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中年女子謊稱掌握福彩“機密” 兩年騙取65.5萬元

(原標題)謊稱掌握福彩“機密” 兩年騙取65.5萬元來賓一女子犯詐騙罪領刑11年5個月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來賓訊(記者黃必成)來賓市的韋女士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會陷入中年女子潘某佈下的騙局,兩年時間被潘某以可以拿到福利彩票“機密”為由騙去65萬元。10月26日,興賓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11年5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5萬元。

2016年上半年,40多歲的韋女士在姐姐的介紹下認識了時年46歲的女子潘某。兩人認識後,得知韋女士家底豐厚,潘某多次套近乎找韋女士聊天。其時,潘某沉迷於“六合彩”賭博,不能自拔。為了籌集賭資,她謊稱自己在廣西福利彩票中心“有人”,能得到第一手資料,買福利彩票“一買一個準”!

在韋女士的追問下,潘某才透露自己的兒媳婦李某在廣西福利彩票中心上班,可以搞到搖獎號的“機密”,還稱如果韋女士想賺錢,可以拿錢找她幫忙投資,每期投入1萬元來購買彩票,可以賺到550元。隨後,半信半疑的韋女士開始把錢轉進潘某指定的銀行賬戶,讓其幫忙購買彩票賺錢。

在隨後的兩年間,潘某不但沒有兌現所謂的“盈利”,還多次以盜取機密的機子出故障需要維護費用,需要開具國際賬戶、繳稅、財務人員生病等為由,佈下一個個騙局,先後騙取韋女士共計65.5萬元。

見潘某遲遲不兌現“盈利”,而且連本金都追不回,韋女士最終選擇了向派出所報案。今年1月24日,潘某在賓陽縣黎塘鎮被警方抓獲。興賓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檢察機關指控詐騙罪名成立,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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