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月付双胞胎400元抚育费 “老赖”爸爸却偷摸买车

“谢谢你们这些好法官!我们一定会好好养育孩子,让大宝、小宝这对双胞胎将来能成才……”10月18日,这是大宝、小宝的母亲许女士及姥爷许老汉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领取完执行款后,对在场执行干警所说的话。

身有残疾的许女士与金某原是夫妻,2006年5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的一对双胞胎由许女士抚养,金某每月承担各200元的抚育费。此后两个孩子随母亲与同是残疾人的姥爷姥姥共同生活在农村。离婚初期,金某尚能按月支付一对双胞胎的生活费。随着孩子渐渐长大,需求日渐增加,加之物价飞涨,一对双胞胎加上三个残疾大人,收入有限的一家生活异常困顿。

2011年8月,不堪重负的许女士以大宝、小宝的名义将金某诉至甘井子区法院,要求金某由原定的每月各200元增至每月各800元。金某却以其已再婚,无固定收入,且另育一女需抚养及自己父母年事已高需赡养等为由拒绝给付。

2011年10月,甘井子区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判决金某承担一对双胞胎每月各500元的抚育费。判决生效后,金某始终在外地,而且每月仍按各200元的标准汇款给许女士,并不按判决全面履行义务。无奈,许女士于2012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虽尽力查找金某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但都没有结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由于迟迟得不到执行,一对双胞胎的一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等需求日益增加,愈加加重了三个残疾大人的负担。几年间,执行案件虽数次易手,换了数名执行法官,而每一位执行法官无不同情这一家子的困境,都曾自掏腰包给予一定的资助。

2017年12月,当执行案件易手至执行一庭庭长周晏生手中时,周晏生决心拿下这个“老大难”案件。他从金某的再婚妻子李某身上寻求突破口,将李某列为被执行人的关联人进行了相关查询。经多次查询还真有收获——从银行流水明细上发现,李某在2017年10月曾付款给某汽车租赁公司,且此后数月均定额支付一定款项。经调查,金某通过其再婚妻子李某的银行账户,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首付款购买车辆,以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用于“网约车”经营,余款在一年内以每月支付租金的形式抵扣,待期满付清余款时,车辆才正式过户更名。

获得金某已购车的重要执行线索后,今年6月,周晏生亲率司法辅助人员及法警顺利扣押了该车辆,并即时拘传了被执行人金某。在大量铁证面前,金某最终承认了逃避执行的错误,并同意法院处置已扣押车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双胞胎的抚育费。

2018年9月,经过近三个月的紧锣密鼓的操作,最终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车辆被成功处置。2018年10月18日,当大宝、小宝这对双胞胎,及其母亲许女士、姥爷许老汉,从庭长周晏生手里接过执行款2.7万余元时,激动不已,连连感谢为执行案件付出心血的执行干警们。(韩洪忠 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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