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夥看直播打賞主播21萬,主播迴應:“我提成很少,不可能退錢”,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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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的做法實在令人不禁唏噓,主播回應“我提成很少,不可能退錢”也實屬無奈,我們沒有辦法用道德要求來讓別人退還錢財,畢竟,江湖有江湖的規矩。最後,只能感慨世態炎涼,做好自己最重要!

在對此事進行分析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這事的一些基本狀況:

19歲小夥李達5天打賞女主播21萬,乍一看這位公子哥看起來應該很有錢,家庭應該過得挺優越。認真再看看,殊不知,是一位家庭貧寒的無知少年。打賞女主播的小夥李達,自己和父母蝸居在一間不足30平米的小屋裡,月租僅270元。

另外,無知少年本來學習就不好,曾兩次輟學,在物業公司實習時月薪才千餘元,但這位貧窮的“公侯”卻打賞過五十多個主播,用他的話說:聊得來的就打賞。

生活如此艱辛貧寒的一家,那得積攢了多少年才存出26萬元?小夥5天內幾乎將父母的血汗錢全部打賞出去,能養成這樣的敗家子,父母不被氣死也會被哭死。(新卡將近26萬元,打賞後僅剩3分錢)

1.無知少年犯下的過錯,由誰買單?

19歲的小夥,已經是成年人,已經具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意識,按理來說,應該懂得了生活的不易,父母的艱辛,但在,在這位打腫臉充胖子的“豪放派”無知少年中,我們看不到一絲的羞恥、慚愧。

中國有句古話:“子不孝父之過”,無知少年的行為到底是不是父母教育不到位而導致呢?我想未必是。

時代的不良風氣給我們的青少年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盛行的年代裡,青少年的三觀逐漸被顛覆,很多時候,我們的青少年並不知道勤勞節儉是中華傳統美德,因為他們早已把老祖宗留下的祖訓都丟了。

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許多的無知少年頂撞父母,揮霍錢財,鬥毆打架,如果說這是教育的缺失,我想也不全是這樣。在這樣一個高度信息化的時代,網絡影響了人,人影響了網絡,孰是孰非,難以判斷。

(李達與女主播聊天截圖)

2.觀點結論

有句話叫“覆水難收”,打賞出去的錢,就像潑出去的水。少年將21萬打賞女主播,並不都歸入女主播的口袋中,若女主播還錢屬有心,若不還錢,也是情之有理。無知少年虛榮、無知,既害了自己,更害了家人,悲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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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嘴社會說


我感覺這個事,不應該單純的讓主播來退錢。這個是21萬元錢的問題,責任究竟在誰?當然是19歲小夥李達。19歲,已經是成年人了,他打賞打出去的錢,是覆水難收。打賞主播這種事,可不是一般的工薪階層該乾的事。

主播回應,不可能退錢,這說明主播也很難。主播要藉助平臺才能直播,打賞的錢,主播只能按照約定,抽取一定的部分,這些主播,有的也並不是富豪之類,更多也是肩負生活壓力的人。如果平臺回應可以退錢,那才是真正的退錢的主兒。

21萬元,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確不是一個小數,足以壓跨家庭經濟。網友們從李達的角度考慮,認為他年輕不懂事,犯了錯,社會應該原諒,於是就去找直播的心兒,要求退款。這種初衷是好的。按理說,社會也應該原諒孩子們的一時過失。可現在是經濟社會,市場經濟規律決定,這個錢已經按照規定渠道分配了,再想要回去,可比登天還難。

作為李達來說,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以後不要再被誘惑,社會上到處都是陷阱,到處都是圍獵者的下好的套子。長本事,多去掙錢,只需要幾年時間,境況會改變的!

希望李達鼓足生活的信心,重新開始自已的人生。更希望年輕人,把社會不要看得過於單純,把握好自己,躲過一個個暗礁。


跟我學公文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先別管主播的說法對不對,我們先看看當事人有沒有自主分辨能力,首要條件就是看有沒有成年。

故事主人公已經19歲了,成年了,在國外都給你自生自滅了。在國內也是到負法律責任的年紀了?

從字面意思來看,他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省吃儉用一輩子的錢26萬元用來購房首付。租的房子也就270元一個月,可見一家人平時的生活非常拮据,這估計也是導致發生這件事的主要原因。

都說“窮養兒子富養女”,但是這句話用在現代社會估計已經淘汰了,現在的孩子攀比心理日意強烈,小的時候別人有零食吃,你沒有,別人有遊戲機玩,你沒有,別人有人恭維他,你也沒有,這就導致了孩子的心裡扭曲,價值觀扭曲。

19歲小夥李達打賞主播21萬元,根據我的真實體會,他是要在虛擬的世界找到存在感,玩過直播的朋友都知道,用戶註冊都是有等級的,等級越高說話越有力,主播也會注意到你。

他三四天就揮霍了21萬元,一來他想快速升等級,二來肯定也有很多管理啊,水軍啊什麼的在底下恭維他,想辦法誘惑他刷禮物,畢竟這種“土豪可遇不可求”,而小達也享受這樣的世界,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虛榮感,腦袋一熱錯誤就發生了。

主播的回應也沒有毛病,直播本身就是她的工作,試想一下,如果你老闆給你一個賺錢的活,三四天可以掙21萬,你也完美的完成了,過後老闆說搞錯了,想拿回21萬,那麼請問:“你願意還回去嗎”?況且21萬到主播手上也就幾萬塊錢。

對於這個家庭,損失21萬是個很大的打擊,那麼他的家庭就沒有原因?19歲的小夥難道是智障?我們不要一味的輿論主播,畢竟誰都是為了生活而努力。

最後希望有好心人給19歲小夥找個心理醫生,也希望我能遇到這樣的土豪!





老程說娛樂


主播這個職業雖然不是太高尚,但她(他)的收入很豐厚,作為19歲的李達完全具有辨別是非的能力,能夠獨立思考問題的來壟去脈。他表現的豪爽大氣、從低級別的玩家到現在的大佬甚至於大家非常羨慕的公侯!讓他在網絡平臺的直播間出盡了風頭。過著唯我獨尊的公候生活,多自在、多風光、多瀟灑。最不該做的就是還保留那麼幾萬元房款。何不一起打賞給心兒主播,畢竟人家提成不高……可悲又可笑,19歲的保安離自己的錢財都保護不了,還能保衛他人嗎?真的愧對這份工作。

在問題的最後,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相關的網絡平臺,進行全方位的管控,設置定額的打賞權限,限額限人以娛樂為目的,像這樣無底線的求賞跟詐騙和搶劫又有多大區別呢?(網絡配圖如有不慎,請聯繫刪除)





閒情小達人


只能說這個19歲的小夥子精蟲入腦,被女主播迷住了,色令智昏,才打賞主播21萬元,這個小夥子真有錢,真有本事,真牛逼壞了。

其實,這個主播說的一點都沒錯,不可能退錢,為什麼要退錢呢?退錢的理由是什麼呢?我真看不起那些要求退錢的慷慨者,沒有錢就不要裝大尾巴狼。

我為什麼看不起他們,第一,都是爺們,都是站著撒尿,說話辦事得算數,第二,19歲,是成年人,完全可以支配自己的行為。按照法律的標準來說,就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說話辦事是有效的,這個跟三歲孩子打賞性質是不一樣的。

這個小夥子一點都不值得人同情,我只是可憐他的父母,但是活該,也是自作自受,你的孩子你慣的,當然就來禍害你爹媽了。

自2016年至今,李達與父母蝸居在濟南二環高架旁一間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屋裡,月租270元。今年7月,父母將26萬元購房首付款轉入李達的賬戶。9月底,這筆錢即被他打賞一空。

因為這筆錢,李達成為了直播平臺“酷我聚星”裡揮金如土的“公侯”。從低級別玩家,到現在的“大佬”,他只用了四五天的時間。

而在現實裡,李達的工作並不穩定,月入千餘元。

我的觀點是,從此後就當牛做馬乾活賺錢吧,但是,我也知道狗改不了吃屎,只要有錢,他還是會打賞的。


韓東言


需要整治的不是這些所謂的主播,而是平臺




YoY星期八請你座火箭


錢不是那個小夥子,他沒有所有權。無權處置,他的父母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要回來,回答的人真的不懂就別亂說。首先法律對打賞沒有定性,是贈與或者消費存在爭議。所以你覺得是你你還會直接放棄不要錢了,一幫看熱鬧不嫌事大。


HOMISS


這筆錢是可以要回來的。打賞本質上是一個“贈予合同”。

根據合同法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因為李達收入不穩定,家裡的錢也特別少,所以打賞26萬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李家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李達和他的父母可以一起起訴直播平臺和主播,把錢要回來就是了。

這中間雖然還有一些法律技巧不便多寫,但是基本方向是確定的了。192條唯一的抗辯理由其實是針對公益事業,對直播平臺也不適用。

一般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律師,就應該:我願意為這個李達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李達有需要聯繫我!我的電話是,138XXXXXXX!

扯淡,這事我才不幹呢。

對一個在現實生活中收入非常低的人來說,肯定有那麼一些地方是有嚴重缺陷的。月入1000塊的人,對20萬沒概念,說充值就充值了。

很多手遊的充幾萬塊的玩家,其實現實生活裡也不比李達好很多。

因為真正有錢的人,一不需要通過遊戲找存在感,二每一筆錢總有其他大用處。有力氣服務他們不好嗎?

所以真的有人不收費給他們幫忙,打輸了官司,不得罵死你~

但是打贏了官司。人家也不感謝你,畢竟那原本就是自己的錢;

這樣的人,刻薄寡恩才是常態。

概括一下就是:

活該。真心活該。


酒騎風


這樣的敗家子,也是家長縱出來的。

自己工資千餘元,居然打賞女直播21萬元,這不僅是色迷心竅,而且是不自量力,純屬敗家子。

這筆錢如果是他自己攢的,還屬於自作自受,可是,這是父母用於買房的首付款,居然被他用來打賞女主播,真夠混賬的,豈不把父母氣死?

一家三口就蝸居在三十平方的小屋,月租270元,想必條件很差。等到父母好不容易湊夠錢交首付,卻被這個不孝子揮霍了,痛心呀。

可是,這件事也要怪他父母。自己的兒子是什麼人應該心裡有底,豈能把這筆重要的錢款交給他呢?就當買個教訓,只是這個教訓太大了。


李蓬國評論


1、從我工作開始算起,我用了前7年的時間才存下淨20萬左右。當我看到這個新聞時,我自嘲,原來我的青春如此低廉。普通人掙生活真的不容易。

2、19歲的李達將父母轉到他賬戶上作為首付款的錢打賞給了主播,後來他被檢查出中度抑鬱,智商75。一家人都犯了錯。

3、直播作為新的行業,是否得到社會的認可。


普通人積累財富的艱辛,媒體故意只提及李達的年齡不提交他的殘缺,以及直播行業還沒被人們接受等因素綜合起來把這個話題頂上了浪尖。

如果李達的父母是富翁,亦或這只是2萬元而不是20萬;如果李達是正常的普通人(他不會這樣打賞);如果直播行業就猶如餐廳、商場、通訊一樣被社會認可,大家就會覺得一切都很正常。


理性的人都知道,19歲已經達到法定年齡,支付給平臺的錢無法退回,主播不給退回也合理,註冊賬號時有勾選同意協議。希望李達的特殊情況能挽回一點損失。

當一個人真正意識到自己一無所有時,才可能會變強大。李達為了幾天的舒爽又得讓自己一家人多受苦幾年。他們一家人必須面對這個事實,再重新積累財富。我相信他們會慢慢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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