這個歷史時段習慣性地稱為封建社會。

但實話說,這在教學上給中學歷史教師們帶來了很大困難。學生們往往很難理解以君相矛盾為核心的君主專制的推進和以中央地方矛盾為核心的中央集權的推進之間的區別。因為,以往的歷史教材強調事件本身,而如今則試圖讓學生去理解歷史發展的邏輯,諸如從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朱元璋廢丞相、明內閣的建立、清朝設立軍機處為線索去理解君主專制的發展,而從郡縣制、郡國並行制、漢武帝推恩令、唐中期藩鎮割據、元朝行省制等制度為線索去理解中央集權的發展與頓挫。無論對於教還是學,這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不過,目前中學教材中也不會把西周稱為封建制,有可能是為了避免混淆,因為即便是中學教師,對於中國封建制和西方馬克思主義語境下的封建社會的理解都很吃力,更別提給學生們講解了。但教材既然迴避了封建社會,也自然迴避了奴隸社會的提法,除了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夏商周三代在教材中成了可有可無的片段。

好了,說完目前歷史教材的現狀,咱開始簡單談談“封建社會”這個概念。我看了下這個問題之下的回答,大家主要都是在釐清概念,而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傳播學問題:

“封建社會”的概念有一個二次傳播,即它最初盛行於中國,後來傳播到了日本,而近代又從日本傳播回了中國,但其內涵卻經歷了重大的流變。

在中國古代,一直有“封建”的提法,區別於秦以後的“郡縣”,指的是西周以降出現的一種地方管理制度,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分封制。作為一種政治觀點,封建制倡導一種中國語境下的地方分權主義的傾向。



而日本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對中國文明亦步亦趨,“封建”一詞傳入日本再正常不過。不過日本接觸西方思想也比較早,蘭學的傳播就是明證。而經過明治維新後,西方思想文化的傳入明顯加快,馬克思主義也順勢而入。

馬克思基於歐洲經驗,將中世紀時期的以大小領主為權力中心,通過分封采邑領主來維繫等級秩序和效忠關係的制度概括為一種社會發展階段,即英文中的“feudal society”,直譯過來就是領地社會

,而它則構成了馬克思對人類歷史線性演進理論中的重要一環。



近代日本思想界在面對這一概念時,選擇了拿來主義,他們發現中國人的“封建”與馬克思描述的“feudal society”在形式上很類似,所以就將其直譯為“封建社會”。

到了1900年代,不少中國知識分子紛紛東渡日本,並通過借鑑日本所譯介的二手資料去了解西方思想文化,於是“封建社會”一詞就這樣又再次迴流到中國,但在所表達的內涵上卻截然不同。

再後來,不少中國知識分子渴望學習西方,而在1900年前後,他們之中的佼佼者紛紛東渡日本,企圖通過借鑑日本所譯介的二手資料來了解西方思想文化。就這樣,“封建社會”一詞又重新迴流到了中國,並隨著馬克思主義在上世紀新文化運動後期的大行其道,開始了大規模的傳播。

不過,中國在面對這套人類歷史的發展分期時也出現了爭論,爭論的焦點就是:這套理論框架到底能不能有效應用於中國歷史?



為此,中國的知識分子們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展開過論戰,提出過各種針對中國歷史的分期設想,限於篇幅就不再贅述了。後來新中國建立,為了統一思想以便編寫歷史課本,便採用了蘇聯教材的觀點,民國時期的其他觀點慢慢地都被摒除出了思想界。

結合蘇聯教材的理論框架,夏商周三代因大量使用奴隸,故被劃入奴隸社會階段,而在戰國後期至1840年這一時期,則把農民對地主階層的反抗類比成農奴或附庸對領主的反抗,並有意將“地主——農民”矛盾放大化,然後很違和地將這一階段塞進了“封建社會”的套子中。

自此,“封建”一詞也成為愚昧、落後和停滯不前的代名詞。


達摩說


封建社會這個詞確實是藥丸,而且學術界在淡化這個詞(馬克思主義史學家除外)。教科書儘量能少提就少提。筆者印象裡汪暉、秦暉、馮天瑜、李治安等學者都是反對“封建社會”的。

原因很簡單,馬克思提到的封建不過是一種經濟生產方式,後來怎麼出來我們熟悉的五種社會形態的說法呢?經過恩格斯和斯大林的努力,我們接受了蘇聯式的理論。文科也好,理科也罷,這種照搬照抄蘇聯理論的事情並不是個案,甚至是普遍行為。

在封建制度下,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封建主佔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地佔有生產工作者—農奴,封建主已經不能屠殺農奴,但是可以買賣農奴。(斯大林:《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

平心而論,關於社會形態的分期不止是有馬克思史學一種分法,內藤湖南和他們京都學派的“唐宋變革論”也是一種分期。馬克思也好,斯大林也罷,他們理論的提出必然不是針對中國自身的歷史,而內藤湖南則是針對中國歷史提出的“唐宋變革論”。所以,個人覺得“五種社會意識形態”還不如“唐宋變革論”有借鑑意義。

我想最有力的批評就是西方後現代主義史學家對於建構主義史學的批評了,(馬克思主義史學和西方年鑑學派都是建構主義史學)他們認為建構主義史學跟虛構的文學寫作很像,文學是先有文學觀念,然後按照觀念寫作。歷史學則先現有一堆理論,然後按照理論去找符合的史料。然而,理論如果不是從第一手史料裡提煉出來,就沒有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我覺得這個理論可以借鑑的東西就比較少。



半卷


有一個家族企業,老闆是這個家族企業的長者。他領導著這個企業在市場中摸爬滾打。他希望自己的企業萬載興隆。他絕對不允許任何人胡作非為,弄垮自己的企業。他要讓自己的企業自己的家產越做越大。最後完美地過繼給自己的子孫,他們的子子孫孫也效仿先祖的做法,讓企業代代相傳。所以,家族企業裡貪汙,行賄等現象一概行不通。因為貪汙、行賄挖的是我的牆角損害的是我的利益,企業垮了,我怎麼向我的後輩們交代?我怎麼對得起我自己的子子孫孫們?

後來這個家族企業改制了。領導這個企業的是幾個人或者叫一夥人。其實誰都想成為這個企業的領導人。這些人上臺之後,就琢磨著怎麼把這些家產變成自己的。對別人的貪腐行為,也睜一隻眼閉隻眼。當他離任時,交給別人的是怎樣的一個爛攤子他才不管不顧呢。反正這個企業不是自家的。所以貪汙行賄大行其道,以權謀私的風氣自然形成。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自家的比共有的具有很多優越性。


文勝4546429491


你們只看到封建是封王建帝,怎麼不想一想隨能封王建帝。這是一幫有血緣宗親的人才可為。為什麼不想說封建了,說了就意味著現在的社會還是封建的,封建大山不是推倒了幾十年了嗎,怎麼還在呢。一群傻逼。


仙兄1


那還符合馬克思的那個理論嗎?記得上學時說過老馬有個啥排列來著……幾個社會排,最後到共產主義世界大同~~哎呀媽呀~那陣心氣高啊,總感覺沒兩年就共產主義了,期待啊!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比萬惡的資本主義整整高了一個層次!牛!這現在咋還變了呢?我發現了,不是我學的東西都餵了狗,而是狗都不吃我學的東西了😂😫


大好時節


這個高中歷史老師所說的在文科裡已經不說中國有封建社會了。這個老師,作為一名歷史老師,如果說出這樣的話,已經不在適合做教書育人的工作了,因為:1、老師的教學大綱是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審核修訂的,它代表的國家形態意識,教育部未下達改變這種情況說明的通知或修訂結果,那只有一個情況,即,是老師的道聽途說、是老師的個人形為。2、老師的工作是傳道、授業、解惑的,不能以個人的意志懷疑、曲解事實已定的結論或歷史定位,這會把學生的歷史專業知識引向混亂或疑惑。3、這樣的老師代課會誤人子弟,有很強的隨意性及破壞性。

封建社會是人類社會形成的一種社會形式,它不是天然形成的,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思想的進步才確立化分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把社會各級形態劃分為五種,即: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當前中國是處在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這五種社會劃法是當前中國及世界主要國家一致認可並確認的。另外還有三分劃法。


佛前聽法音


有沒有“封建社會”這麼一個名詞,我覺得都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這些名詞的運用在於讓我們更多的去了解歷史,瞭解歷史的發展過程,單純的去討論這個名詞沒有太大意義。

中國夏商周時期,由於生產力水平的不足,需要大量的人力一起來共同進行農作,所以這個時期,農業的經濟形式是以井田制來進行的。而要控制和開拓邊疆地區則通過分封諸侯的方式來進行。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兼併越來越劇烈,周天子權威喪失。這個時候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以家為單位的小農經濟開始發展,各國為了發展實力紛紛進行經濟制度改革以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而提升國力,主要對農田私有制的改革,促進了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匹配,大大推進了社會的發展。

而到了秦朝後,繼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向著生產關係的縱深前進,比如先是農奴制,隸農制,然後是佃農制和自耕農制度,而範圍也從關中進而中原,再是南方。

所以瞭解社會歷史的發展脈絡才是有意義,至於叫法,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發展程度,不同的範圍都可以有不同的叫法。


時光之意


文科大學生確實很少有這樣說的了,因為事實很明顯——封建制不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全部。但是教科書裡應該不會輕易改動。

“封建”來自中國學者對馬克思所定義的西方的一個歷史階段的翻譯,取自“封邦建國”。中國有過這樣的歷史,不過只存在於周朝(史學界傳統上卻把它作為奴隸制社會)。以後的歷史不宜用這套概念。長期以來中國史學界之所以進行這樣的歷史時期劃分,更多是郭沫若等人通過全盤套用馬克思對歐洲歷史的分期(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以此證明中國歷史上“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的合法性”的“必然性”。事實證明這種分期很有問題,給史學界研究帶來了很大的困惑,後來雖然我們開始講實事求是了,但因為沿用已久,所以一直沒改。



有意思的是,馬克思認為奴隸社會是先於封建社會的,而中國漢朝的奴隸規模比周朝還大(周朝區分人一般用“國人”“野人”的概念,奴隸更多來自戰爭。而漢朝不少是買賣人口來的,而且蓄奴成風,有的貴族甚至商人蓄奴千人)。基於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的特徵,把周朝和漢朝顛倒過來反而更合適,即周是封建制,漢是半奴隸半帝制。所以說盲目照搬馬克思主義史學,應用於中國歷史,會出現種種問題。這個分期問題早晚會解決,你們老師這樣說,可能也是一個預兆。

回過來接著說本題。馬克思主義的封建社會其實是指的西方的中世紀及往後的一段歷史。不過特徵上和中國的周朝有很多相似點,最主要的就是一種地方自治式的等級統治,最上面是王,王把土地分封給諸侯貴族,稱為“養邑”,土地層層分封,諸侯下面還有各種公族士卿(歐洲是侯伯子男等),而諸侯貴族又對最高的王效忠,打仗時要帶領軍隊追隨王。後來,不管中國還是西方,都不約而同地加強了王或皇的權力,也就是中央集權或者君主專制,分封制不復存在或不再成為核心制度。比如漢朝前期算半個封建國家,但逐漸的中央朝廷通過種種手段回收權力,地方上改為中央直轄,此時概念上不再適合把它作為封建國家,或者直接稱呼帝制極權國家更合適。

以前教材把秦朝到清朝的歷史稱為封建社會確實不合適,和馬克思的本意完全不同。更合適的說法應該是,周朝是封建社會,秦朝成為了帝制社會,漢朝短暫的經歷了半封建半帝制,後來又演進為完全的帝制社會。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清朝。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公侯伯子男爵位一直存在,封地制也一直存在,但已經不是主流,更多時候是一種地位象徵,因此不是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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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說,自20世紀以來,對於中國歷史中的封建社會有很多爭議。

首先我們得知道什麼叫封建社會?

其次得對比制度差距,還有縱向比較。

俠義解釋,封建本意應是西方的等級貴族分封制。或者中國周代的封邦建國。請注意,老祖宗的這個封邦建國是有單獨宗廟的,與後期帝制下的封王完全是兩回事。也請大家不要將帝制下的附屬國如朝鮮拿來說事。

東西方分封表面接近,但又有顯著區別。

以法國為例,國王分封若干伯爵,伯爵分封若干男爵,男爵分封若干騎士。同時,分封者實際還兼任下一級的直屬地封爵,即國王兼直轄地伯爵,伯爵兼直轄地男爵,男爵兼直轄地騎士,當然,兼任者留給自己的都是最好、最大也是最發達的地方。

騎士作為最低的土地管理者,直接面對若干的農民。農民需要向騎士繳納稅金,騎士享有這些農戶的糾紛裁決權也就是基礎司法權並有向依附者提供保護的義務。同時,騎士須向自己的授予者也就是男爵提供稅金,戰時有義務協助作戰。男爵向伯爵提供類似義務,伯爵向國王提供類似義務。但每一等級者只向自己的分封人承擔法定的義務。即通常所知道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換成漢語是,王之王上,並非我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伯爵的主要助手從男爵中脫穎而出形成子爵階層。伯爵中的優勢者逐步形成協助國王的管理層即公爵。邊遠地區伯爵因臨機處置的需要成為邊地侯,再演變成侯爵。五級分封制基本成型。

西周的分封制度有所區別。

周王初封子弟、功臣、舊貴族等70多人於某地建國,也是公侯伯子男五級。如姜齊為侯,姬唐為公。每個貴族等級的土地面積不等,但男爵與公爵一樣,同向周王效忠,繳納稅貢,戰時出兵接受周王指揮。對內,則管理土地人口進行更基礎的井田制分封。所以,周代的封爵制度下,男爵與公爵沒有管轄關係。

重要的是,周的制度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也就是說,不管是周王直轄土地還是各封國的土地人口,周王都擁有理論上的最終處置和管理權。秦始皇統一之後,中國特色帝制建立,這個理論也就成為皇帝擁有一切的法理基礎。

因為郡縣制的推行,中國世襲分封貴族也就族成為歷史,即便西漢西晉明初曾短暫分封,但這些分封是建築於帝制之下的,皇帝有隨時撤銷分封且完全合法的理論權力。

具體爭論就在於此。某些意見是,中國自秦後沒有真正的封建制度,沒有分權,也沒有獨立的司法權,只是中央集權體制。因為每一個具體的人都是皇帝的奴隸,所有財產理論上都是皇帝所有。因此他們認為,中國在民國之前是傳統型社會。即,傳統型的東方農奴制社會。

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但過分宣揚和美化了所謂等級分封制。因為,歐洲的分封制當時都已經或正在走向沒落。英法俄普等國呈現出不同程度上的中央集權化,比如普魯士的軍國主義體制。其中尤以法王路易十四最為典型,他親至巴黎最高法院,公開撕毀法庭記錄,當眾宣稱,朕即國家。這與普天之下,有何差別?

只不過,地理大發現及殖民主義徹底改變了歐洲人的政治經濟生活,歐洲國家的中央集權進程也隨之發生了改變。

因此,如何認識中國帝制下的社會形態,自己去判斷吧。

增加的話:

看了諸位的評論,很是差異。

鄙人只是將歐洲分封制與周代分封制做了簡單說明,不知哪裡踩到了誰的G點?如果有,我表示深刻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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